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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26:43    发【fā】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上海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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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秋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上海理工大学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yáng】浦区【qū】军工路【lù】516号;徐汇【huì】校【xiào】区地址为上海市徐【xú】汇区【qū】复兴中路1195号【hào】。中英合作专业录【lù】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徐汇校区;其余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校本部。
三、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上海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是我校本【běn】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xué】校本科招【zhāo】生工作;上海【hǎi】理【lǐ】工大学【xué】招生【shēng】办【bàn】公室是我校【xiào】组【zǔ】织和实【shí】施本【běn】科招【zhāo】生工作的【de】常【cháng】设机构,负责【zé】学校本科招生的日【rì】常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shēng】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jù】上海市教育委【wěi】员会【huì】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hé】学校发展定位与【yǔ】办学条件,统筹考【kǎo】虑近年分【fèn】省分【fèn】专业招生计划【huá】编制【zhì】及【jí】使用【yòng】情况【kuàng】,科学、合理地【dì】编制学校本年度分【fèn】省分【fèn】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nián】度我【wǒ】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jì】划、高考【kǎo】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zhǔ】管部门【mén】(以下简称省【shěng】级【jí】招办)编印的2024年【nián】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hé】计划相【xiàng】关【guān】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预留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各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非语言类【lèi】专业入学后外【wài】语教学语种:部分中【zhōng】德合作专业【yè】为德语,其【qí】他专业为英【yīng】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huì】印发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jí】有【yǒu】关补充规定为【wéi】依据,考生须据实【shí】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mán】病情病史,我校将【jiāng】按照教育【yù】部【b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xiào】学籍管【guǎn】理相关规定【dìng】处【chù】理。
十一、录取规则

我校认【rèn】可教【jiāo】育部和各省级【jí】招办根【gēn】据教育部【bù】相关【guān】规定给予考生【shēng】的全【quán】国性加分【fèn】政策。我校原【yuán】则上认可考生【shēng】具备的【de】所有加【jiā】分项中最【zuì】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根据教育部规【guī】定,所有【yǒu】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yú】不安排分省招生【shēng】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一、依据【j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全【quán】国【guó】统一考【kǎo】试(秋季统一考【kǎo】试)成绩录取【qǔ】的规则:

1.省级【jí】招办【bàn】按【àn】我校在当地的【de】招生计划数【shù】和【hé】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de】生【shēng】源【yuán】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shěng】份实际【jì】生源【yuán】情况【kuàng】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对进档的考【kǎo】生,在专业录取时,采【cǎi】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chà】分。(若个别省份有特【tè】殊【shū】规定【dìng】,与当地省【shěng】级招【zhāo】办协【xié】商后另行【háng】公布)。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同分考生专业录取排序规则

(1)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选考科目为“不限”的【de】,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xù】;其【qí】他选考科目【mù】要求【qiú】的,按数学、语文、外语【yǔ】成绩为【wéi】序逐一比较安排【pái】。

(2)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首选【xuǎn】科【kē】目为“历史”的,按语文、数【shù】学、外语成绩为序;首选科目为“物理”的【de】,按数学、语文【wén】、外【wài】语成绩【jì】为序逐一比较安【ān】排。

(3)其他【tā】省份: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xué】、外【wài】语【yǔ】成绩为序,理科考生【shēng】按【àn】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为序逐一【yī】比较安【ān】排。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xiào】提档要求,但未进入所填专【zhuān】业志愿,且【qiě】愿意服【fú】从专业调剂【jì】的考生视【shì】综合情况作调【diào】剂录取。

二、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jì】划数进行征集志【zhì】愿投档;若【ruò】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zhāo】生计划【huá】调配【pèi】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ān】排录【lù】取【qǔ】。

三、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huá】1:1范围内按专业志【zhì】愿排【pái】队录【lù】取”的录取规则。

四、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1.艺术类招生项目按照《上【shàng】海理【lǐ】工【gōng】大学2024年艺【yì】术类【lèi】专业招生简【jiǎn】章》执行。

