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郴州思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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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思科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gāo】等教【jiāo】育法》等法律【lǜ】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jié】合学校【xiào】招【zhāo】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郴州思科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仙福路1号职教城内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学【xué】校国【guó】标码:14819 湖南省(内【nèi】)代码:4392
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郴州思科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kāi】透明”的原【yuán】则【zé】,坚决执行【háng】各级招生政策规定【dìng】和纪律【lǜ】要【yào】求【qiú】,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tiáo】 学校简【jiǎn】介:郴州思【sī】科职业学院【yuàn】是经【jīng】湖南省人民【mín】政府批准、国家教育【yù】部备案、纳【nà】入国【guó】家计划内统一招【zhāo】生、具有独【dú】立颁发国家【jiā】承【chéng】认大学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民办【bàn】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成立于2023年,坐落在思科职教城内,位于【yú】“山川之秀甲【jiǎ】湘南”的【de】湖【hú】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飞天山4A级【jí】国家地质公园游客中心旁,毗邻【lín】网【wǎng】红打卡地【dì】高椅【yǐ】岭,东临5A级国家风景名【míng】胜区【qū】东江【jiāng】湖,南临国【guó】家级自贸区郴【chēn】州片区。学校【xiào】地处京珠高【gāo】速郴州南、北出口【kǒu】中间位【wèi】置【zhì】,离【lí】郴州高铁西【xī】站约25公里、北湖机【jī】场约33公【gōng】里【lǐ】,交通方便快捷【jié】。
学校按照“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兴产业,兴旺产业促就业”的办学理念,依托北京神州高【gāo】铁【tiě】技【jì】术股份有限公司等【děng】名企合作【zuò】开设铁道交通运【yùn】营管理、智能控制技术、护理、新能【néng】源汽车【chē】检测与维修技术【shù】等11个专业,培养【yǎng】具有良好知识能力素【sù】质,掌握【wò】必【bì】备的【de】专业技术技能【néng】,适应行业企业和【hé】区域经济发展“用【yòng】得上【shàng】、干得好、留得住”的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néng】人才。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师范类、种植类、养殖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建筑类、旅游【yóu】类【lèi】、医【yī】卫类【lèi】、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lèi】、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音乐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q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dìng】本校招生规模确定【dìng】、政策制订等重【chóng】大事【shì】项,学校招【zhāo】生就业【yè】处负【fù】责招生组【zǔ】织【zhī】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jiān】,学校纪【jì】检监【jiān】察【chá】部门对招生【shēng】录取【q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chá】,确保【bǎo】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jiǔ】条 学校招生工作【zuò】严【yán】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dìng】和纪律要求【qiú】,没有与任【rèn】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jìn】行【háng】合【hé】作,没有委【wěi】托社会机【jī】构招生。凡【fán】是有社会机构【gòu】和个人宣传与我【wǒ】校有【yǒu】合【hé】作,可【kě】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shì】确保考生录取的,考【kǎo】生可第一时【shí】间【jiān】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yìng】,遭受【shòu】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tiáo】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hé】招生纪律,对于【yú】在招生过程中【zhōng】违规的考生及【jí】工【gōng】作人员【yuán】,按【àn】《国【guó】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理办法》(教【jiāo】育【yù】部令33号)和《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wéi】处理暂行办法【fǎ】》(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chéng】序和规定进【jìn】行处理。欢迎考生【shēng】、家长【zhǎng】及【jí】社会对我【wǒ】校招生工作【zuò】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yī】条【tiáo】 学校2024年面向湖【hú】南【nán】等省份招生,具【jù】体招生专业及计【jì】划以各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年) | 考生类别 | 备注 |
医 学 院 | 护理 | 临床护理 | 3 | 17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五官端【duān】正,男身高168cm以上,女身高【gāo】155cm以上。请达【dá】不到条【tiáo】件的考【kǎo】生慎重报考【kǎo】,避免后续就【jiù】业困难。 |
老年护理 | 3 | 17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口腔护理 | 3 | 17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口腔医学技术 | 口腔修复体制作 | 3 | 17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正畸修复体制作 | 3 | 17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运动训练 | 体育教师 | 3 | 16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裁判员 | 3 | 16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社会体育指导员 | 3 | 16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教练员 | 3 | 16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酿酒技术 (与贵州茅之行酒业合作办学) | 酒类酿造及工艺管理 | 3 | 17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酒类市场营销及管理 | 3 | 17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酒体设计与技术管理 | 3 | 17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酒类质量检测与管理 | 3 | 17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机 电 工 程 学 院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新能源电池技术 | 3 | 15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新材料智能生产与产品检验 | 3 | 15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智能电梯装配调试与检验 | 3 | 15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智能飞行器应用技术 | 3 | 15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新型电力系统技术与应用 | 3 | 15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智能控制技术 | 3 | 16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轨道交通学院 院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与北京神州高铁合作办学) | 高速铁路客运 | 3 | 17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五官端正,男【nán】身高【gāo】为170-185cm,女【nǚ】身【shēn】高160-173cm。专业【yè】对应的用人单【dān】位【wèi】岗位需求以男【nán】生为主。考生双眼矫正视力【lì】(可戴眼镜【jìng】)不低于5.0,无高度近视,身体健康【kāng】,无色盲色弱【ruò】,无听力障碍,无肥胖症。请达不【bú】到条件的考生慎【shèn】重报考,避免【miǎn】后续就【jiù】业困难。 |
