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4-9-21 17:38:37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纠错

2024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bǐ】例,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bāng】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gè】学院/专业实际【jì】公布【bù】的比例为准。

一、拟录取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第二十三条 复试由学科(专硕类别)综合面试、外【wài】语【yǔ】听说【shuō】能力测评面【miàn】试组成。复试满分为100分,其【qí】中学科(专硕【shuò】类别)综合面试80分【fèn】,外语听说能力面试【shì】20分。复【fù】试成绩低于【yú】60分的【de】,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shēng】的录【lù】取以总成绩作为排【pái】名依据【jù】,总成绩由【yóu】初试成绩与【yǔ】复试成绩构成【chéng】,其中初试【shì】成绩占【zhàn】总成绩的60%,复试【shì】成绩占总【zǒng】成绩的40%。复试成绩【jì】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xiàng】加【jiā】,得出考试总成绩。

学科或专硕类别对复试形式、成绩【jì】构【gòu】成另有【yǒu】要求的,所在两【liǎng】级管理单【dān】位【wèi】报学校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 学科【kē】(专硕类别)综合面试【shì】应包含对考生【shēng】的思想政治【zhì】素质和道德品质考【kǎo】核【hé】,该内容考核不【bú】合格【gé】的【de】考生,不予录取【qǔ】。

第二十五条 拟录取顺序按【àn】考生【shēng】总【zǒng】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de】进行排序,并【bìng】以此确【què】定拟【nǐ】录取名单。

学术型硕士【shì】研究生与专硕型硕士研究生之间的、全日制【zhì】硕【shuò】士研究生【shēng】与非全【quán】日制硕士研究生【shēng】之间的拟录【lù】取【qǔ】指标应当分别单列使用。国家【jiā】对【duì】拟录【lù】取【qǔ】指标另有【yǒu】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dāng】各学【xué】科(或【huò】专硕【shuò】类别)最后一个拟录取指标出现多名【míng】考生总成绩同分并列的,优先拟录【lù】取复试成绩高的【de】考生;当总成绩【jì】和复试成绩同时出现同【tóng】分并列【liè】的,优先拟【nǐ】录取初试【shì】业【yè】务课二科目【mù】成绩高的考生。

二、复试加分项目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根据有关规定,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yì】务教育阶【jiē】段【duàn】学校教师特设岗【gǎng】位计划”、“赴外【wài】汉语教师志【zhì】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kǎo】核合【hé】格的考【kǎo】生,初试【shì】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xià】优先录【lù】取。

高校学生【shēng】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kǎo】条件后,三年内【nèi】参加学校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shēng】考试的,初试【shì】总【zǒng】分【fèn】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nà】入“退役大学【xué】生士兵【bīng】”专项【xiàng】计划招录的,不再享【xiǎng】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chū】试加【jiā】分政策【cè】。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cūn】任职【zhí】”项目服务【wù】期【qī】满、考核称职【zhí】以上【shàng】的【de】考生,三年内参【cān】加【jiā】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jiàn】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研究生的【de】,初试【shì】总【zǒng】分【fèn】加15分。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xū】要提交相【xiàng】关证明材料。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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