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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22:45:55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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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八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yī】志愿【yuàn】未录【lù】满时,可录【lù】取非第一志愿考【kǎo】生。对进档【dàng】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pái】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chà】要求【qiú】。在投档成绩相【xiàng】同的情况下,将参考【kǎo】相关【guān】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yè】。在【zài】考生所报【bào】专业志愿【yuàn】均未被录【lù】取情况下【xià】,对服从【cóng】专业调剂者,可调整【zhěng】录取【qǔ】,对不服从专【zhuān】业调【diào】剂的考生,将予【yǔ】以退档。

第十条【tiáo】  对男、女考生和【hé】应、往届考【kǎo】生一【yī】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dì】十一条  认可各省(自【zì】治区【qū】、直辖市【shì】)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二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

第十三条  各专业考【kǎo】生不【bú】限制【zhì】语种【zhǒng】,但入校后我校各专【zhuān】业只开设英语公【gōng】共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