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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8:53:15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jiā】整理的是2024年【nián】石家庄科【kē】技信息职业学【xué】院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办学类型、办【bàn】学层次、招生计【jì】划、报【bào】考条件【jiàn】、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děng】信息,以【yǐ】下是详【xiáng】细【xì】内【nèi】容,希望【wàng】对大家有所帮助。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gāo】等教育【yù】法》《教育【yù】部关于【yú】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qí】他相关【guān】文件,为了【le】维护考生【shēng】合法权益,结【jié】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dìng】本章程。

第二【èr】条 本【běn】章程是我校【xiào】向社【shè】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zuì】主要【yào】形式,是【shì】我校【xiào】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名称: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2. 办学层次及类型:学校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校。

3. 学校地址【zhǐ】:河【hé】北【běi】省石家庄灵寿经【jīng】济开发区人民东路(灵寿校区)

4. 学校基【jī】本情况:学【xué】校位于河北省石【shí】家庄,总【zǒng】规划占【zhàn】地1660余【yú】亩,是以工、理、医、经管、艺术设计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zōng】合【hé】性普【pǔ】通高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yuàn】、机电工程与交【jiāo】通运输【shū】学院、医学【xué】与制【zhì】药工程学院、人工【gōng】智能学【xué】院、电子与通信学院、学前教育与艺术设【shè】计学院六个二级学院。专业【yè】建设贴【tiē】合区域经济【jì】社会发【fā】展,目前已【yǐ】基本【běn】形成特色鲜【xiān】明【míng】、优势突【tū】出【chū】,具备文化传承及服务社会能【néng】力的特色高校,今后将不断提升核【hé】心【xīn】竞争力【lì】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多途径、多类【lèi】型、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mó】式,全面构建现代【dài】化“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fāng】位【wèi】育人【rén】”的教【jiāo】育体系,现【xiàn】在校生规模达到21000余人。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chéng】立招生委员会负【fù】责研究制【zhì】定【dìng】学校招生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tǐ】实施,协调、处理有关【guān】招【zhāo】生【shēng】工作【zuò】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领【lǐng】导小【xiǎo】组对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shēng】方案【àn】、录取【qǔ】原则【zé】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shēng】的日常工【gōng】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xué】校【xiào】面向全国多个省(区【qū】、市)招生,具【jù】体招生专业【yè】及招生计划【huá】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bù】门【mén】公【gōng】布的为准。

第七条 各专业学费标【biāo】准详【xiáng】见各省(区、市)高【gāo】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bù】的2024年招生计【jì】划【huá】。 住宿【xiǔ】费标准: 四人间 1800元/年.人、六人间 1400元/年.人、八人间【jiān】1000元/年.人。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dì】八条 学校严【yán】格按照国【guó】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guān】文件规定开【kāi】展招生录取工作【zuò】;坚【jiān】持“公平【píng】、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kǎo】量德智体美【měi】劳,择优【yōu】录取。

第九条 对进档考【kǎo】生按照分【fèn】数优先的【de】原则【zé】安排专业【yè】,即将所有进档【dàng】考生按投【tóu】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fèn】排序【xù】,各专【zhuān】业均【jun1】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lù】取,如出【chū】现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liǎng】门成绩之和、语文和数【shù】学两门中的单【dān】科最高【gāo】成绩、外语单【dān】科成绩、首选【xuǎn】科【kē】目单科【kē】成【chéng】绩、再选【xuǎn】科【kē】目单科最高【gāo】成绩、再选科目【mù】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dào】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第【dì】十条 对享【xiǎng】受加【jiā】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shēng】,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相关政【zhèng】策执【zhí】行【háng】。

第【dì】十一条 学校不【bú】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入学后外【wài】语教学【xué】语种为【wéi】英语。

第十二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

对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xīn】脏病(先天性心脏【zāng】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jiān】隔缺损【sǔn】分【fèn】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jīng】二【èr】级以上医院专科检【jiǎn】查确定无【wú】需手术者除外【wài】)、心肌病、高【gāo】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tǒng】疾病;严重【chóng】精【jīng】神【shén】病未治愈、精【jīng】神【shén】活性物【wù】质滥用和依赖【lài】。

5、慢性【xìng】肝【gān】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cháng】者(肝炎病原携带【dài】者【zhě】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xíng】肺结核、浸润性【xìng】肺【fèi】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yán】已治愈【yù】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fèi】外【wài】结核(肾结核【hé】、骨【gǔ】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háng】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yuàn】(或结核病防治【zhì】所)专【zhuān】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奖助政策

国家助学贷【dài】款、奖【jiǎng】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àn】照教【jiāo】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和我【wǒ】校【xiào】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hòu】,学校【xiào】要【yào】进【jìn】行新生入【rù】学资格和身【shēn】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rù】学【xué】资格。

第十六条 毕业证颁发

学【xué】生在【zài】学校规【guī】定期限内达到【dào】所在专业【yè】毕业要求的,由石家【jiā】庄科技信息职【zhí】业学院具印颁发【fā】经教育部【bù】电子注册【cè】、国【guó】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十七【qī】条 按【àn】照教育部的规【guī】定【dìng】,新生未经同意【yì】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fàng】弃入学【xué】资格。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fā】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chéng】若与国家有关政策【cè】相悖之处【chù】,以国家的政策和规【guī】定【dìng】为准。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灵【líng】寿经济【jì】开发【fā】区人民东路(灵寿校区【qū】)

邮编:050500

咨【zī】询【xún】电话:0311-83820999  82518528  89219299  83816988

咨询QQ/微信:1125212595(同微信【xìn】) 2697328300  1849519288(同微【wēi】信)  2627202451

网址:http://www.hebk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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