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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单招方案

更新:2024-9-22 18:45:28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2024年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单招方案

本文【wén】为大【dà】家整理的是2024年锡林【lín】郭勒职业【yè】学院单【dān】招方案,主要【yào】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zhuān】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方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guān】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yè】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nèi】教学函【hán】〔2024〕3号【hào】)文件精神【shén】和要求【qiú】,为有序开展2024年锡林郭勒职【zhí】业【yè】学院单独考试【shì】招生工作,结合工作【zuò】实际【jì】情况,特制定本【běn】方案【àn】。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单独考【kǎo】试招生工作【zuò】在自治【zhì】区教【jiāo】育【yù】厅、自治【zhì】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zhǎng】为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gōng】作【zuò】领导小组【zǔ】,集体研【yán】究制定单独【dú】考试招生方案,决定招【zhāo】生计划编【biān】制、命题、考试、录取、发【fā】放录取【qǔ】通知新生入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原则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gōng】开【kāi】、公平【píng】、公正【zhèng】以【yǐ】及程序规范、自【zì】我约束、社会监督【dū】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guāng】工【gōng】程【chéng】”。

三、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为准。

四、报考条件

已完成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均可报考。

五、体检要求

身体条件须满足报考专业及相应行业要求。

1.报名的考生须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参加高考报名体检,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只录取体检合格的考生。

2.对【duì】于体检弄【nòng】虚作【zuò】假、隐瞒实【shí】情的考生,一经查实,学院有权取消其单独考试【shì】录【lù】取资【zī】格【gé】。对于已入学的考生,不予以【yǐ】注【zhù】册学籍,并做出责令退学处【chù】理。

六、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于9-22至【zhì】8日【rì】登录“内蒙古招【zhāo】生考试信息【xī】网”(https://www.nm.zsks.cn ),填报锡林【lín】郭勒职【zhí】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志愿。考生只能【néng】填报1所院校志【zhì】愿和3个专业【yè】志【zhì】愿,同时要【yào】选【xuǎn】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和高收【shōu】费专业调剂。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于9-22至10日再次【cì】网【wǎng】上征【zhēng】集志【zhì】愿。

七、考试

学院严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原则组织考试。

(一)考生身份确认

考【kǎo】试开始【shǐ】前,考生持二代身【shēn】份证件,在监考老【lǎo】师【shī】的指导下【xià】进【jìn】行身份验证后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二)考试方式、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及分值

1.考试

(1)考试方式:机试

(2)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①9-22至8日【rì】报名的考生于9-22至16日期间【jiān】在就读学【xué】校参加考试【shì】,学院向【xiàng】各考点选派监考教师进【jìn】行监【jiān】考,具体时【shí】间等【děng】待学院监【jiān】考老师的电【diàn】话通知(考试时间如有变【biàn】动,学院将向考生本人和就【jiù】读【dú】学校通【tōng】知具体【tǐ】考试时间,考生在【zài】就读学校等待考【kǎo】试通知即可);

②9-22至10日报名的考【kǎo】生【shēng】于9-22至15日期【qī】间进行考【kǎo】试,设【shè】呼和浩【hào】特市【shì】、锡林浩特市【shì】、通辽市【shì】、赤峰市四个考点。具【jù】体考【kǎo】试时间和地点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通【tōng】过学院招生网站(www.xlglvc.cn/zhaosheng)另行通【tōng】知。

(3)考试内容及分值:

文【wén】科:语文【wén】75分,数【shù】学75分(文科数学【xué】),英语55分,政治【zhì】75分,历史75分,地理【lǐ】75分,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题及思想政治【zhì】理论课考题70分,满分为500分。

理科【kē】:语文75分,数【shù】学75分(理科数学),英【yīng】语55分,化学75分,生物75分,物理【lǐ】75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及思【sī】想政治理论课考题【tí】70分,满分为【wéi】500分。

蒙授【shòu】文科:语文40分,蒙【méng】古语文35分,数学【xué】75分(文科数学),英语55分,政治75分,历史【shǐ】75分,地理75分【fèn】,职业适应性【xìng】测试【shì】题及思想政治理论课【kè】考题70分,满分为500分。

