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4-9-21 11:01:07    发布:大【dà】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初【chū】试复试所占比例【lì】,希望对大家【jiā】有所【suǒ】帮助,如有不【bú】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bǐ】例为准。

一、总成绩合成和录取原则

1.各硕士【shì】专业(方【fāng】向)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chū】试成绩【jì】总分×60%+复试成绩总【zǒng】分×40%)排【pái】序【xù】,从高分【fèn】到低分依次录取。在【zài】总成【chéng】绩相同的情况【kuàng】下,取初试成绩总【zǒng】分高的考生。初试【shì】成绩总【zǒng】分仍相同的情【qíng】况下【xià】,按照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60%;

(2)专业面试成绩低于满分的60%;

(3)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满分的60%;

(4)同等学力加试低于满分的60%;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缺考;

(6)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7)体检不合格者;

(8)考试作弊者;

(9)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工作应积【jī】极落【luò】实,实事求是,在不影响培【péi】养质量的前【qián】提【tí】下,尽【jìn】可能按计划录取。

4.拟录取的考生除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bié】外,均须签订相应的协议(后【hòu】期请点【diǎn】击相应类型进【jìn】行下载【zǎi】),未按【àn】时提【tí】交【jiāo】者,将被取消录取资【zī】格。

5.被录取的全日制【zhì】学习方式的非定【dìng】向【xiàng】就【jiù】业【yè】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将根【gēn】据【jù】学校户籍管理部门要【yào】求【qiú】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一并发放,9-21前未【wèi】将人事档案按时调【diào】入我校的考生【shēng】将被取消录取资【zī】格。

6.被录【lù】取的【de】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考生,学校【xiào】不接收非【fēi】全日制研究生的【de】户口【kǒu】、人事档案、党团【tuán】关系、工资关系【xì】,其工资、福利【lì】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dān】位负责;不参加北京【jīng】市【shì】城乡居民【mín】(一【yī】小【xiǎo】)基本医疗【liáo】保险【xiǎn】;不享受研究生国【guó】家奖学金、学业奖学【xué】金【jīn】、国家助学【xué】金、国家【jiā】助学【xué】贷款;不发放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不提供非全日制【zhì】研究生宿舍住【zhù】宿;毕业【yè】后【hòu】不【bú】参加就业派【pài】遣,无派遣证与报到证,毕业后回原单位报到。

二、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对符【fú】合基础【chǔ】学【xué】科、艰【jiān】苦【kǔ】专业以及【jí】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zú】的学【xué】科、专业,初试公共科【kē】目成【chéng】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chéng】绩基本要求,但【dàn】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zài】科研创新方【fāng】面具有突出【chū】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yī】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shì】)。合格生源【yuán】(含【hán】调剂【jì】生源)充足【zú】的招生专业一般【bān】不再进行【háng】破格【gé】复试。破格复试【shì】考生不【bú】得调剂。不得跨专业破【pò】格【gé】复试,调【diào】剂考【kǎo】生不【bú】得破格复试。专业内需按【àn】成绩顺序选拔破格复试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