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临沧职业学院

2024年临沧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2:31:43    发布: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本文为大家【jiā】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临沧职业学院【yuàn】招生章程【chéng】,主要包含办学【xué】类【lèi】型【xíng】、办【bàn】学层次、招【zhāo】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shì】详细内容【róng】,希【xī】望对大【dà】家有所帮【bāng】助。

临沧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shēng】录取【qǔ】工作的公平【píng】、公正、公【gōng】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hé】国高等教育法》和【hé】国家及各【gè】省(自治区【qū】、直【zhí】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shēng】工作相关文件【jiàn】规定,结【jié】合【hé】临沧职【zhí】业【yè】学院招生的具【jù】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shēng】合【hé】法权益,制定本章【zhāng】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gōng】程”,贯【guàn】彻“公开程序、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yōu】录【lù】取【qǔ】”的【de】原【yuán】则。

第四条【tiáo】 学【xué】院招生录【lù】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tòu】明【míng】,接受纪检监察【chá】部门、新闻媒【méi】体、考生、家长以【yǐ】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名称:临沧职业学院

英文【wén】译名【míng】: LinCang Vocational College,缩写“LCVC”

第六条 学院代码:4153014874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毕业证书:凡具有学【xué】院正式学籍的学【xué】生【shēng】,在规定【dìng】修业期限内【nèi】,完【wán】成规定的课程修读【dú】学分【fèn】,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bān】发临沧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zhèng】

第十条 办学【xué】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博尚【shàng】大学【xué】城(邮编:677008)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xué】院设【shè】立招【zhāo】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负责落实国【guó】家招生政【zhèng】策和制定招【zhāo】生计划【huá】,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bān】子成员、招生【shēng】就业处负责人及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第十二条 学院【yuàn】招【zhāo】生就业处是组织【zhī】和【hé】实【shí】施招生【shēng】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cháng】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yuàn】招生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部【bù】门【mén】全程参与监督招【zhāo】生工作。

第十四【sì】条 凡在招生中【zhōng】违【wéi】规的考生及工作【zuò】人员,按照《国家教【jiāo】育考试违规处【chù】理办法【f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zàn】行【háng】办法》严肃处【chù】理【lǐ】。

第十五条 学【xué】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jìn】行【háng】招生录取工作,对【duì】以【yǐ】临【lín】沧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zhāo】生【shēng】等活动的中介机构【gòu】或【huò】个人【rén】,学院将依【yī】法追究其法【fǎ】律责任。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云南省【shěng】各市、区,南亚和【hé】东南亚招【zhāo】生。严格按照国家和【hé】省教育行【háng】政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shēng】总计划,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社【shè】会需【xū】求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对口招生计划、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2024年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三年制专科招【zhāo】生计划【huá】(最终执【zhí】行的【de】招生计划以省教【jiāo】育厅批【pī】准的为准),学【xué】校代码:4153014874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计划数招生类别三校生招收类别备注
药学520301150文、理、三校生药学类

学费:5000元/年

住宿费:

4人间:1200元/年

6人间:800元/年

中医康复技术520416150文、理、三校生医学类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50文、理、三校生教育类
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50文、理、三校生电工技术类
新能源汽车技术46070250文、理、三校生机械类
跨境电子商务53070250文、理、三校生经济管理类

说明:1.所有专业收费最终按照云南省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2.所有专业计划以省教育行政部门下文为准。

第五章  录 取

第【dì】十八条【tiáo】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zǔ】织下【xià】进【jìn】行,学校严格执【zhí】行教【jiāo】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zhèng】策,招生录【lù】取工作实行“阳光【guāng】工程【chéng】”,以【yǐ】考【kǎo】生填【tián】报的志愿和【hé】高考成【chéng】绩【jì】为主要录取依据,遵【zūn】循【xún】“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程序,德智体美劳【láo】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jiāo】育部规定【dìng】的“学校负责,招办【bàn】监督”的录取【qǔ】体制。