2.保送生【shēng】招生项目按照《上海理【lǐ】工大学【xué】2024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jiǎn】章》执【zhí】行【háng】。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1.文【wén】科类专业【yè】每生每学年6500元,理【lǐ】工体【tǐ】类专业每【měi】生每学【xué】年7000元,医学类【lèi】专业每【měi】生每学年74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经济管理试验班每【měi】生每学年6500元,工科【kē】试【shì】验班、理【lǐ】科试验班每【měi】生每【měi】学年7000元,专【zhuān】业分【fèn】流【liú】后按【àn】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收取学费。(沪发改价调【diào】〔2023〕21号)

2.工商管理【lǐ】(中【zhōng】美合作)、国际【jì】经济与贸易(中德合作【zuò】)专业每生每学年19500元;光电信息科学【xué】与工程【chéng】(中德合作)、机【jī】械设计制造及其自【zì】动【dòng】化【huà】(中德合作)、电气工程及其【qí】自动化(中【zhōng】德【dé】合作)专业每【měi】生每学年21000元。(沪发改规范〔2018〕2号、沪发改规范〔2023〕4号、沪发改价调〔2023〕21号【hào】)

3.会展经济与管理(中英合作)、工商【shāng】管理(中英【yīng】合作)专业【yè】每生每学【xué】年25000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jì】术(中【zhōng】英合【hé】作【zu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yīng】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发【fā】改价调 〔2019〕14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měi】学年最高【gāo】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shàng】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guī】定,被本【běn】校【xiào】录取【qǔ】的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可通【tōng】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rù】学【xué】后【hòu】可按规【guī】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shàng】海市奖学金【jīn】、国家【jiā】助学金、国家【jiā】助【zhù】学贷款、勤【qín】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bǔ】助和学费减免【miǎn】等。我校承诺:确保【bǎo】被本【běn】校录取的学生不【bú】因家庭经【jīng】济困难而辍【chuò】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zhào】招生“阳【yáng】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wǒ】校秋季统一考【kǎo】试招生全【quán】程接受上【shàng】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jiān】察小组监【jiān】督。

举报电话:021-5527071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usst.edu.cn

本科招生网:

https://zhaoban.usst.edu.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电话接听时间:工【gōng】作日8:9-21:30;13:9-21:30,双【shuāng】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六、其他须知

1.我校部分专业采取大类招生模式,其中:

工科试验【yàn】班(智能化制造类)包含机械设【shè】计制造及其自【zì】动化【huà】、材【cái】料成型及控制工程【chéng】、工业设计【jì】、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chéng】、车辆工程、材料科学与【yǔ】工【gōng】程、能【néng】源【yuán】与动力工程、新【xīn】能源科【kē】学与工程、储能【néng】科学【xué】与工程、机器【qì】人【rén】工程、土木【mù】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制药工程、交通工程、环境【jìng】工【gōng】程、生物医学工程、康复工程【chéng】、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ān】全、应【yīng】用【yòng】化学、生物技术【shù】共21个专业。

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xìn】息类)包含测控技术与仪【yí】器【qì】、电【diàn】气【qì】工【gōng】程【chéng】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shù】、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chéng】、医【yī】学信息工程、人【rén】工智能【néng】、自【zì】动【dòng】化、计算机科学与技【jì】术【shù】、智能科【kē】学与技【jì】术、数据科学与大数【shù】据【jù】技术、新【xīn】媒体技术、医【yī】学影像技术、智【zhì】能医学工程、系统科学与工程共16个专【zhuān】业。

理科试验班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共2个专业。

经济【jì】管理试验班包含税收学、金融学【xué】、国际经【jīng】济【jì】与贸易、会计学、公共【gòng】事业管【guǎn】理共【gòng】5个专业。

新闻传播学类包含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共3个专业。

设计学类包含动画【huà】、视【shì】觉传达设计【jì】、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包装设计【jì】共5个专业。

凡录取进入上述大类的学生,入学【xué】第【dì】一学年不分【fèn】具体专业,原则【zé】上第一学年末根据我校相【xiàng】关规【guī】定【dìng】进行专业分【fèn】流。

2.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新疆高中班、西藏高中班、管理类部分专业以及部分特色专业等按专业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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