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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49:42    发布【bù】:大学生【shēng】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xué】院招生章程,主【zhǔ】要【yào】包含报考条件【jiàn】、招生【shēng】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考统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shùn】利进行,规【guī】范【fàn】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hé】法【fǎ】权益【yì】,根据《中【zhōng】华人【rén】民【mín】共和【hé】国教【jiāo】育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yù】法》、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xiào】所面向的相关招生省【shěng】份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jì】,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含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sān】条 学校全称:江【jiāng】苏信息职【zhí】业【yè】技【jì】术【shù】学院;学校标【biāo】识码:4132013108,学校在各招生省份的代码以各【gè】省招生主【zhǔ】管部门公布【bù】为准。

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藕塘钱藕路1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江【jiāng】苏信息【xī】职业【yè】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zhǔn】、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是江【jiāng】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xiào】,入选江苏省中国【guó】特色高【gāo】水【shuǐ】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xué】校坐【zuò】落在美丽的太湖之【zhī】滨无【wú】锡市,占地面【miàn】积1165亩【mǔ】,目前全日制【zhì】在校生14000多人【rén】,专兼职教师900余人,教科研仪器设备总额达2亿多元,拥有各类藏76万册。

第五条 颁发学历【lì】的学校名称为:江苏信【xìn】息【xī】职业技术学院。对【duì】在【zài】规定年限内达到【dào】所在专【zhuān】业【yè】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zǔ】建【jiàn】各省【shěng】各地区招生宣【xuān】传工作组【zǔ】,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hé】咨【zī】询【xún】。招生宣传工作组组长由学校【xiào】聘任。

第九条 学校【xiào】的招生工作实行上【shàng】级【jí】主管部【bù】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jiān】督机制【zhì】,学校【xiào】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de】监督下,按有关政【zhèng】策【cè】法规进行,同时【shí】接【jiē】受社【shè】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xué】校人才【cái】培养目标、办【bàn】学条件【jiàn】等实际情况,统筹考【kǎo】虑各【gè】省份高考人数、区域【yù】协调【diào】发展等因素【sù】,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jì】划编制与实施情况,综合分析【xī】,确定【dìng】学校【xiào】分省分专业招生计【jì】划。招生【shēng】专【zhuān】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děng】信息)及招生计划数【shù】以省级招【zhāo】生主管【guǎn】部门公布为准【zhǔn】。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yī】条 凡符合生源【yuán】所在地各【gè】省招【zhāo】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de】考生均【jun1】可报考【kǎo】。

第十二条 学【xué】校严格执行教【jiāo】育部【bù】颁发的【de】《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jiàn】》及有关规定。学校除定向培养军士项目外【wài】,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dì】十三条 考核方【fāng】式为:以高考成绩为主,学生【shēng】须参加各省统一组【zǔ】织【zhī】的普通高考【kǎo】。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hé】有关省对高校招生录【lù】取工【gōng】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bù】门【mén】监【jiān】督【dū】的录取【qǔ】体制,坚【jiān】持德、智、体、美、劳【láo】全【quán】面衡量【liàng】,按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qǔ】的原则,根据考生【shēng】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wén】史类【lèi】、艺术类分类录取【qǔ】,高考综合改【gǎi】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kǎo】改革方【fāng】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xué】校严格按照各省【shěng】招生【shēng】主管部【bù】门规定的调档比【bǐ】例执行。若生源不足,则【zé】参【cān】加征求平【píng】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dì】十八条 对江苏省和【hé】江苏省【shěng】外【wài】普通类和艺术类进档考生【shēng】的录取采用“分【fèn】数优先(分数清),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dì】十九条【tiáo】 同分排序规则: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tóng】时,依【yī】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h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shǒu】选【xuǎn】科目单【dān】科成绩、再选科【kē】目单科最【zuì】高成绩由【yóu】高到低排序,择优【yōu】录取【qǔ】。

