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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8:58:18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xué】院招生章【zhāng】程,主要【yào】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céng】次、招生计划、报考条【tiáo】件、录取【qǔ】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xiào】地【dì】址等信息【xī】,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

2024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0号(除艺术类【lèi】专业外,其余专业均在该校区就读);闵行校区【qū】:上海市闵行【háng】区【qū】罗【luó】锦路42号(艺术类【lèi】专【zhuān】业【yè】就读该校【xiào】区);就【jiù】读校区如有调整以【yǐ】学校官【guān】方通知为准。
三、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是【shì】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jī】构,统【tǒng】一领导学校招生【shēng】工作;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shí】施招【zhāo】生工作的常设机【jī】构,负责学校秋【qiū】季【jì】统一【yī】招生的日常工作;纪【jì】检办【bàn】公室是我校招生【shēng】工作纪检监【jiān】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yuán】会核准的年度招【zhāo】生规模,结【jié】合学【xué】校发展定位【wèi】与办学【xué】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fèn】省分【fèn】专【zhuān】业【yè】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yòng】情况,科学【xué】、合【hé】理地编【biān】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fèn】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gé】省市【shì】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jí】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chēng】省招【zhāo】办【bàn】)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hé】计划【huá】相关文【wén】件。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shēng】部和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huì】印发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yǒu】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jiàn】康状况。经复查【chá】,身体【tǐ】健【jiàn】康状况不【bú】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bù】《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学生管理规定【dìng】》和【hé】本校学籍管理【lǐ】相关规定处理。艺术【shù】类专业色盲色弱不宜【yí】。
十、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tōng】高【gāo】等【děng】学【xué】校招【zhāo】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shì】)成绩录取【qǔ】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zhāo】生计划数和投档【dàng】比【bǐ】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yuán】从高分到【dào】低分(含加分【fèn】)进行投档。具体的投【tóu】档比例【lì】由我校【xiào】根【gēn】据各省市实际生源【yuán】情况确定,原则【zé】上【shàng】顺【shùn】序志愿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我校不设【shè】置专业【yè】级差【chà】分,无【wú】加试要求,进档【dàng】考生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数,按照【zhào】分数优先,遵循考【kǎo】生专【zhuān】业志愿先后的【de】原则,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wǒ】校认可【kě】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bù】相【xiàng】关【guān】规定给【gěi】予考生的加分政策【cè】。我【wǒ】校原则【zé】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yǒu】加分项【xiàng】中最高分【fèn】一项,且最高不超【chāo】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dàn】未进入专业【yè】志【zhì】愿、且【qiě】愿意服从【cóng】所有专业调剂的考【kǎo】生,将其随机【jī】调录到计划未满的【de】专业;不服从调剂的【de】考生,予以退档。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分【fèn】别按文、理【lǐ】科【kē】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比较,择优录取: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kē】的科目【mù】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文理不分的省市【shì】(含【hán】“3+1+2”改革的省份【fèn】)在【zài】专【zhuān】业录【lù】取【qǔ】时,考生【shēng】按照语文、数【shù】学、外语【yǔ】顺序【xù】依【yī】次【cì】进行比【bǐ】较,择优录【lù】取。

(二)在首轮平行志愿(或第【dì】一【yī】志【zhì】愿)生源不足时,省招【zhāo】办【bàn】可在同批次录取【qǔ】控【kòng】制分数线上,实【shí】行平【píng】行【háng】志愿投档的批次按【àn】照征集【jí】平行志愿【yuàn】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shèng】余数的105%进行【háng】投【tóu】档,不实【shí】行平行【háng】志【zhì】愿投档的批次按照非第一志【zhì】愿(包括征【zhēng】集志愿【yuàn】)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jì】划剩余【yú】数的【de】120%进行投档;若【ruò】生源仍不足,我【wǒ】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jì】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内蒙古专业录【lù】取实行“招生计划【huá】1:1范围内【nèi】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guī】则。

(五)报考【kǎo】艺术类专【zhuān】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招生【shēng】部【bù】门组织的美术类【lèi】专业统一考【kǎo】试【shì】,专业考【kǎo】试成绩合格。文化【huà】考【kǎo】试【shì】成绩【jì】达到各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投【tóu】档成绩总分排序【xù】,根据【jù】总【zǒng】分优先,遵循考生专【zhuān】业志愿先后的原则,从高【gāo】分【fèn】到低分择优录取。如【rú】遇同分则按各省市同分规则择优录取。

十一、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一般专【zhuān】业:每生每【měi】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艺术【shù】类专业【yè】: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hào】】。
住宿费标准1200元/学年 (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二、资助政策我【wǒ】校认【rèn】真执【zhí】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zhù】规定【dìng】,被本校录取的【de】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通【tōng】过【guò】“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dìng】申请国家奖学金、国【guó】家励志奖学【xué】金、上海市奖学金、国【guó】家助【zhù】学金、国家助学贷【dài】款、勤工【gōng】助【zhù】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jiǎn】免等【děng】。同时,学校还【hái】设立校一、二、三等奖学【xué】金【jīn】、上海【hǎi】科学技术【shù】职业学院助学【xué】金【jīn】。我校承诺【nuò】:确保被本校录取【qǔ】的学生【shēng】不因家庭经【jīng】济困难而辍学。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阳光【guāng】工【gōng】程【chéng】”招生的【de】统一【yī】要求【qiú】,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办【bàn】公室监【jiān】督。

举报电话:021-69990032

十四、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cst.edu.cn

招生办官网:www.scst.edu.cn/ygzs

咨询电话:021-69990068/69990015

十五、其他须知

(一)2024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jiāng】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fán】弄【nòng】虚【xū】作假【jiǎ】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本章程由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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