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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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校本部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yào】办学条【tiáo】件:校【xiào】园占地面积为36万平方米(约合539.9亩);生【shēng】均【jun1】教学行政用房面积【jī】7.0平方米,生【shēng】均宿舍面积5.3平方米,生师比21:1,教学科【kē】研仪【yí】器设【shè】备总值12806.3万元,生【shēng】均【jun1】教【jiāo】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223.7元,专任教师369名【míng】,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6%,图书64.4万册,生均图书66.5册。
住宿条件:我校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分为6人间【jiān】和8人间。宿舍【shě】分配方案:2024级【jí】新生入学【xué】采【cǎi】取学校集中【zhōng】统一【yī】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根据学院办【bàn】学定【dìng】位、发展规【guī】划、办学条【tiáo】件以及现有各专业【yè】近三年招【zhāo】生就业状况,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标【biāo】,参考市【shì】场【chǎng】需【xū】求,制【zhì】定本年度招【zhāo】生计划【huá】分配原【yuán】则。招生【shēng】计划分配办【bàn】法:在调研基础上,召【zhào】开由招【zhāo】生就业处、教务处等相关【guān】部门参加的年度招【zhāo】生专业【yè】计划调整工作会议,形成初步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2.我院招生语种不限。日常外语教学采用英语,暂【zàn】无其他【tā】外语教学种【zhǒng】类【lèi】,非英语考生慎【shèn】重填【tián】报。
3.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4.在高考综合【hé】改【gǎi】革试点省(市)设【shè】置的【de】招生【shēng】专业(类),对选考科目【mù】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àn】的使用办【bàn】法【fǎ】,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wǎng】站公告为【wéi】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gǎi】,须与【yǔ】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mù】保持一致)。
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元/年/生) |
1 | 530101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 | 530205 | 财富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3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4 | 530303 | 大数据与审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5 | 530304 | 会计信息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6 | 490208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7 | 530503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900 |
8 | 530605 | 市场营销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9 | 530701 | 电子商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10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1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12 | 530810 | 供应链运营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3 | 4901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14 | 490104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5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16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新媒体运营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7 | 590208 | 知识产权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8 | 460105 | 工业设计(数字化设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19 | 460206 | 电梯工程技术(电梯维护与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0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1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22 | 530706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3 | 5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4 | 500209 | 交通运营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5 | 540101 | 旅游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26 | 540113 | 休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7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28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29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700 |
30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31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三年 | 五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7000 |
32 | 550112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三年 | 五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7000 |
33 | 550114 | 室内艺术设计 | 三年 | 五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7000 |
34 | 530201 | 金融服务与管理(供应链金融)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200 |
35 | 530202 | 金融科技应用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36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37 | 500406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三年 | 五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备注:1.招生专业和专业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后审批公布为准。
2.各专【zhuān】业(含新增专【zhuān】业【yè】)学【xué】费以省发展和改【gǎi】革委员会最终审批结果为准【zhǔn】。
高等职业【yè】院【yuàn】校学生学习期满,成【chéng】绩合【hé】格颁发辽【liáo】宁经【jīng】济职业【yè】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kē】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zhào】省物价部门批准【zhǔn】的标【biāo】准向学生收【shōu】费,学生住【zhù】宿费6人间1000元/年【nián】/生,8人间8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shēng】因故退学或【huò】提前结束学【xué】业【yè】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fèi】和住宿费【fèi】,按照辽宁省教育【yù】厅、省物价【jià】局及省财政【zhèng】厅【tīng】辽教发[2006]76号【hào】文件规定执行【háng】。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学金制度
根据省【shěng】教育厅和学【xué】院有关规定,学生【shēng】在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国家【jiā】、省政府【fǔ】、学院综【zōng】合【hé】奖学金。国家【jiā】和辽【liáo】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nián】8000元;学院【yuàn】综合奖学金【jīn】,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yuán】,三等500元。
学院【yuàn】鼓励学生代表学【xué】院【yuàn】参【cān】加国家、省级专业类职业技能比赛、重要文化艺术比赛和【hé】其【qí】他有重大影响的活【huó】动,对在赛事中【zhōng】获奖学生设立单项奖学金进行奖励。具体奖【jiǎng】励如下:获【huò】得国【guó】家级【jí】荣誉一、二【èr】、三等奖【jiǎng】的个人,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yuán】、5000元;获得【dé】国家级【jí】荣誉一、二、三等奖的【de】团【tuán】体【tǐ】,分别奖励【lì】团【tuán】队15000元、8000元、5000元【yuán】。获得省级荣誉【yù】一【yī】、二、三等【děng】奖【jiǎng】的个人,分【fèn】别奖励3000元【yuán】、1500元、800元;获得【dé】省级荣誉一、二、三等奖的团体,分别【bié】奖励4000元、3000元、1500元。具体按《学院学【xué】生【shēng】奖励实【shí】施细则》要求实【shí】施。
(2)家庭经济困【kùn】难【nán】学生【shēng】奖助学制度:在学院学习期间,品学兼优的【de】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shēng】可【kě】获得国【guó】家励志奖【jiǎng】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yuán】;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xué】生【shēng】在校可申请国家【jiā】助【zhù】学金,资助标准【zhǔn】为一等助学【xué】金,每【měi】生【shēng】每年4400元【yuán】,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750元。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设【shè】立勤工助学岗位。
(3)助学贷款制【zhì】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可持录取通知书到当【dāng】地县(区【qū】)教育局学生【shēng】资助中心【xīn】,申请【qǐng】办理【lǐ】生源地信【xìn】用助学贷款【kuǎn】,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4)学费减免政策:按照国家对孤儿学生学费减免相关政策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jìn】档【dàng】考【kǎo】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yuán】则,根据考生报【bào】考的【de】专【zhuān】业志愿顺序安排专【zhuān】业,不设专【zhuān】业【yè】级【jí】差。进档考生报考相同专【zhuān】业且【qiě】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在非高考改革省份考【kǎo】生依次按考生语文【wén】、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优【yōu】先录取;在高考改【gǎi】革省份依次按考生语【yǔ】文【wén】、数学、外语【yǔ】、首选科目【mù】单【dān】科成绩、再【zài】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dào】低【dī】排序录取【qǔ】。
艺术类专业录取【qǔ】成绩排序【xù】方【fāng】法:在录取艺术类专业【yè】的省份,要求对【duì】省【shěng】统考成【chéng】绩合【hé】格且达【dá】到艺术类相应文化课控制线。辽宁省艺【yì】术类平【píng】行【háng】志愿按【àn】综合分投【tóu】档,其【qí】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综【zōng】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zǒng】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zhuān】业课总分×100×40%。
6.联系电话、网址
电话:024-89872456 89710533
29872225 89871386(传真)
网址:http://www.lnemci.com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