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工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wéi】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沈阳工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bàn】学类型、办学层次【cì】、招生【shēng】计【jì】划、报考条件、录取规【guī】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校【xiào】地【dì】址等信【xìn】息,以下【xià】是详细【xì】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沈阳工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东段)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xiào】园【yuán】占地面积111.9万平方米(约合【hé】1677.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yòng】房面积16.6平方米【mǐ】;生均宿舍面积【jī】7.1平方米【mǐ】;生师比18.4:1;专任教师695人【rén】,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shī】占【zhàn】专任教师的比【bǐ】例为97%;具有高级职务教【jiāo】师【shī】占专任【rèn】教【jiāo】师【shī】的比【bǐ】例33.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546.7万元,生均教【jiāo】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288.4元;图【tú】书174万册,生【shēng】均图【tú】书92.1册。(办【bàn】学条件数【shù】据以2023年基【jī】层统计报【bào】表数据为准)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有4人间和【hé】6人间。宿舍分【fèn】配方案:2024级【jí】新【xīn】生宿舍【shě】采取网【wǎng】上预定的方【fāng】式。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办法及使用原则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jīng】学校【xiào】招【zhāo】生委员会研究【jiū】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péi】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jì】社会发展急【jí】需的一【yī】流特色【sè】学科和【hé】重点【diǎn】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huá】。不设预留计【jì】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外语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所招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4.在高考综合改【gǎi】革试点省(市【shì】)设置的招生专业(类),对选考【kǎo】科【kē】目的要求、综合素质【zhì】评价档案的使【shǐ】用办【bàn】法,以当【dāng】地教育【yù】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 位门类 | (元/年/生) | 备 注 |
1 | 020301K | 金融学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28000 | |
2 | 020310T | 金融科技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经济学 | 28000 | |
3 | 040106 | 学前教育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28000 | |
4 | 050306T | 网络与新媒体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8000 | |
5 | 050308T | 时尚传播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8000 | |
6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7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8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9 | 080207 | 车辆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10 | 080213T | 智能制造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11 | 080216 | 新能源汽车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12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13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14 | 080703 | 通信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15 | 080717 | 人工智能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16 | 080801 | 自动化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17 | 080803T | 机器人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18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19 | 080902 | 软件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20 | 081006T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21 | 081101 | 水利水电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22 | 081201 | 测绘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23 | 082104 |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24 | 082105 |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25 | 0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26 | 082803 | 风景园林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8000 | |
27 | 082901 | 安全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28 | 083001 | 生物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
29 | 090102 | 园艺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农学 | 28000 | |
30 | 090401 | 动物医学 | 五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农学 | 28000 | |
31 | 090403 | 动植物检疫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农学 | 28000 | |
32 | 090502 | 园林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农学 | 28000 | |
33 | 120108T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28000 | |
34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8000 | |
35 | 120202 | 市场营销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8000 | |
36 | 120203K | 会计学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8000 | |
37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8000 | |
38 | 120601 | 物流管理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8000 | |
39 | 130301 | 表演 | 四年 | 9-21年 | 艺术类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8000 | |
40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9-21年 | 艺术类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8000 | |
41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9-21年 | 艺术类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8000 | |
42 | 130507 | 工艺美术 | 四年 | 9-21年 | 艺术类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8000 |
高职(专科):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 (元/年/生) |
1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三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5000 |
2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5000 |
3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5000 |
4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5000 |
5 | 530202 | 金融科技应用 | 三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5000 |
6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5000 |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招考办实际公布为准。
