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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仁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43:49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天津仁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天津仁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仁爱学院2024年天津市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tiáo】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育法【fǎ】》等法【fǎ】律法【fǎ】规和【hé】教育【yù】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fǎ】权【quán】益,结合学校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仁爱学院

二、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4038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仁爱学院前【qián】身天津大学仁爱学院【yuàn】是2006年经国【guó】家【jiā】教育【yù】部批准,由天津大学【xué】和【hé】天津【jīn】市仁爱集团有限公【gōng】司合作举办的本【běn】科层【céng】次全日制【zhì】普通【tōng】高等学校。2021年2月,经教【jiāo】育部批【pī】准转设【shè】更名【míng】为【wéi】天津仁爱学院。学校坚【jiān】持【chí】“改【gǎi】革创新【xīn】、特色发展、追求卓【zhuó】越”的发【fā】展理念,充分依托天【tiān】津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创新办【bàn】学机制,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yǎng】质量位居同【tóng】类院校前列。2020年【nián】7月,学校获批天【tiān】津市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lì】项建【jiàn】设高校,与天津大学【xué】等院【yuàn】校【xiào】联合开展指导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工作。2022年【nián】获批【pī】国家区【qū】块【kuài】链创新应用特【tè】色领域【yù】“区块链+教育”试点单【dān】位。2022年3月,学校党委【wěi】入选天津市党【dǎng】建工作“示范【fàn】高【gāo】校”创建【jiàn】培育单位。2023-2024年,学校连续两年位居校友会中国民办大学排名第5名。

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有电工电子、计算机、机【jī】械工程等3个【gè】天津市【shì】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类实【shí】验【yàn】室228个。学校设置【zhì】35个【gè】本科专业,形【xíng】成了以工【gōng】为主,经管、文法、艺术相互支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学校拥有天津市级一流专业建设【shè】点3个;获得天津市【shì】级教学【xué】成果奖4项,天津【jīn】市级【jí】一流课程【chéng】8门,天【tiān】津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天津市虚拟【nǐ】仿【fǎng】真【zhēn】实验教学项目1项【xiàng】;学校高度【dù】重视科【kē】研工作,经过多年发展取得长足【zú】进步,共建省部【bù】级科【kē】研平【píng】台3个【gè】。获【huò】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数量在全市同类【lèi】院【yuàn】校【xiào】中居于前列,荣获【huò】省部级等各层次科技奖14项。自2021年以【yǐ】来,学校在天津市毕业就业质量考核中连续获得优秀,认定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毕业生考研率连续多年8%以上。

天【tiān】津仁爱【ài】学院始终坚持【chí】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shè】会【huì】主义思想为指【zhǐ】导,全面贯彻党的教【jiāo】育方针,落【luò】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弘扬“实事求是【shì】,果毅力行”的【de】校训和“正心、勤学【xué】、求【qiú】实、奋【fèn】进”的校风,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培养【yǎng】爱国【guó】奉献、高素质、强能力、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复合【hé】型应用【yòng】型人才为目【mù】标,建设【shè】具有【yǒu】仁爱特色的【de】高水平应用【yòng】型人才【cái】培养【yǎng】体系,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现代化应用型大学。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三【sān】条学校设立招生【shēng】委员会【huì】,对学校招生【shēng】工作进行管理和监【jiān】督。成立【lì】普通本科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以下称招生领导【dǎo】小组),全面负责贯【guàn】彻落【luò】实【shí】国家【jiā】招生工【gōng】作有关政策,制定学校招生规定【dìng】,实施具体招生工作,下设普通本科招【zhāo】生办公室【shì】(以下称“招生办公室”)负【fù】责招【zhāo】生日常【cháng】工【gōng】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四条【tiáo】学校根据发展【zhǎn】规【guī】划、办【bàn】学条件、生【shēng】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天津市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具【jù】体招【zhāo】生【shēng】计【jì】划【huá】以【yǐ】天津市【shì】教育招生考【kǎo】试院公布计划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dì】五【wǔ】条【tiáo】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jìng】争【zhēng】、公正选拔、公开程【chéng】序的原则【zé】,认真【zhēn】贯彻执行【háng】教【jiāo】育部和【hé】天津市教育招生【shēng】考试院【yuàn】制定【dìng】的录取政【zhèng】策和有关规定【dìng】,以文化基础【chǔ】和职业技能【néng】考试总成【chéng】绩为主要依据【jù】,对考生德【dé】、智【zhì】、体、美全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艺术类本科“产品设计”专业考生在艺术类美术专业市【shì】级统考【kǎo】且【qiě】成绩合格的基【jī】础上,以考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依据【jù】,根据【jù】考生志愿从高分到【dào】低分【fèn】择优录取。普通类【lèi】本科“机械设计【jì】制造及其自【zì】动化”专业以考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jì】能考试总成绩为依【yī】据【jù】,根据【jù】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zé】优录【lù】取【qǔ】。当若干名考生【shēng】考试总成绩相同【tóng】时,将按照语文、数【shù】学、综【zōng】合能力、外【wài】语【yǔ】的【de】单科成【chéng】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录取过程【chéng】中,自【zì】觉【jiào】接【jiē】受【shòu】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tiáo】院【yuàn】校志愿投档以及对政策加【jiā】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教【jiāo】育招【zhāo】生考【kǎo】试【shì】院规定的录取规定和【hé】加分政策。

