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上海科技大学招生【shēng】章程,主要包含办【bàn】学类【lèi】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huá】、报考条件【jiàn】、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金、学【xué】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róng】,希望对大【dà】家有所【suǒ】帮助。
上海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科技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中路393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科技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技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是我【wǒ】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cè】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本【běn】科招生办公【gōng】室是我【wǒ】校组织和【hé】实【shí】施招生工作【zuò】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yī】招生的日【rì】常工【gōng】作【zuò】;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gōng】作纪检监察【chá】机【jī】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yī】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huì】核准【zhǔn】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zhǎn】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jìn】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jì】划编制及【jí】使用情况,科学、合【hé】理地【dì】编制【zhì】学校本【běn】年度【dù】分省分专【zhuān】业招生计【jì】划【huá】。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高【gāo】考改革省份【fèn】选考科【kē】目要求等详【xiáng】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xià】简称省级招办【bàn】)编【biān】印的2024年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hé】计划相关文【wén】件【jiàn】。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所有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bù】、原卫生部和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会印【yìn】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yī】据,考生须据实【shí】上报健【jiàn】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bìng】史,学校将按【àn】照本校学【xué】籍【jí】管【guǎn】理规定中有【yǒu】关【guān】退【tuì】学与休学【xué】的规【guī】定执【zhí】行。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为探索“综【zōng】合评价、多元选【xuǎn】择【zé】、择优【yōu】录【lù】取”的选拔【bá】招录模式,学校坚持正确导向、公正公开、科学有效【xiào】的原则,举【jǔ】办“校【xiào】园【yuán】开放日”活动,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校园【yuán】开放日”活【huó】动,学【xué】校根【gēn】据考生在“校园开放日”活动中的整【zhěng】体表【biǎo】现及报名材料【liào】,形成【chéng】“校园开放日”成【chéng】绩,详见《上海【hǎi】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 二、参【cān】加【jiā】学校“校【xiào】园开放日”活【huó】动并获得“校园开放日”成绩的考生,须在其所在【zài】省份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全【quán】国统一考试【shì】提前批次【cì】本科志愿栏内【nèi】填报我校,否则其“校园开放日”成绩无效。未获得【dé】“校园开放日【rì】”成【chéng】绩的考生也可在其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全国【guó】统一考试提前批次本科志【zhì】愿【yuàn】栏内填报我校(有特殊【shū】规定的【de】省份【fèn】除外)。考生文【wén】化成【chéng】绩(含教育部、所在【zài】省份【fèn】相关【guān】政【zhèng】策规【guī】定加分)应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kē】第一批【pī】录取【qǔ】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kē】录取批次的【de】省份,按相关省份【fèn】省【shěng】级招办确【què】定的特【tè】殊类型【xíng】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háng】。 三、各省级招办按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按各省份规定)。 四、学校根据【jù】考生的最终成绩(含高考总分和我校“校园开放【fàng】日【rì】”成绩【jì】),满足被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zhì】愿【yuàn】录取。最终成绩相同【tóng】的考生,则【zé】依【yī】次比较【jiào】我校“校【xiào】园开放日【rì】”成【chéng】绩、高考数学【xué】科目成绩、高考语文科目成绩排序录取;若以上【shàng】三项【xiàng】成【chéng】绩再相同,则参考考【kǎo】生的【de】综合素【sù】质评【píng】价信息择优录取。 五、我校认可教【jiāo】育部和各【gè】省【shěng】级【jí】招办【bàn】根据教【jiāo】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guó】性加分政策。我【wǒ】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xiàng】中最【zuì】高分一项【xiàng】,且最【zuì】高不超过20分。 六【liù】、各省份录取具【jù】体办法以各省级招办公布内容为准;高考【kǎo】改【gǎi】革有关省份的录取规则和程序【xù】以各【gè】省级【jí】招办规定【dìng】为准。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管理科学专业、外国语言与外国【guó】历史专业每生【shēng】每学年6500元,其【qí】余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yuán】,沪【hù】发改价【jià】调[2023]21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shēng】每【měi】学年1200元【yuán】,沪价【jià】费[2003]56号、沪财【cái】预[2003]93号(沪【hù】教委财 [2012]118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zhēn】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zī】助规【guī】定,被本校【xiào】录取的家【jiā】庭经【jīng】济【jì】困难学生【shēng】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rù】学【xué】,入学后可按【àn】规【guī】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上海市奖学金、国【guó】家助学【xué】金、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勤工助学岗【gǎng】位【wèi】、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fèi】减免【miǎn】等。我校承诺:确保被【bèi】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jīng】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àn】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qiū】季统一【yī】考试招生全程【chéng】接受本校纪【jì】检【jiǎn】监【jiān】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20685315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hanghaitech.edu.cn 本【běn】科招生办官网: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咨询电话:4009209393 | ||
十六、其他须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