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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28:43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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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bàn】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0万平【píng】方米(约合150.2亩);生均【jun1】教学【xué】行政用房面积【jī】5.1平方【fāng】米;生均宿舍面积4.2平方米;生师【shī】比20.4:1;专任【rèn】教师285人,其中具【jù】有硕士及以【yǐ】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zhuān】任教师的【de】比例为【wéi】75.8;具【jù】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jiāo】师的【de】比例【lì】为【wéi】25.6;教【jiāo】学科研仪器设备总【zǒng】值3752.7万元,生【shēng】均教学科研仪器【qì】设备值5299.0元;图【tú】32.6万册,生均图书46.1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zhǔn】(4、6、8)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jí】新【xīn】生入【rù】学采【cǎi】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pèi】。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分【fèn】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dì】区【qū】安排招生名【míng】额;分专业计划根【gēn】据学【xué】校【xiào】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lǐng】导【dǎo】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shēng】计【jì】划,主【zhǔ】要满足经济社会【huì】发展急【jí】需的特色专业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2.经【jīng】批准有语【yǔ】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zhǒng】:金融【róng】服【fú】务与管理(中【zhōng】外办【bàn】学)专业方向只安排英【yīng】语教学,其他语种【zhǒng】考生慎报。其他专业【yè】不限【xiàn】语种。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费(元/年/生)
1530201金融服务与管理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800
2530201*金融服务与管理(中外办学)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待定
3530207国际金融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800
4530202金融科技应用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800
5530501国际经济与贸易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800
6530302大数据与会计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800
7530302大数据与会计(云财务会计师)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800
8530102资产评估与管理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800
9530402统计与会计核算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500
1053030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500
1153030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智能财税)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500
12530205财富管理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800
13530206证券实务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800
14530203保险实务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800
15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500
16530605市场营销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500
17540101旅游管理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800
18530702跨境电子商务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5000
19530810*供应链运营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待定
20510213移动应用开发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800
21510204数字媒体技术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5000
22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4800
23510206*云计算技术应用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待定

*专业学费以相关部门最终定价为准

四、毕业证书

学生【shēng】学习期满,成绩合【hé】格颁【bān】发辽宁【níng】金融职【zhí】业学院普通高等学【xué】校专科毕业证【zhèng】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bù】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shēng】收费。各招【zhāo】生【shēng】专业收【shōu】取学【xué】费标准【zhǔn】已在“三【sān】、专业设置”表中具体【tǐ】列【liè】明,住宿费【fèi】分为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三【sān】个【gè】档次。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fèi】办法按《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guān】于进【jìn】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liáo】教【jiāo】发〔2006〕76号【hào】)规定执行【háng】。学生因故【gù】退【tuì】学或【huò】提【tí】前【qián】结束【shù】学【xué】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fèi】和住宿费。学【xué】生【shēng】缴纳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shōu】费用,学校已【yǐ】提供服务或已购实物的,不【bú】退【tuì】还学生所缴费【fèi】用【yòng】,应将课【kè】本和【hé】实物发给学生【shēng】;学校【xiào】未提【tí】供服务或未购买实物的,应全额退还【hái】学【xué】生所缴费用。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学校建立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

②学【xué】校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府【fǔ】奖学【xué】金和学校奖学金制【zhì】度,用于奖励品【pǐn】学【xué】兼优的学生,资助家【jiā】庭经济困【kùn】难【nán】学生顺利完成【chéng】学业。评选条件、奖励的金额及比例【lì】按【àn】当年国家和辽【liáo】宁省【shěng】以及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háng】。目前【qián】执【zhí】行标【biāo】准为:国【guó】家奖学【xué】金8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nián】,国家【jiā】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国家助【zhù】学金二等2750元/年,校内奖【jiǎng】学【xué】金一等1500元/年,校内奖学【xué】金二等1000元/年,校【xiào】内【nèi】奖【jiǎng】学金三等800元/年,校内励志【zhì】奖学金2000元【yuán】/年。