第七条【tiáo】对进档考生的【de】专业安排【pái】,根据投档成绩【jì】和专业【yè】志【zhì】愿,遵循分数优【yōu】先、专业之间【jiān】无级差【chà】的原则,按高分到【dào】低【dī】分排队,依次按【àn】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tóng】等条件【jiàn】下依【yī】次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单科成绩高【gāo】者优【yōu】先录取。

第八条已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

第九条根据学校【xiào】教学要求【qiú】,我校【xiào】非【fēi】英语专业【yè】的公共外语课【kè】均为英语。小语【yǔ】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dì】十【shí】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jí】人联【lián】合会颁布【bù】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tǐ】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kāng】状况进【jìn】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zhǔn】的,按指导意见【jiàn】的【de】相关【guān】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tiáo】我【wǒ】校在【zài】接到天【tiān】津市招【zhāo】办核准备案【àn】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十二条新生入【rù】学后【hòu】,将依【yī】据教育部有【yǒu】关【guān】文【wén】件的规定进行新生入【rù】学【xué】资格复查,经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lǐ】,直至取消【xiāo】入学资格。凡发【fā】现以弄虚作假【jiǎ】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qǔ】消其【qí】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奖助政策及其他

第十三条学校收费【fèi】标准按【àn】《市【shì】发【fā】展改革委【wěi】员会关于进一步【bù】完善民办高校收费政【zhèng】策【cè】的通知》津发改【gǎi】价【jià】费【2021】154号的有关要求【qiú】执行。学校中职升本科【kē】专业学费标【biāo】准:产品【pǐn】设计【jì】专业35000元/生·年,机械设【shè】计制【zhì】造及其自动化专业31000元【yuán】/生·年。住宿【xiǔ】费(四人间)2000元/生·年【nián】。

第十四条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国家助学贷【dài】款等国家相【xiàng】关政策和规定,以及【jí】天津市和我校相关【guān】资【zī】助【zhù】政策和规定【dìng】。

第十五条奖学金的设立

学【xué】校建【jiàn】立了奖【jiǎng】学金制度,包括【kuò】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5000元/生)、天津市人民【mín】政府【fǔ】奖【jiǎng】学金(8000元【yuán】/生)、校【xiào】长【zhǎng】奖学金【jīn】、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三十余【yú】种,每年有35%以上的学生【shēng】受到表【biǎo】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jí】《天【tiān】津仁【rén】爱学院学【xué】生管【guǎn】理规定》有关规【guī】章制度进行【háng】管理;按专【zhuān】业培养方案对学【xué】生进行培【péi】养。

第十【shí】七条【tiáo】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jīng】审【shěn】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tiān】津仁爱学院【yuàn】全【quán】日制普通高等学【xué】校毕业证书;符合天津【jīn】仁爱【ài】学院学士【shì】学位授予工作【zuò】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天津仁爱学【xué】院颁【bān】发学位证【zhèng】书。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tiáo】本章程经【jīng】天津仁爱【ài】学【xué】院【yuàn】普通本科招生领导【dǎo】小组审查通过【guò】,报上级主管部【bù】门审核。

第十九条本章程仅【jǐn】适用于天【tiān】津【jīn】仁【rén】爱【ài】学院2024年天【tiān】津【jīn】市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自公【gōng】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天津【jīn】仁爱【ài】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kǎo】,不属【shǔ】学校录取承诺。学校不委托任何【hé】中介机构或个【gè】人进行招【zhāo】生录取【qǔ】活动。

学校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如下:

网址:http://www.tjrac.edu.cn

电话:022—68579988

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邮编:3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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