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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更新:2024-9-22 17:38:59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以下是【shì】详细【xì】内【nèi】容,供大家【jiā】参考,如有【yǒu】变动,以学校【xiào】最新公布的【de】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工作坚持公平【píng】竞争、公【gōng】正选拔【bá】的原【yuán】则,采取德智【zhì】体美劳【láo】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shí】二条【tiáo】  学校【xiào】专科层次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招生属国家【jiā】发改【gǎi】委、教育【yù】部、财政部等部门【mén】面【miàn】向县【xiàn】级及县【xiàn】级以下【xià】免费定向【xiàng】培养的医学生,录取后持录取通知【zhī】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shū】》。面向农【nóng】牧区高中起点专【zhuān】科层【céng】次医学【xué】教育招生经自治区人民【mín】政府同意【yì】由自治区卫【wèi】生健康【kāng】委【wěi】员会、自治区教育【yù】厅、人【rén】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zhì】区编办【bàn】等部门为全区乡镇及以下培养相【xiàng】应专业【yè】技术技能的【de】实用型医学人才的计【jì】划,录取后【hòu】持录取通【tōng】知书与当【dāng】地相关部【bù】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第十三条【tiáo】  进档考生在思【sī】想政治品德考核【hé】和【hé】体格检查合格的【de】情况下,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当高考成【chéng】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xià】,按照各【gè】省、市、区【qū】确定的【de】录【lù】取规则执【zhí】行;没有规定的【de】省、市、区,文史类按【àn】照语文、文【wén】综【zōng】、数学排序,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综、语文排序。

在高考【kǎo】综合改【gǎi】革省(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对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的专业参考的【de】相关科目高【gāo】考成绩顺序依次为【wéi】数学、语文、外语、物理;选考科目为其他类型的【de】专业【yè】依【yī】次参【cān】考为数学、语【yǔ】文、外语成【chéng】绩。

所有【yǒu】专业志【zhì】愿都无法满足【zú】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分【fèn】数和【hé】空缺专【zhuān】业代码【mǎ】依次调剂。所【suǒ】有专业志愿都【dōu】无【wú】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shēng】,作退档【dàng】处【chù】理。

第十四条  对于享受各种增加【jiā】分数投档【dàng】优惠政【zhèng】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h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jiàn】规【guī】定【dìng】执行【háng】。

第十【shí】五【wǔ】条  对高职(专科【kē】)学生的专升本情况,按当年国【guó】家、自治区有关【guān】政【zhèng】策和我【wǒ】校的相关规定执行【háng】。

第十【shí】六条  体检标准参照【zhào】教育部、原卫【wèi】生部颁【bān】布的《普通【tōng】高【gāo】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yǒu】关规定执行【háng】。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sè】弱)、色觉异常II度【dù】(俗【sú】称色盲)、不能准确识【shí】别红、黄、绿【lǜ】、兰、紫各种颜色【sè】中任何【hé】一【yī】种颜【yán】色【sè】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报考:

1.任何一眼矫正到【dào】4.8镜【jìng】片【piàn】度数大【dà】于800度的,或一眼失明【míng】另一【yī】眼矫正到4.8镜片度【dù】数【shù】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2.两耳听【tīng】力【lì】均在3米【mǐ】以内,或一耳听力在【zài】5米【mǐ】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jiù】读【dú】医学专业。

3.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第十七条  因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hé】就业的【de】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hé】国家《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的前【qián】提下,身体【tǐ】有畸形影【yǐng】响专业学习的考生建议慎重【chóng】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