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4-9-21 15:42:27    发布【bù】: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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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初【chū】试成绩占总【zǒng】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chéng】绩占总【zǒng】成【chéng】绩的权重为30%。

初【chū】试成【chéng】绩满分为500分:总【zǒng】成绩=初试成绩÷5×70%+复【fù】试成绩×30%

初试成绩满【mǎn】分为【wéi】300分【fèn】: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chéng】绩×3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录取规则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bié】排【pái】序,先【xiān】录取第一志愿【yuàn】考生,后录取调剂【jì】考生。调剂考生【shēng】按复【fù】试【shì】批【pī】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qǔ】。

一志愿考生分学科、专业(方向)、学习方式【shì】按总成绩【jì】进行排名【míng】,依次【cì】录取【qǔ】。一志愿录取后剩余统考计划可录取调【diào】剂考生。

调剂考生【shēng】按【àn】复试【shì】批次,分批次排名,分【fèn】批次录取。同一批次的调剂考生分【fèn】学科、专【zhuān】业(方向)、学习方式按总成绩进行排名,依【yī】次录取。

如总成绩相同则同时录取,如需增加计划,通过学校招生【shēng】领导小组集体决【jué】策后进【jìn】行调整,如无【wú】可增计划,学院可【kě】要【yào】求【qiú】总成绩相【xiàng】同考生【shēng】再次进行复试,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jīng】考【kǎo】生确【què】认的【de】报考信息在【zài】录取【qǔ】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kǎo】资格不符合【hé】规定者不予录取【qǔ】。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kǎo】生不【bú】得列入拟录取【qǔ】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xué】力考生加试课【kè】程【chéng】的成绩不计入复试【shì】成绩,加【jiā】试【shì】课程成绩(百【bǎi】分制)低于【yú】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lù】取【qǔ】当年入学前(具【jù】体【tǐ】时限详见【jiàn】《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管【guǎn】理规定》)未取得【dé】国家【jiā】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取消录取资格。

8.教育部将对【duì】拟录取的考生【shēng】进行录检,拟录取考【kǎo】生通【tōng】过录检后【hòu】,才能正式录取为硕士研究生【shēng】,对于未通过录取【qǔ】检【jiǎn】查或录取检查【chá】不【bú】合格的考【kǎo】生取【qǔ】消拟录取资【zī】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