按类招生情况说明:
2024年【nián】我校部分专业继续【xù】实行按学科门类招生。大类【lèi】招生的【de】专业有【yǒu】: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xìn】工【gōng】程)、计【jì】算机类(计算机【jī】科学与技术【shù】、软【ruǎn】件工程)、兵器类(弹药工程与爆【bào】炸技术【shù】、特【tè】种能源【yuán】技术与工程)、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jì】、环境设计、工艺美【měi】术)。
学生入【rù】学【xué】第1学期后【hòu】,根据学校有关规【guī】定、社会【huì】需求以及本人【rén】意愿选择专业。
本科学生学习期【qī】满,成绩合格颁【bān】发沈【shěn】阳工学院普通【tōng】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gōng】学院学【xué】位授予【yǔ】标【biāo】准的【de】颁发沈阳【yáng】工【gōng】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gāo】职学生【shēng】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bān】发沈阳工学院普【pǔ】通高【gāo】等学【xué】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学费:28000元/人·年;
专科专业学费:15000元/人·年;
住宿费:2000-4000元/人·年。
注:学费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住宿费按照实际房型收费。
2.学费、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xué】生因故退【tuì】学【xué】或提前结【jié】束学业的,民办学【xué】校应【yīng】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jiān】,按【àn】照《辽宁省【shěng】民办学校退费【fèi】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hào】)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1)国家(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guó】家和辽宁【níng】省的【de】奖学【xué】金设【shè】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de】学生进行【háng】奖【jiǎng】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guān】文【wén】件【jiàn】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按照【zhào】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jīn】设置办法【fǎ】和评选条件,结合我【wǒ】校实际【j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dé】国家助学金【jīn】资助;刻苦学习且成绩【jì】优【yōu】秀的家庭经济困【kùn】难的学【xué】生可获得【dé】国家励志【zhì】奖【jiǎng】学金。具体金【jīn】额及比例按当年【nián】国【guó】家和辽宁【níng】省的有【yǒu】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人·年
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人·年
(3)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的等级、奖励金额一览表
等级 | 奖励金额(元/人·年) | |
本科生 | 专科生 | |
特等奖 | 10000 | 5000 |
一等奖 | 4000 | 2000 |
二等奖 | 2000 | 1000 |
三等奖 | 1000 | 500 |
专项奖 | 1000 | 500 |
(5)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帮助。
(6)新生入学奖学金
学校【xiào】设有优秀【xiù】新生入学奖【jiǎng】学金,奖【jiǎng】励对象为当年报考【kǎo】我校(不包含征【zhēng】集志愿)且被录取的学【xué】生【shēng】,按评选条【tiáo】件进行评定。根【gēn】据当年录取考【kǎo】生报考【kǎo】类别或【huò】报考专业,设【shè】为普通类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jīn】,奖励【lì】金额为3000元/人;艺【yì】术【shù】类优秀新生【shēng】入学奖学金,奖【jiǎng】励金【jīn】额为【wéi】3000元/人;国家卓越农林奖学金(面向园艺专业入学新生),奖励金额为4000元/人。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jiāo】育部、原卫生部、中【zhōng】国【guó】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píng】行志愿【yuàn】录取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思想政治品【pǐn】德【dé】考核和体检均【jun1】合格的前提下,在【zài】同批录取【qǔ】学校控【kòng】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shēng】志愿顺序从高分到【dào】低【dī】分择优录取。在第【dì】一志愿报考【kǎo】人数超出学校【xiào】在当【dāng】地【dì】的招生【shēng】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yuàn】及【jí】其【qí】他志愿【yuàn】考生;在第一志愿报【bào】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shù】时,则招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对【duì】实行高考改革省份【fèn】,选【xuǎn】考科【kē】目要求以当地【dì】教育行【háng】政部【bù】门(或招生考【kǎo】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wǎng】站公【gōng】布为准;对于【yú】采用“3+1+2”选考【kǎo】方【fāng】式的新高考改【gǎi】革省份,学校(专业)按物理【lǐ】学【xué】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zhāo】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艺术类
实【shí】行平行【háng】志【zhì】愿投档【dàng】录取模式的省(市、区),按【àn】照该省(市、区)统一规定【dìng】的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原【yuán】则从高【gāo】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chéng】绩相【xiàng】同时,依次按文化课【kè】成绩、语【yǔ】文、数学、外语【yǔ】单科成绩【jì】从高【gāo】分到低分【fèn】排序录取。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设计【jì】学【xué】类:综合【hé】分【fèn】=文【wén】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kè】总分×100×40%。
表演【yǎn】:综【zōng】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zhuān】业【yè】课【kè】总分×100×50%。
如果有未明【míng】确规定投【tóu】档原则的省份,则【zé】按【àn】照【zhào】辽【liáo】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
在思想政【zhèng】治【zhì】品德考核和体检【jiǎn】均合格的前【qián】提下,进档考生分【fèn】专业录取时,无专业级【jí】差;内蒙古自治【zhì】区按照《关于2024年【nián】普通【tōng】高【gāo】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的建【jiàn】议函》执行,即实【shí】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lù】取原【yuán】则;其【qí】他省(区【qū】、市)按照“分【fèn】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jù】投档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分【fèn】按照考生【shēng】所报专【zhuān】业志愿(不含专业服【fú】从志愿)录【lù】取,优先满【mǎn】足分数高的考生专业【yè】志【zhì】愿。
若投档成绩相同时,对于非新高【gāo】考【kǎo】改革省【shěng】份,理工类依次【cì】以【yǐ】数学【xué】、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xiān】录取,文【wén】史类依次【cì】以语文、数学【xué】、外语【yǔ】成绩高【gāo】者优先录【lù】取;对于采用“3+3”选考方式的【de】新高考改革省【shěng】份,依【yī】次【cì】以数【shù】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采用“3+1+2”选【xuǎn】考方式的新高【gāo】考改【gǎi】革省份,物理学科【kē】类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历史学【xué】科类【lèi】依【yī】次以语文、数【shù】学、外【wài】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
各省(区【qū】、市)实行“分数【shù】优先”的原【yuán】则【zé】,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从【cóng】高分【fèn】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jí】差。在【zài】已调档考【kǎo】生中,优【yōu】先【xiān】满足有专业志愿【yuàn】的考生。当考生分【fèn】数无【wú】法满足所【suǒ】填报的专业志【zhì】愿【yuàn】时【shí】,如果考生【shēng】服从【cóng】专【zhuān】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hé】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分【fèn】调【diào】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shēng】不【bú】服从专业【yè】调剂,做【zuò】退档处理。
6.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24-56618888、024-56618811、024-56618855
网 址:www.si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