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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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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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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2024年秋季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二、就读校址

崇明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东滩大道999号;

虹口校区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90号。

除音乐学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虹口校区外,其他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均为崇明校区。

三、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zuì】高【gāo】决【jué】策【cè】机【jī】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gōng】作;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dá】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wǒ】校组织和实施【shī】招生【shēng】工作的常设机【jī】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zuò】;上海【hǎi】外【wài】国【guó】语大学贤达经济【jì】人文学院招【zhāo】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zuò】纪检监察机构【gòu】。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yuán】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xué】校发【fā】展【zhǎn】定【dìng】位【wèi】与【yǔ】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zhuān】业招生【shēng】计划编制【zhì】及【jí】使用情况,科学【xué】、合【hé】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

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本年度我【wǒ】校分省分专业招【zhāo】生计【jì】划、高考【kǎo】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xiáng】见各省级招生【shēng】主管部门(以【yǐ】下简称省【shěng】级招【zhāo】办)编印的【de】2024年【nián】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专业【yè】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各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日【rì】语专业教【jiāo】学外语语种【zhǒng】为日【rì】语,朝鲜语专业教学外语语【yǔ】种为朝鲜【xiān】语,阿【ā】拉伯语专业【yè】教学外【wài】语语种为阿拉伯语,德语专业【yè】教学外语语种为【wéi】德【dé】语和【hé】英语,法语专业教学外语【yǔ】语种为法语和英语,西班牙语【yǔ】专业教学【xué】外【wài】语语种为西班牙语和英语,其他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yīng】语【yǔ】。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以教育部、原卫生【shēng】部和中国残疾人联【lián】合会【huì】印发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wéi】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kāng】状况【kuàng】。经复【fù】查,身体健康【kāng】状况【kuàng】不【bú】符合专【zhuān】业学习要求的【de】考生【shēng】,学【xué】校【xiào】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lǐ】规定》和本【běn】校学籍管理相关规【guī】定处理。

2.学前教育、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色盲色弱不宜报考。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zhāo】生全【quán】国统【tǒng】一考试(秋季统一【yī】考试)成【chéng】绩录取的规则:

1.在省级招办投档【dàng】考生【shēng】范【fàn】围内,按投【tóu】档成绩从高到低的【de】顺序【xù】,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qǔ】。具【jù】体的【de】投档比【bǐ】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顺序(梯度)志【zhì】愿【yuàn】批次原则上【shàng】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专业【yè】录取不设专业级【jí】差,按招生计划数,以分数优【yōu】先【xiān】原则,从高分【fèn】到【dào】低分进行投档【dàng】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二、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háng】征集志愿【yuàn】,征集【jí】志愿【yuàn】人数【shù】不超过招生【shēng】计划【huá】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yuán】仍【réng】不足【zú】,我校【xiào】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huá】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内蒙古自治区【qū】进档考生,实行【háng】“招生计划1:1范【fàn】围内按【àn】专业志愿【yuàn】排队录【lù】取”的录取规则。

五、同分规则【zé】:总分【fèn】相同情况下【xià】,依次【cì】比【bǐ】较外语、语文、数学单【dān】科成绩,对于上海考生【shēng】,同时参考【kǎo】考生的上海市普通高【gāo】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wéi】专【zhuān】业调剂【jì】录取的重要参考。

六、艺术类录取原则

1.文【wén】化成绩必【bì】须达【dá】到考【kǎo】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pī】次录取控制线,且艺术【shù】类统考【kǎo】合【hé】格。

2.进档【dàng】考【kǎo】生按【àn】投档成绩由【yóu】高到低排序,遵循专【zhuān】业志愿顺序,择优【yōu】录取。

3.投档成绩【jì】,以省级招办规定【dìng】折算【suàn】方式为准【zhǔn】;如省级招办【bàn】无相关规定,学校【xiào】按【àn】文【wén】化成绩过【guò】线,以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lù】取。

4.同【tóng】分规则:投档【dàng】成【chéng】绩总分相【xiàng】同情况下,依次【cì】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单科【kē】成绩。

七、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wǒ】校提档要求,但【dàn】未进入【rù】所填专业志愿,且【qiě】愿意服从专【zhuān】业调【diào】剂的考【kǎo】生【shēng】视综合情况作【zuò】调剂录取;凡【fán】不愿【yuàn】意专业调剂者,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de】情况下,作退【tuì】档处【chù】理。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1.英语、日【rì】语、朝鲜语【yǔ】、阿拉【lā】伯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lǐ】、法学【xué】(国际经济法方向)、新闻【wén】学(新媒体方向【xiàng】)、广告学、文化产业【yè】管理、旅游【yóu】管理、酒【jiǔ】店管理【lǐ】专【zhuān】业:每生每学年 38000 元;

2.学前教育(双语班)每生每学年45000 元;

3.会计【jì】学【xué】(双语班)、法【fǎ】学(双语班【bān】)、会展经【jīng】济与【yǔ】管【guǎn】理(双语班【bān】)、新【xīn】闻【wén】学(双【shuāng】语班【bān】)、法语(双【shuāng】语班)、德语(双【shuāng】语班)、西班牙语(双语班)、翻【fān】译、金融科技、大数据管【guǎn】理与【yǔ】应【yīng】用专【zhuān】业每生每学年   56000 元;4.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jì】、音乐学专业、商务英【yīng】语【yǔ】、德语(商务方向)、法语【yǔ】(商务方向)、西班牙语(商务方向)、金融学(全【quán】英语教学班【bān】)、工商管理(全【quán】英语教学班)、国【guó】际经济与贸【mào】易(全英语教学班)、会计学(全英【yīng】语教学班):每生每【měi】学年68000 元【yuán】。

【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六人间5500元/生/学年;四人间6900元/生/学年

【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我【wǒ】校【xiào】认【rèn】真执行【háng】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zī】助规定【dìng】,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shēn】请入学,入学后【hòu】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上海【hǎi】市奖学金【jīn】、国家助学金【jīn】、国家助学【xué】贷款、勤工助学【xué】岗位、特殊困难补【bǔ】助【zhù】和【hé】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xué】生【shēng】不因家庭经济【jì】困难而辍【chuò】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yī】要求【qiú】,我校秋季【jì】统一考试招【zhāo】生全程接受【shòu】本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dū】。

举报电话: 021-51278238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xué】校官【guān】网:https://www.xdsisu.edu.cn/

招生【shēng】办官网【wǎng】:https://zhaoban.xdsisu.edu.cn/

咨询电话:021-51278024,51278025

微信公众号:贤达招生

十六、其他须知

学生进校后转专业按学校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外国语大【dà】学贤达经济【jì】人【rén】文学院正在进【jìn】行【háng】独立学院转设相关工【gōng】作,秋季招生【shēng】录取的考生入学时以教育部批准【zhǔn】的校【xiào】名为【wéi】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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