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公布。

第二十【shí】条 学院对考生体【tǐ】检【jiǎn】的要求按【àn】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yì】见》及有关【guān】补充规定【dìng】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对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二【èr】十二条 学【xué】校录取【qǔ】按照【zhào】“专【zhuān】业志愿优先【xiān】”原则【zé】进【jìn】行,根【gēn】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考生【shēng】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qǔ】但又达到学校最低投档分数线的【de】情况下,服从【cóng】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专【zhuān】业【yè】;不服从专业【yè】调剂者,作退档处理【lǐ】。

第二十【shí】三条 学【xué】院【yuàn】执行【háng】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教【jiāo】育主管【guǎn】部【bù】门、招生考试【shì】机【jī】构有关加分或【huò】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yè】分配。

第二十四条  录【lù】取结果将【jiāng】按照省教育考【kǎo】试院的有【yǒu】关要求及规定进【jìn】行公布,考生可【kě】登陆学院网站查【chá】询。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xué】后,学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háng】全面【miàn】复查【chá】和体检,对其中不符合条【tiáo】件或【huò】弄虚【xū】作假、违规舞弊者【zhě】,一律取消其入【rù】学资格,退回生【shēng】源【yuán】地,并报相关机【jī】构【gòu】备案。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èr】十六条【tiáo】 收费按【àn】照【zhào】云南省【shěng】发【fā】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高职普【pǔ】通【tōng】学生学费5000元/学年。学生【shēng】宿舍位于临沧职业学院校园内,宿【xiǔ】舍标准为【wéi】6人【rén】间【jiān】和4人间【jiān】,上【shàng】床下桌,住宿费:4人【rén】间:1200元/年,6人间:800元【yuán】/年。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bù】门的最【zuì】新【xīn】批复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资【zī】助政策规【guī】定,设有完善【shàn】的【de】奖【jiǎng】助【zhù】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jiàn】的在【zài】校学【xué】生可向学校【xiào】申请【qǐng】办理。主要有:(1)获国【guó】家【jiā】奖学金【jīn】者8000元/学年,获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者5000元【yuán】/学年,获省政府【fǔ】奖学金者6000元【yuán】/学年,获【huò】省政府励【lì】志奖【jiǎng】学金4000元/学【xué】年,具体【tǐ】评选及奖励办法【fǎ】,以当年【nián】国【guó】家、云南省【shěng】人【rén】民政府有【yǒu】关【guān】政策为准。(2)助学金:通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可享受【shòu】政府当年政策发放的助学金:一等【děng】助学金【jīn】3800元【yuán】/年/生,二等助学金2800元【yuán】/年/生(3)每年评【píng】定三【sān】好学生、优秀学【xué】生干【gàn】部、优【yōu】秀共青团干部【bù】、优秀共青团员;(4)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cǎi】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xué】等【děng】形式给予【yǔ】资助;(5)对【duì】品【pǐn】学兼优【yōu】、经济困难的【de】学生,学院还设立一定的学校奖学金。(6)生源地信【xìn】用助学贷款:依据【jù】生源地【dì】信用助学贷款【kuǎn】政策执行,具体咨询生【shēng】源地【dì】教【jiāo】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第二十【shí】八条 学院各类奖助学金【jīn】评审和管理由【yóu】学院学生处负责,每【měi】学【xué】年【nián】评审一【yī】次,具体评审【shěn】时间以当年【nián】国家有关部【bù】门的规定时间为准。

第二【èr】十【shí】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或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生主管【guǎn】部【bù】门【mén】有关政策不【bú】一【yī】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guī】定为准。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联系【xì】地址:中国云南【nán】省临沧市【shì】临翔【xiáng】区博尚大学城(临沧职【zhí】业【yè】学院【yuàn】招生就业处)

邮政【zhèng】编码: 677008 咨询(监督)电【diàn】话:18587053080

学院网址:www.lczyxy.com

电子信箱:lczyxy0883@163.com

第三十【shí】一条 本章【zhāng】程自通过之日【rì】起执行【háng】,由【yóu】学院招生【shēng】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