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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20:48:57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纠错

202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dà】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guī】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shēn】体要求等信【xìn】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róng】,供大【dà】家【jiā】参考,如有变【biàn】动,以学校【xiào】最新【xīn】公布的信【xìn】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jiāo】育部【bù】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dū】”的【de】录取体制【zhì】,严格遵【zūn】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zhèng】策【cè】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gōng】正的原【yuán】则,以考生【shēng】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tiáo】  在省(区、市【shì】)招生委员会按照普【pǔ】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分别【bié】划定【dìng】的【de】录取控【kòng】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kē】层次院校及专业,计【jì】入【rù】高考总成【chéng】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shuǐ】平【píng】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de】3门【mén】普通高中学业【yè】水【shuǐ】平【píng】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yào】求以广东省当年招【zhāo】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zhì】品德【dé】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tóng】批录取最低【dī】分数线【xiàn】,符【fú】合学校【xiào】提档要求的【de】情况下,依【yī】据【jù】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xiào】录【lù】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shí】二条  普通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shěng】(区【qū】、市)投档规【guī】则【zé】出档【dàng】后,实【shí】行“专业志愿优先”原【yuán】则【zé】,根【gēn】据考生填报专【zhuān】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cóng】高到低排序录取【qǔ】。考生投【tóu】档【dàng】总【zǒng】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xí】相关专【zhuān】业【yè】基础知识(模块【kuài】)的考生。

在【zài】无排位或排位【wèi】分的【de】省【shěng】(区、市)按照普【pǔ】通高考单科【kē】顺序及【jí】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或历史类为语文【wén】、数学、外【wài】语、文科综合【hé】;理【lǐ】科类或物理类为数学【xué】、语文、外语【yǔ】、理科综合。

第二十【shí】三条【tiáo】  考生所【suǒ】填报的所有专【zhuān】业志愿均未【wèi】被录取时,若【ruò】服从专业【yè】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huá】有空额且符【fú】合相关专业【yè】要求的【de】专业录取【qǔ】;其它不设院校专业【yè】组的【de】招生省份按考【kǎo】生投档【dàng】总分【fèn】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qiě】符合【hé】相【xiàng】关专业要求【qiú】的专业录取【qǔ】;考生不服从【cóng】调【diào】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jiāo】学为【wéi】英语,非英语语种考【kǎo】生需【xū】慎重【chóng】报考【kǎo】。

第【d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qǔ】政策,在各省份执【zhí】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bù】的加分项目及分【fèn】值【zhí】。加分【fèn】分【fèn】值适【shì】用于投【tóu】档【dàng】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bàn】公室公布的优录条【tiáo】件考生,本【běn】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xiān】录取。对【duì】考生学业水平成【chéng】绩的要求,按各省【shěng】(区、市)有关规定执行【há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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