③学校积极配合学生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④学校对孤儿及事实孤儿等学生,经核实后免学费和住宿费等。

⑤勤工助学补【bǔ】助【zhù】:学校设有勤工助学资金【jīn】,贫困学生可【kě】申请勤工【gōng】助学【xué】,通过劳动获得【dé】助学补【bǔ】助金。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批、教育部备案,辽宁金融职业学院与马来西亚成功大学学院合作举办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辽宁金融职【zhí】业学院【yuàn】完成【chéng】3年专科课程并获得文凭后,符【fú】合【hé】马来西亚成功大学学院入学【xué】要求【qiú】和学术标准的学生,同时符合申请签证条【tiáo】件的,可【kě】自【zì】愿申请赴马来西【xī】亚成功大学学院继【jì】续深造【zào】,并有资【zī】格成为马【mǎ】来西亚成功大【dà】学【xué】学院国【guó】际学【xué】生,进行正式学生学籍【jí】注册,并转入相【xiàng】应的学分。

3.学生【shēng】完成辽宁金融职【zhí】业学院3年专科课程后,获得【dé】辽宁【níng】金融职业学院毕【bì】业证书,同【tóng】时获得【dé】马来西亚成功大学学院【yuàn】颁【bān】发的学分证明【míng】。

4.金融【róng】服务与管理(中【zhōng】外【wài】办学)专业方【fāng】向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kǎo】生慎报。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学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jí】模【mó】拟【nǐ】投档线,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zhì】在105%以内【nèi】,以【yǐ】不【bú】低于招生计【jì】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shēng】档案的比例。学【xué】校在正式投档前完【wán】成计划调【diào】整,确保【bǎo】符合【hé】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shēng】能够【gòu】录【lù】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yuán】卫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lián】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jiàn】》执行。入学【xué】后【hòu】学校【xiào】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qiú】者取【qǔ】消【xiāo】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zé】。在实【shí】行平行志愿录取【qǔ】的省(市、自治【zhì】区),实行【háng】平行【háng】志【zhì】愿投档录取方式;在【zài】不实【shí】行平【píng】行志【zhì】愿录取的省(市【shì】、自治区),按【àn】考生报考志【zhì】愿录取【qǔ】,当第一志愿上线考【kǎo】生数不足计【jì】划【huá】招生数时,在同批录【lù】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shàng】,按考生【shēng】志愿【yuàn】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yōu】录取;当第一志愿【yuàn】上线考生数多【duō】于招【zhāo】生计划数【shù】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实行高考改革【gé】省份【fèn】,所有招生专业物理学科类、历史学【xué】科类兼招,再选科目不【bú】设要【yào】求。辽宁省2024年【nián】实行【háng】“3+1+2”模【mó】式新高考,按物理学科类【lèi】、历史学科类分【fèn】列【liè】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lù】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各省(市、自治【zhì】区)招考【kǎo】委关于加降【jiàng】分的【de】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非高考【kǎo】综合改革省【shěng】份,对进【jìn】档考生【shēng】按分数优【yōu】先的原则【zé】录取,不设专【zhuān】业级【jí】差;对【duì】投【tóu】档成绩相同的考生【shēng】,专业录取办法为:文科考生依【yī】次按语文、数学【xué】、外语的顺序【xù】,理科考生依【yī】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由于志愿专业【yè】录满、不能满【mǎn】足【zú】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le】“服从专业调剂”,可【kě】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zhuān】业;如果未填【tián】报“服从专【zhuān】业调剂”,则【zé】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在【zài】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考【kǎo】生按投档专【zhuān】业录取。对投档成绩相【xiàng】同的考生【shēng】,依【yī】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h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xuǎn】科目【mù】(物理/历【lì】史)单【dān】科成绩的顺序【xù】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299413

网址:http://www.lnf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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