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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城建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6:03:57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天津城建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天津城【chéng】建【jiàn】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hán】投【tóu】档【dàng】比例【lì】、专业分配、调剂【jì】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gòng】大家【jiā】参考,如有变动,以【yǐ】学校最新公布的信【xìn】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落实【shí】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zhe】公平、公正【zhèng】、公开的原则【zé】,择【zé】优选【xuǎn】拔人才【cái】。

第十三条 录取时,学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jù】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kǎo】情况【kuàng】,确定调档比【bǐ】例【lì】;并根据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liàng】调整招生计【jì】划。

第十四条 考生的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shí】五【wǔ】条 专业志愿录取【qǔ】按“分数【shù】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不设分【fèn】数级差”原则,即【jí】在【zài】同一投【tóu】档【dàng】单位内,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biāo】准【zhǔn】的【de】考【kǎo】生,分科类(或选考科【kē】目或首选科【kē】目)按投档成【chéng】绩【jì】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zhào】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tóu】档【dàng】成绩相同【tóng】时,按各省(区、市)确定【dìng】的【de】同分【fèn】排序细则录取。若无确定同【tóng】分排序【xù】的【de】依次比【bǐ】较语文、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优先满足成绩较高考【kǎo】生的志愿。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以【yǐ】“招生计划1:1范【fàn】围内按专业【yè】志【zhì】愿排【pái】队录取【qǔ】”为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xù】依次【cì】由高【gāo】分到低分排队录【lù】取。

第十六条 所填专【zhuān】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kǎo】生,如果【guǒ】服从专业调剂,将调【diào】剂到【dào】招【zhāo】生计划【huá】尚【shàng】未完【wán】成【chéng】的【de】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yòu】不服从调剂的,作【zuò】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工程管理(中外合【hé】作办【bàn】学)、建筑学(中【zhōng】外合作办学)、风【fēng】景园林(中【zhōng】外合作办学)、土木【mù】工程(中外合作办【bàn】学)、环境工【gōng】程(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chéng】专业只【zhī】录取有专业志愿【yuàn】的考生,不含【hán】服【fú】从志愿【yuàn】。

第十八条 工程【chéng】管理(中外【wài】合作办学)、建筑学(中【zhōng】外合作办学【xué】)、风【fēng】景【jǐng】园林(中外合作【zuò】办学)、土木工程(中【zhōng】外合作办学)、环境工【gōng】程(中外合【hé】作办【bàn】学【xué】)专业为中英双语教学【xué】,考生高考【kǎo】英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yú】90分(非150分满【mǎn】分的,按照满分60%折算【suàn】),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建筑【zhù】学(中【zhōng】外合【hé】作办学)、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bàn】学)2个专业的考【kǎo】生一【yī】般应具有徒手【shǒu】绘画基础。

第十九条 非英【yīng】语类专【zhuān】业的公共外语【yǔ】课程均为英语,小【xiǎo】语种考生慎【shèn】重填【tián】报。

第二十【shí】条 录取加分【fèn】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guān】政策规定执行【háng】。我校普【pǔ】通类专业录取在提档及安排专【zhuān】业时【shí】只认【rèn】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jiāo】育招生【shēng】主管【guǎn】部【bù】门审定的全国性政【zhèng】策加分。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zé】详【xiáng】见《天【tiān】津城建大学2024年艺术【shù】类专业招生【shēng】简章》。

第二十二条 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bù】和学校【xiào】有关规【guī】定执【zhí】行。少数民族【zú】预科生专【zhuān】业志愿录取以分数【shù】优先为原则。

第【dì】二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xué】校【xiào】在【zài】接到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录取审批【pī】单后,以邮【yóu】政特快【kuài】专递方【fāng】式【shì】向考生邮寄录取【qǔ】通知

第二十四【sì】条 对录取考生的体检要求【qiú】依照教育【yù】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联合印【yìn】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yì】见》(以下【xià】简【jiǎn】称《指导意【yì】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zhí】行。对【duì】《指【zhǐ】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lù】取【qǔ】”和“学【xué】校【xiào】有关【guān】专业【yè】可不予录取”的情【qíng】况【kuàng】,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依据该指导【dǎo】意见【jiàn】,结合学校招生【shēng】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一、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考生,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qīng】度色【sè】觉【jiào】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qǔ】的【de】专业:应用【yòng】化学、材【cái】料【liào】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地质工程、风景园林【lín】、环【huán】境工程。

2.色【sè】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qǔ】的专业:应【yīng】用化学、材料科学【xué】与【yǔ】工【gōng】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cái】料【liào】工程、地质工程、风景园林、环境工程【chéng】、设【shè】计【jì】学类、应【yīng】用物【wù】理【lǐ】学、地理【lǐ】信息科【kē】学、交通工程。

3.不能【néng】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sè】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xiàn】、按键、信【xìn】号灯【dēng】、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zhuān】业: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chéng】、高分【fèn】子材料与【yǔ】工程、无【wú】机非金属材料【liào】工【gōng】程、地质工程、风景园【yuán】林、环【huán】境工程、设【shè】计学类、应用物理学、地理科【kē】学科学、交通工程【chéng】、投资学、工程管理、房地产【chǎn】开发与管理、大【dà】数据管理与【yǔ】应用、土地资【zī】源管理【lǐ】、城市管理。不能准【zhǔn】确【què】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lán】、紫各颜色中【zhōng】任何一种颜色的数【shù】码、字【zì】母者不能【néng】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若本年度,主管部门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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