高速铁路行车 | 3 | 17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五官端正,男【nán】170cm以上【shàng】,女160cm以上,专业【yè】对【duì】应的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以男【nán】生为主【zhǔ】(请【qǐng】女生慎重填报)。考生双眼矫正视力(可戴眼【yǎn】镜)不低于5.0,无高度近【jìn】视,身体【tǐ】健康【kāng】,无【wú】色盲色弱【ruò】,无听力障碍,无肥胖症。请【qǐng】达不到【dào】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避【bì】免后续就业【yè】困难。 | ||
智能控制技术(与北京神州高铁合作办学)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3 | 17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五官【guān】端【duān】正,男【nán】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专业对应【yīng】的用人【rén】单位岗位需求以男生为主【zhǔ】(请女生慎重填报)。考生双眼矫正视力(可戴眼镜)不【bú】低【dī】于5.0,无高【gāo】度近视,身体健康,无【wú】色【sè】盲色弱【ruò】,无听力障【zhàng】碍,无肥胖症。请达不【bú】到条【tiáo】件的考生慎重【chóng】报考,避免后【hòu】续【xù】就业困难。 | |
管 理 工 程 学 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13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软件开发 | 3 | 14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网络运维 | 3 | 14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信息安全 | 3 | 17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
前端开发 | 3 | 17800 | 物理、历史、对口 |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各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四条【tiáo】 对考生身体健康【kāng】状况的要求【qiú】,按《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chōng】规【guī】定执【zhí】行【háng】。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照教育【yù】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zūn】循公平、公【gōng】正、公【gōng】开【kāi】的则,德智体综合衡【héng】量,择优【yōu】录取【qǔ】。
第十六【liù】条 调阅考【kǎo】生档案【àn】的比例为1:1.05,录取男女比例不限【xiàn】。
第十七【qī】条 按各省(市、区)招生【shēng】主管部门【mén】提【tí】供的投档成【chéng】绩提【tí】档,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lù】取。
第十八条 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若出【chū】现投【tóu】档成【chéng】绩同分的情况【kuàng】,按单科成绩从【cóng】高【gāo】分【fèn】到低分排【pái】序,排序规则为【wéi】:语文、数学、外语【yǔ】。
第二十条 对享【xiǎng】受加分政【zhèng】策的【de】考【kǎo】生,加分【fèn】值计入录取排序成绩【jì】。
第二【èr】十一条 录取【qǔ】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kǎo】生可登录【lù】本省(市、区【qū】)招生考试【shì】网站【zhàn】或我校【xiào】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束后【hòu】不【bú】再【zài】退档。
第【dì】二十二条【tiáo】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xué】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的【de】领导下进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品学兼【jiān】优【yōu】的学生提供:国【guó】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jīn】(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èr】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nián】)。
第【dì】二【èr】十四条【tiáo】 对【duì】于家庭特别困难【nán】的学生,学校根【gēn】据有关政策【cè】、规定及计划进度,采取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勤工助学【xué】、贫困考生【shēng】资助项目和专业【yè】特别助学金等措施予以【yǐ】帮助。学校【xiào】倡【chàng】导学生德、智、体、美【měi】、劳全面发【fā】展,通过获得各【gè】级各类奖学金完成【chéng】学业。
第二十五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huì】颁布【bù】的《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jiǎn】工作指【zhǐ】导意见》及【jí】有关补充规定执【zhí】行。
第二十六条 录【lù】取考生的思【sī】想政治品德考【kǎo】核和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检查均采用【yòng】考生报考【kǎo】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shí】所采集的信息【xī】,学生对【duì】提供【gòng】的信【xìn】息真【zhēn】实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yuè】内,学【xué】校按照招【zhāo】生政【zhèng】策规定对新生报名【míng】资格、身【shēn】心【xīn】状【zhuàng】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qǔ】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jìn】行【háng】复查复核。对复【fù】查【chá】复【fù】核发现的【de】问题,学校【xiào】将集中研究【jiū】处理,凡属弄虚【xū】作假者,一经【jīng】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zuò】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mào】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xiào】官网向社会【huì】发布,对【duì】于各种媒体节【jiē】选【xuǎn】公布【bù】的章程内【nèi】容,如理解有【yǒu】误,以学校公布【bù】的完整招生【shēng】章程为准。
第二十【shí】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wǒ】校2024年【nián】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郴州思科职【zhí】业【yè】学院【yuàn】。如【rú】遇【yù】上【shàng】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gōng】布的【de】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仙福路1号职教城内
邮政编码:423000
招生咨询电话:0735-2533333
招生咨询邮箱:skzyxy@126.com
招生信息发【fā】布网址:http://www.skzyxy.com(官网【wǎng】)
http://zs.skzyxy.com(招生信息网)
监督投诉电话:0735-252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