蒙授理科:语文【wén】40分,蒙古语文35分,数学【xué】75分(理科数学),英语55分,化【huà】学75分【fèn】,生物75分,物理75分【fèn】,职业适应性测试题【tí】及思想【xiǎng】政治理论【lùn】课考【kǎo】题70分,满分为500分【fèn】。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shēng】考试内容:语文55分(蒙古语【yǔ】文),数学55分,英语【yǔ】40分,相应【yīng】科类的【de】专业课、职业适应性【xìng】测试【shì】题及【jí】职业技能【néng】测试300分,思想政【zhèng】治理论课考题50分,满分为500分。

2.命题:在学【xué】院单独考【kǎo】试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shǔ】下,学【xué】院聘请有【yǒu】关【guān】专家和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进行命题【tí】,形成试题库,并由学院【yuàn】纪【jì】委【wěi】办公室全程监【jiān】督试【shì】题库的【de】保密工作【zuò】。

(三)组织考试

1.按照国家教育考【kǎo】试相关规定,由学【xué】院委派相【xiàng】关人员到【dào】考试地点进行【háng】监考。

2.制定《锡林【lín】郭勒职【zhí】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应急预【yù】案》,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四)免试条件:

在【zài】国家【jiā】级【jí】职业技能大赛、行【háng】业赛项中获得个【gè】人或团体三【sān】等奖【jiǎng】以上的考生、在自治区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děng】奖以上的【de】考生【shēng】、在【zài】盟市级职业技【jì】能大【dà】赛中【zhōng】获得一等奖的【de】考【kǎo】生可免试录取。

八、录取

(一)按【àn】照【zhào】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专业【yè】志【zhì】愿清原则【zé】确定拟录取【qǔ】名单。

(二)平行成绩录取规则:
    对文科和蒙授文【wén】科【kē】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jiǎ】下【xià】同【tóng】)、文科综【zōng】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chéng】绩择【z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xué】、理科【kē】综合【hé】、语文【wén】、外语单科成绩【jì】择【zé】优录取;
    对高等职【zhí】业院【yuàn】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yè】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kǎo】生,依次按高职专业【yè】课【kè】综合、语【yǔ】文(蒙古语【yǔ】文)、数学、英语【yǔ】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三【sān】)因触犯【fàn】刑法【fǎ】已被【bèi】有关【guān】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或被我院开除、劝退的学生不【bú】予录取。

(四)录取考生公示

拟【nǐ】录取考【kǎo】生名单确定后,在【zài】学院招【zhāo】生网站进行公示,公【gōng】示期为5天,随后提【tí】交自治【zhì】区【qū】教育招生考试中【zhōng】心【xīn】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y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gōng】示的为准。

(五)注意事项

已【yǐ】通【tōng】过单独考【kǎo】试招生【shēng】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全国统【tǒng】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shēng】可继续【xù】参加2024年全国统一高【gāo】考【kǎo】。

九、发放录取通知书

按照自治区【qū】有关规定【dìng】,新【xīn】生录取通知【zhī】书将于8月中旬同统招录取【qǔ】的考【kǎo】生一起发放,不提前【qián】发放录取通知书【shū】。

十、待遇

通过单独考试招生选拔录【lù】取的考生,其待遇除【chú】不能【néng】转学外与参加【jiā】全【quán】国统一【yī】高考录取的考生完【wán】全一样【yàng】。

十一、违规处理

(一【yī】)考生本人【rén】应本着诚信原【yuán】则参加考试,如【rú】有【yǒu】以虚【xū】报、隐瞒或伪【wěi】造、涂改有【yǒu】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dé】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的,学校按有【yǒu】关规定取【qǔ】消其【qí】考试资格。已被录取或取【qǔ】得学籍者,学校按有关【guān】规定和法律【lǜ】程序取消其【qí】入【rù】学资格或学【xué】籍。

(二)考【kǎo】生在高职单【dān】独考【kǎo】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jiāo】育考【kǎo】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bù】令【lìng】第33号)等规【guī】定处理。

本方案由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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