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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0:50:02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西卫生职业【yè】学院录取【qǔ】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lì】、专业分配、调剂【jì】规【guī】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jiā】参考,如有变动,以【yǐ】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wéi】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当年度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zuò】的【de】通知【zhī】》和江西省教育厅颁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等文【wén】件规定执行。

第十【shí】六条 所有专业外【wài】语语种【zhǒng】不限,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为英【yīng】语。

第十【shí】七条 报考我【wǒ】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rú】实填写本人【rén】的【de】既【jì】往病史。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zhōng】国残【cán】疾人联合会印发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等有关【guān】要求【qiú】执【zhí】行【háng】。从医药卫生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yào】求考虑,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kǎo】生利【lì】益的原则【zé】出发,特别强调患有轻【qīng】度色觉异常(色弱)、色觉异常Ⅱ度(色盲)考生【shēng】,以及不能【néng】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zhǒng】颜色中任【rèn】何一【yī】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xué】校【xiào】将【jiāng】不予【yǔ】录【lù】取【qǔ】,作退档【dàng】处理。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chá】,复查合格者【zhě】予以注册【cè】,取得学籍。对复查【chá】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有关管理规定【dìng】处【chù】理,直【zhí】至取【qǔ】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录取批次、录取时间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

第十九条 学院录取投档的原则按江西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招【zhāo】生【shēng】录取工作通知》文【wén】件规定执【zhí】行【háng】,考生考试【shì】成绩达到江西省【shěng】教【jiāo】育厅公布的【de】批次录取控制【zhì】分数线,按报考本院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shí】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xué】校招生考试过【guò】程中有严重不诚信【xìn】行【háng】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院不予录取。

第【dì】二【èr】十一【yī】条 若【ruò】考生符【fú】合生源地【dì】招生主管部门的【de】加分规定,我院以加分后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wéi】录取依【yī】据。

第二十二条  进档考生同分的排序规则【zé】。若投【tóu】档成绩已【yǐ】显【xiǎn】示了该省【shěng】的排序规则分值,则按【àn】照该省显示的排【pái】序规则分值执行。若投档【dàng】成【chéng】绩没有显示该省的排序规则分【fèn】值,当投档成绩相同【tóng】时【shí】,语文+数学【xué】+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zhě】优先【xiān】;若【ruò】语文+数【shù】学+外语成绩总和相【xiàng】同,依次按照【zhào】语【yǔ】文、数学、外【wài】语单科成绩高者优【yōu】先录【lù】取【qǔ】。

第二十三条 专业录取规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学校按投档分数【shù】优先的原【yuán】则从高到低进行专【zhuān】业录取,尊【zūn】重考【kǎo】生【shēng】所填的专业【yè】志愿顺序,不设【shè】置【zhì】专业志愿级差。对于【yú】未能【néng】满【mǎn】足专业志【zhì】愿且服从调【diào】剂的考生【shēng】,按高【gāo】考投档成【chéng】绩【jì】从【cóng】高到【dào】低【dī】调剂到专业计划未满且符合录取体【tǐ】检要求的专业;对于所有【yǒu】专业【yè】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bú】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考生,或不符合专业体检标准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dì】二【èr】十五条 录取结果【guǒ】通过学院的招生信息网公布【bù】,并用EMS特快【kuài】专【zhuān】递向【xiàng】新生发放录取通知【zh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