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更新:2024-9-21 16:33:51    发【fā】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复试方式和要求

所有拟录取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计划”考生)均须参加所在学【xué】科(专业)的【de】复试。2024年我校硕士【shì】研【yán】究生复试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综合复试,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综合复试。

(一)现场综合复试

现场综合复试一般包含笔试、综合面试两【liǎng】个环【huán】节【jiē】。现场综合【hé】复试【shì】总成绩为笔试成【chéng】绩、专业综合能力、外语能力成绩【jì】三部分得【dé】分【fèn】相加,满分为220分。

1.笔试一律采用闭卷考试,科目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考试科目及参考目目录【lù】。专业课考【kǎo】试时间一般为1.5小时(特殊专业复试科目【mù】除【chú】外),满【mǎn】分100分【fèn】(含报考公共【gòng】管理【lǐ】硕士(125200)、会计硕【shuò】士(125300)和旅【lǚ】游管理硕士(125400)加试的思【sī】想【xiǎng】政治【zhì】理【lǐ】论考试科【kē】目,计20分)。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duì】专业【yè】理论与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zhǎng】握程度,考查【chá】其是否具备攻读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的【de】素【sù】质和能力【lì】。

2.面试分为外语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两部分,总分为120分。

(1)外语能力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现场【chǎng】评分。该项满分为【wéi】20分【fèn】,考生得分计算办法为【wéi】各位复【fù】试专家打分累计【jì】的平均【jun1】值(保【bǎo】留2位小【xiǎo】数【shù】)。

(2)专业综合能力主【zhǔ】要考察考生的专业【yè】素质【zhì】和能力以及综合【hé】素质【zhì】和能力【lì】。该项满分为100分,考生得【dé】分计算【suàn】办法为各位复试【shì】专家打分【fèn】累【lèi】计【jì】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

专【zhuān】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duì】本学科【kē】专【zhuān】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通过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de】能力,对本学科发展【zhǎn】动态的了解【jiě】以及【jí】在本专业领域发【fā】展【zhǎn】的【de】潜力、创新精神和【hé】实【shí】践能【néng】力。综合素质【zhì】和【hé】能力【lì】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pǐn】德素质;本学科(专业【yè】)以外的【de】学习、科【kē】研、社【shè】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情【qíng】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zūn】纪守【shǒu】法)、协作性和心【xīn】理健康【kāng】情【qíng】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děng】。

(二)网络远程综合复试

网络远【yuǎn】程综合复试分【fèn】为外语【yǔ】能力和专业【yè】综合能力考【kǎo】核两部分。复试总成绩【jì】为外语能力、专业综合【hé】能力考核两部分得【dé】分【fèn】相加,满分为220分。

1.外【wài】语能力考【kǎo】核以【yǐ】考生外语自【zì】我【wǒ】介绍【shào】、专家就复试相【xiàng】关问【wèn】题外语提问等方式组织,该项满分为【wéi】20分,考生得分计算【suàn】办【bàn】法为各位【wèi】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

2.专业综合能力主要【yào】考察【chá】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néng】力以【yǐ】及综合【hé】素质和能【néng】力,该项满分为200分(保留2位小【xiǎo】数)。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单位对考生的【de】思想政【zhèng】治素质与品德进【jìn】行考核【hé】,内容【róng】包【bāo】括考生的政【zhèng】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dé】品质、遵纪【jì】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pǐn】德考【kǎo】核【hé】不合格者不【bú】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前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yù】考生(报考【kǎo】法律硕士(非法【fǎ】学)、公共管【guǎn】理【lǐ】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shì】除外【wài】)须【xū】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běn】科【kē】主干课程。

加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每门课满分【fèn】为100分。加试【shì】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门课加试成绩【jì】达【dá】不【bú】到60分者,则【zé】取消【xiāo】复【fù】试资格。

(五)其他

1.因招生计划原因未能录取的一志愿考生【shēng】申请【qǐng】调剂到【dào】我校其他相【xiàng】关专业时,需【xū】再【zài】次参加【jiā】调剂【jì】专业【yè】的复试。

2.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对在复试过【guò】程中有【yǒu】违规行【háng】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理办法》《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违【wéi】规行【háng】为处【chù】理暂行办法》等【děng】规定严肃【sù】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shēng】考试诚信【xìn】档案》。入【rù】学后3个月内【nèi】,我【wǒ】校按照【zhào】《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学生【shēng】管理规定》有关要求【qiú】,对所有考生【shēng】进行全面复查。复查【chá】不合格的,取【qǔ】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jiāo】有关部门调查处【chù】理【l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