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2024年黑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34:50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黑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黑龙江外国【guó】语学【xué】院【yuàn】招生【shēng】章程,主要包【bāo】含办学类【lèi】型【xíng】、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shì】详细内容【róng】,希望对大家有所帮【bāng】助【zhù】。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工作的通知【zhī】》相关要求,着力推进“阳光【guāng】工程”建设,确保招生工【gōng】作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切实维护考生和【hé】学校的合法权益,科学选拔人才,保证招生工作顺【shùn】利进【jìn】行【háng】,根据【jù】《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和国【guó】教育法【fǎ】》、《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yù】法》和【hé】教育部、黑龙江省【shěng】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quán】称为黑【hēi】龙江外国语学院,院校【xiào】代码【mǎ】13296。学校是经国家教【jiāo】育【yù】部批【pī】准的民【mín】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上级【jí】主管【guǎn】部门为黑龙江省【shěng】教【jiāo】育厅。

第三条【tiáo】:对完【wán】成规定学制且成绩【jì】合【hé】格的学生,颁发黑龙江外【wài】国语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

第四【sì】条:学校位于哈尔【ěr】滨【bīn】市松【sōng】北【běi】区利民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邮政编码150025。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有【yǒu】招生工作【zuò】领【lǐng】导小【xiǎo】组【zǔ】,全面负责学【xué】校招生工作。招生领导小【xiǎo】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xiào】发展确定招生规模,审核招生计划,制订学校招生【shēng】政策,决定学【xué】校招生【shēng】工作重大事项,学校招【zhāo】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由有关校领导和【hé】相【xiàng】关【guān】部门负责人【rén】组成。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chù】是学校组织和【hé】实【shí】施招生【shēng】工【gōng】作的常设机构,协调【diào】、处理学【xué】校招生工【gōng】作日常事务【wù】,其主要职责是:(1)执【zhí】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贯彻【chè】落实主管部【bù】门和【hé】省级招【zhāo】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核准【zhǔn】的年【nián】度招【zhāo】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bào】送学【xué】校分省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3)制【zhì】订并向社会【huì】公布【bù】学【xué】校招【zhāo】生章程;(4)组【zǔ】织开【kāi】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学校录取【qǔ】工【gōng】作,负责【zé】协调和处理本校录【lù】取工【gōng】作【zuò】中的有关问题;(6)对录取的新生信【xìn】息进行复查;(7)完【wán】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jiāo】办【bàn】的其他招生【shēng】相【xiàng】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jì】划是根【gēn】据【jù】学校【xiào】发展规【guī】划、办【bàn】学条件、社会需要和生源情况,按【àn】照当年黑龙江省【shěng】教育【yù】厅核准的分省分【fèn】专业招生计划【huá】制订,并按照【zhào】教育部【bù】或省教育厅要求提交各省、市【shì】、自治【zhì】区、直辖【xiá】市招生办,并向【xiàng】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十条:学校根【gēn】据教【jiāo】育部关于做【zuò】好当年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xiào】在生源【yuán】所【suǒ】在地区的招生【shēng】计划,依据考生【shēng】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qǔ】。

第十一条:录【lù】取规则【zé】:实行“分数优先”的录【lù】取【qǔ】规【guī】则,进档考生按投档【dàng】分数(含政策性加【jiā】分)由高【gāo】到低和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lù】取专【zhuān】业,各专业【yè】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如所有专【zhuān】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cóng】专业调剂者,将【jiāng】调剂到未录【lù】取【qǔ】满【mǎn】额并【bìng】符合培养【yǎng】要求的【de】专业【yè】;不服【fú】从专业调剂者或服从调剂【jì】但不【bú】符合培养【yǎng】相关具体要求的作退档处理。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yuàn】的考生,按照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qū】、直【zhí】辖【xiá】市)招生管【guǎn】理部门的【de】有【yǒu】关规定执行;对于没【méi】有规定的地【dì】区,物理【lǐ】/理工类依次【cì】以数学、外【wài】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按【àn】成绩由【yóu】高到低录取,历史/文史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hé】、数学为顺序【xù】按成【chéng】绩由【yóu】高分到低分【fèn】录取【qǔ】。

第【dì】十二条【tiáo】:对符合国家照顾政【zhèng】策,享受加分【fèn】、降分政【zhèng】策的考生【shēng】,可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mén】的【de】规定加【jiā】分、降分提档。

第十三条:分专业录取时,无分数级差。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依【yī】据省艺术专【zhuān】业【yè】统考成绩【jì】录取,在省级招办投【tóu】放的考【kǎo】生电子档案范【fàn】围内【nèi】,按综合【hé】成【chéng】绩从【cóng】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chéng】绩(100%)+专业课成绩(100%);

第十六条【tiáo】:根据生【shēng】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shí】,经黑龙江省招生计【jì】划【huá】主管部门同意,学校【xiào】将向有关省(市【shì】)招生计【jì】划主【zhǔ】管部门、省【shěng】招生办【bàn】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zhí】行。

第十七条: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shí】八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对【duì】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tè】殊【shū】要求【qiú】。

第四章 学费标准

第十九【jiǔ】条:学校学费、住宿费按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dìng】收【shōu】取【qǔ】,具体费用以【yǐ】招生省【shěng】份招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公布的信息【xī】为【wéi】准,或在学校官网查询。

第二十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jīn】,奖励品学兼优【yōu】的学生【shēng】;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可【kě】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xué】校【xiào】还协助家庭经济【jì】困难学【xué】生办理在校期【qī】间免息的生源地信【xìn】用助学【xué】贷款或入【rù】学后申请【qǐng】办【bàn】理校园【yuán】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guī】定如与本章程不【bú】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běn】章程若与【yǔ】国家法【fǎ】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cè】相抵触,以国家法【fǎ】律、法规【guī】和上级【jí】有【yǒu】关政【zhèng】策为准【zhǔn】。

第二十二【èr】条:本章程经学校批准之日执【zhí】行。本【běn】章【zhāng】程解【jiě】释权归属学校招【zhāo】生就业处。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招生网站及招生简章。

学校网址:https://www.hi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hiu.edu.cn/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

邮政编码:150025

招生咨询电话:0451—88121000、88121111

纪委监督电话:0451-85964459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