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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9-21 10:03:13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xià】,在各生源【yuán】省(自治区【qū】、直【zhí】辖市)招生【shēng】部门【mén】的统【tǒng】一组织【zhī】下,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bàn】监督”体制【zhì】进行,按考生所在省【shěng】(自治区【qū】、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批【pī】次及办【bàn】法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tiáo】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kāi】的原【yuán】则,严格【gé】执行【háng】国家【jiā】教育部【bù】和各生【shēng】源省(自治区【qū】、直辖市【shì】)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qǔ】政策和有关规定,遵循【xún】考生志愿,以出档考生投档分数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tiáo】 我校【xiào】执行各省(自【zì】治区【qū】、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dìng】的比【bǐ】例提档。

第【dì】十二条 我校认【rèn】可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出台的加分政策和【hé】规定。

第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

我校不开展艺【yì】术类、体育类专业校【xiào】考,专业成绩【jì】以生源所在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shì】)的艺术类、体育类【lèi】专【zhuān】业【yè】统考(联考【kǎo】)成绩为准【zhǔn】。考生文化统考成【chéng】绩和专业统【tǒng】考成【chéng】绩均需达到【dào】生源【yuán】省划定相应批次录取控【kòng】制分数线,对出档【dàng】考生分【fèn】专业组或科类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de】原则【zé】,即按“先专业【yè】志愿【yuàn】,后投档分数”的规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先录取第一【yī】志愿专业【yè】,若第一志愿专业【yè】生源不足【zú】,再【zài】行【háng】录取第二志愿专业【yè】考生,若【ruò】第二志愿专【zhuān】业生源仍【réng】不足,再行录取第三志愿专业【yè】考生【shēng】,依此【cǐ】类推【tuī】,直至【zhì】该专业录满为【wéi】止。分【fèn】专业录取时以出档考生投档成绩为依【yī】据【jù】进【jìn】行录取【qǔ】,若投档成【chéng】绩相同时,按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xù】规则【zé】进行录取【qǔ】;投档成【chéng】绩相【xiàng】同时,若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xiá】市)无同分【fèn】排序规则,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如【rú】还相同,则按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比较成绩,择高分录取。

第十四条 已被我【wǒ】校【xiào】录取【qǔ】的考【kǎo】生,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学【xué】校不进行【háng】专业【yè】调整和退档。

第十五条 录取【qǔ】结【jié】果【guǒ】查询方式:一是通【tōng】过生源所在省【shěng】招生部门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二是【shì】通过我【wǒ】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以我校寄送的纸质《录取通知》为准。

第十六条 录取通知【zhī】书【shū】寄送办法:录取通【tōng】知书由校长签发,连同入学【xué】指南【nán】、资助政策等相【xiàng】关材料通过【guò】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shēng】,寄【jì】送【sòng】地【dì】址以考生【shēng】高考报【bào】考时填写【xiě】的通信地址和联系【xì】人、联系电话为准。

第十七条 我校非英语类专业【yè】公共【gòng】基础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zhǔ】,设置少量以日语、越南【nán】语、泰语【yǔ】为语种的公共基础外语【yǔ】教【jiāo】学【xué】,非英语语种的【de】考生【shēng】在【zài】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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