艺【yì】术类考【kǎo】生【shēng】投档【dàng】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fèn】、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wén】或数【shù】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dān】科成绩、首选科目【mù】单【dān】科成绩、再【zài】选科【kē】目单科最【zuì】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jun1】不【bú】限【xiàn】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zhǒng】,但学校的公共【gòng】外【wài】语课只【zhī】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yī】条 学【xué】校录取【qǔ】的考生【shēng】,经各【gè】省招生主【zhǔ】管部门审核批准【zhǔn】后,由学校【xiào】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tiáo】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根据苏价费【fèi】【2014】136号【hào】文件【jiàn】确定)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rén】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yuán】/学【xué】年【nián】,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nián】,艺术类专【zhuān】业6800元/学年。

第【dì】二十【shí】三条 学【xué】生【shēng】公寓住宿费为【wéi】每学年人民【mín】币1200元(根据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jiàn】确定)。住【zhù】宿费【fèi】标准如有调整,具【jù】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jiāo】育厅出台【tái】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新生【shēng】入校后,学校【xiào】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jí】身体复【fù】检,经复【fù】查不【bú】合格者,根据国家【jiā】相关规【guī】定处理。凡发【fā】现弄【nòng】虚【xū】作假者,一【yī】律取消其【qí】入学资格。

第二【èr】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de】“奖【jiǎng】勤【qín】助贷减免补”资助体【tǐ】系,落实“决不让一【yī】个学【xué】生【shēng】因为家【jiā】庭经济【jì】困难而失【shī】学”的庄重承诺。“奖”即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相关【guān】政策和《江苏【sū】信息职业技术学【xué】院【yuàn】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fǎ】(修【xiū】订)》文件执【zhí】行,每年为各类学生发放的奖助学金近【jìn】1500万元;“勤”即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jì】术学院【yuàn】学生勤工助学实施【shī】办法(修订【dìng】)》文件精神,学校设立勤工助学【xué】岗位【wèi】,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xué】生提供【gòng】自食其力平台;“助【zhù】”即国家【jiā】助学金【jīn】以及【jí】学校【xiào】“爱【ài】心100%”阳光助学【xué】金,资助家庭经济特【tè】别困难、勤奋学习、积【jī】极上【shàng】进【jìn】的学生;“贷【dài】”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shēng】携带【dài】相关材【cái】料到户口所在地教育【yù】局资助中【zhōng】心办理;“减免”即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shēng】,如残疾学生(持【chí】有残【cán】疾证)、建档立卡学生(持市【shì】县级扶贫办发放的《扶【fú】贫手册【cè】》)可到学校【xiào】办理减免【miǎn】学费手续;“补”即解决家【jiā】庭经济特【tè】别【bié】困难学生临时性困难的补助,如特【tè】困生生活【huó】补贴【tiē】。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tōng】讯【xùn】地址【zhǐ】: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藕塘【táng】钱藕【ǒu】路1号。(邮编:214153)

咨询电话:招生就业处:0510-85811518

微电子学院:18706180610;

智能工程学院:18762621231;

汽车与智能交通学院:19850137139;

物联网工程学院:13771427157

艺术设计学院:17766361523;

商学院:18762621233;

建筑工程学院:15061898510;

士官学院:15949212552。

招生传真:0510-85812303

电子信箱:zjb@jsi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0-83292005

招生监督邮箱:jw@jsi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wǎng】址:https://zsxx.jsi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tiáo】 本章【zhāng】程【chéng】通过【guò】网络向社会发布,对于各【gè】种媒体节【jiē】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yǐ】我校官【guān】网公布的完【wán】整的招【zhāo】生章程为准【zhǔn】。

第【dì】二十【shí】八条 我校以【yǐ】往有关【guān】招【zhāo】生工作的【de】政【zhèng】策、规【guī】定如与本章程【chéng】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zhèng】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biàn】化【huà】,以变化后的【de】规【guī】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内【nèi】容由江苏【sū】信【xìn】息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就业处负【fù】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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