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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经贸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9-21 14:55:31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山西经贸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原则

第七条 普通高考艺术【shù】类录取【qǔ】原则:在考生美术成【chéng】绩达到山西省最【zuì】低控【kòng】制线,文化课成绩达到艺【yì】术类录取最低控制【zhì】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美术成绩从高到低择【zé】优【yōu】录取。在美术成【chéng】绩出现同分情【qíng】况下,将按【àn】文【wén】化课成绩从高到低【dī】择优录取。

第八条 对口升学录取规则:按平行志愿投档专业,进行录取【qǔ】,从【cóng】高分到【dào】低分顺序【xù】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yè】的文【wén】化成【chéng】绩【jì】达到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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