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音乐统考包含哪些专业
西藏音乐统考包含音乐表【biǎo】演、流行【háng】音【yīn】乐、音乐学、音乐教育、作曲与作【zuò】曲【qǔ】技术【shù】理论、音乐治【zhì】疗、录音艺术等专业,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统考包含的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
统考科类 | 对应招生专业 | 统考科目和代码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音乐类 | 130201 | 音乐表演 | 0101音乐表演:101-乐理,102-听写 ,103-视唱,104A-器乐或104B-声乐 |
130209 | 流行音乐 | ||
130202 | 音乐学 | 高校可根据本校人才培养需要 ,从0101音乐表演或0102音乐教育中自主选择统考对应科目 |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0102音乐教育:101-乐理,102-听写,103-视唱 ,104A-器乐和104B-声乐(器乐、声乐科目设主、副项) | |
130210 | 音乐治疗 | ||
130212 | 音乐教育 | ||
130308 | 录音艺术 |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音乐类专业【yè】省级统考分【fèn】音【yīn】乐表演【yǎn】、音【yīn】乐【lè】教育两类,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方向不得【dé】兼报。音乐表【biǎo】演类考试包【bāo】括器乐、声乐两个方【fāng】向,考生只能报考一个【gè】方【fāng】向【xiàng】,不得兼报;音乐教育分声乐【lè】为主、器乐为主【zhǔ】两【liǎng】个方向,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方向不得兼【jiān】报。音乐类省级统考的声【shēng】乐科【kē】目【mù】限报一【yī】种唱法,器乐科【kē】目【mù】限报一种乐器【qì】(打击乐【lè】器除外【wài】),考试时考生的唱法应与专业考试报名时所选【xuǎn】定的唱法一致,器乐科目应使【shǐ】用专业【yè】报【bào】名时所选定的乐【lè】器【qì】进行演奏。
(1)音乐表演类
声乐方【fāng】向:乐【lè】理、听写【xiě】、视唱、声乐四个科目。总分300分,其中【zhōng】乐理15分【fèn】、听写【xiě】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器乐方向:乐【lè】理、听写、视唱、器【qì】乐四个科目,总分300分,其中乐理【lǐ】15分、听写【xiě】30分、视唱15分、器【qì】乐【lè】240分【fèn】。
(2)音乐教育类
乐理、听写、视唱【chàng】、主项(声乐【lè】、器乐各【gè】选【xuǎn】其一)、副项(声乐【lè】、器【qì】乐各选其【qí】一)五个科【kē】目。总分300分【fèn】,其中【zhōng】乐【lè】理 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xiàng】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kǎo】生,副项须选择器【qì】乐;主项选择器乐的【de】考生,副项须选【xuǎn】择声【shēng】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