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更新:2024-9-21 17:21:57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3年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其中:

1. 会计硕士复试总分为300 分。其中,专【zhuān】业课【kè】笔试满分为 150 分;综【zōng】合素【sù】质面试满分为【wéi】100 分【fèn】;外【wài】语听力【lì】及【jí】口语测【cè】试满分为 50 分。

2. 工商管理【lǐ】硕【shuò】士、公共管理硕士、旅【lǚ】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审计硕士复试总分为150 分。其中,综合素质面【miàn】试【shì】满【mǎn】分为 100 分;外【wài】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fèn】为50分【fèn】。

物流工程与【yǔ】管理【lǐ】硕【shuò】士【shì】复【fù】试成绩总分为150 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50 分,综合素质【zhì】面试和专业【yè】课【kè】笔试(管【guǎn】理数学基【jī】础)各 50 分【fèn】(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课笔试满分为【wéi】100分,均折算为 50 分计入复试总【zǒng】分)。

3. 其他专业复试总分【fèn】为250 分。其中,专业课笔【bǐ】试满分为 100 分;综合素质面试【shì】满【mǎn】分为100 分;外语听力【lì】及【jí】口【kǒu】语测试满分为 50 分。

4. 专业课【kè】笔【bǐ】试、综合素质面试【shì】和外语听力及【jí】口语测试三个部分的成绩总【zǒng】和为【wéi】复试总成绩。会计【jì】学院的会计硕【shuò】士复【fù】试总成绩低于 180 分,工【gōng】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lǐ】硕士、旅【lǚ】游【yóu】管【guǎn】理硕士、工程管理硕【shuò】士、审【shěn】计硕【shuò】士低于【yú】90 分,其他专业【yè】复试总成绩低于 150 分者,视为复试不【bú】合【hé】格,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高【gāo】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合格线另行【háng】划定。会计【jì】发展研究中心【xīn】、深圳【zhèn】研究【jiū】院【yuàn】会计【jì】硕士复【fù】试总成绩合格线另行【háng】划定。

5. 以高职高专、本科结业【yè】身份报考的【de】同等【děng】学力考【kǎo】生在【zài】复试【shì】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两【liǎng】门【mén】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gàn】课程)的加【jiā】试,加试科目不【bú】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xué】大纲【gāng】的【de】要求掌【zhǎng】握【wò】。专【zhuān】业【yè】课考试时间为 2 小时【shí】,考试形式【shì】为笔试,每门满分为【wéi】 100 分,得【dé】分 60 分及以上者视【shì】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rù】复试总成绩。未参【cān】加同等学【xué】力加试【shì】考试考【kǎo】生视为【wéi】放【fàng】弃【qì】复试资格。

二、复试总成绩计算

(1)会计硕【shuò】士的考生总成【chéng】绩计算办法【fǎ】为:初试成【chéng】绩【jì】满分 300 分【fèn】,复试总成绩【jì】满分 300 分,两者分别占考生总成绩 50%,即考生总【zǒng】成绩=初【chū】试成【chéng】绩÷3+复试总成绩÷3。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顺次录取【qǔ】。其他各专业【yè】按初试【shì】成绩和复试【shì】总【zǒng】成绩【jì】 2:1 的比例计【jì】算考生总成【chéng】绩。其中,初试总分为 500 分【fèn】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2.5+复试成【chéng】绩÷2.5;初试【shì】总分为 300 分的专【zhuān】业,总成绩=初试成绩÷1.5+复试【shì】成绩÷1.5。

(2) 会【huì】计硕士【shì】和审计硕士按不超【chāo】过该专业招生【shēng】指标初【chū】次分【fèn】配数*1.5 的系数【shù】,依次【cì】确【què】定复试资格人数并划【huá】定复试线;其他专业【yè】按不超过该专业招生【shēng】指标初【chū】次分配数*1.2的系数,依次【cì】确定复试资格人数【shù】并划【huá】定复试线。

录【lù】取时按考生【shēng】总成绩顺次【cì】录取【qǔ】。“少骨计划”考生单独排【pái】序确【què】定录取资【zī】格。复试合格拟录【lù】取的全日制(定向)和【hé】非【fēi】全【quán】日制(定【dìng】向【xiàng】)考生,须与工【gōng】作单位签订【dìng】定向培养协议(一式叁份),并于 4 月 30 日前将培养协议交至【zh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