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江西冶金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招生章程,主【zhǔ】要【yào】包【bāo】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shēng】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guī】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xué】校地址等信息【xī】,以下是【shì】详细内容,希望对大【dà】家有【yǒu】所帮助【zhù】。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使广大考【kǎo】生【shēng】清【qīng】楚【chǔ】了解江西冶【yě】金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办学情况及录取规则,更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kāi】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教育【yù】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jīng】神,结【jié】合我【wǒ】院【yuàn】招生实【shí】际【jì】,特制定【dìng】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jiāng】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tōng】高职【zhí】(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shēng】“十公开”的【de】有关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公平竞【jìng】争、公正【zhèng】选拔、德智体美【měi】劳全面【miàn】考核、择优录【lù】取的原则,全【quán】面接受纪检【jiǎn】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kǎo】生、家长及社会【huì】各界【jiè】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4136014241
学校性质:国家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 招生专业、学制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年) |
1 | 矿山智能开采技术 | 3 |
2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3 |
3 | 光伏工程技术 | 3 |
4 | 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 3 |
5 | 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 | 3 |
6 | 储能材料技术 | 3 |
7 | 材料工程技术 | 3 |
8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9 |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 3 |
10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3 |
11 | 数控技术 | 3 |
12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 |
13 | 智能焊接技术 | 3 |
14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15 | 机电设备技术 | 3 |
1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17 | 智能机电技术 | 3 |
18 | 智能控制技术 | 3 |
19 | 智能机器人技术 | 3 |
2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2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22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3 |
23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 |
24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 |
25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3 |
26 | 分析检验技术 | 3 |
27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2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29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3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31 |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3 |
3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33 | 软件技术 | 3 |
34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3 |
35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3 |
36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 |
37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38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39 | 市场营销 | 3 |
40 | 电子商务 | 3 |
41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42 | 旅游管理 | 3 |
43 | 视觉传达设计 | 3 |
44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 |
第五条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六条 录取规则
1.经教育部统一部署的高考后,按生源所在省的招生主【zhǔ】管部门【mén】确定的最低录取【qǔ】控【kòng】制线,按照“分数优先【xiān】、遵【zūn】循专业志愿”的原【yuán】则进行【háng】录取。所有进档考生在录取及【jí】确定专【zhuān】业时,根【gēn】据考生填报我校的专业志愿【yuàn】情况【kuàng】,严格按【àn】投档成【chéng】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lù】取。所【suǒ】有专业志【zhì】愿都无法【fǎ】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yè】调剂则由学校【xiào】根【gēn】据分【fèn】数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若不【bú】服从专业调剂【jì】的,作退【tuì】档处理。根据招生【shēng】计划确【què】定的投档分数线出现同分【fèn】的考生,依次【cì】按语文、数【shù】学、外语【yǔ】、其他科目【mù】高考成绩排序录取并确定【dìng】考生专业。实行高考制【zhì】度【dù】改革的省(市、自治区【qū】),在遵守生源所在地招【zhāo】生录取政策的基础上【shàng】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对【duì】于同分考生,生源省如【rú】提供同【tóng】分【fèn】位次【cì】,按【àn】位次顺序录取【qǔ】并确定考生专业;如未提供【gòng】同分位次,按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zài】选科目等级【jí】转换总【zǒng】分的高考成绩排【pái】序【xù】录取并确定考生【shēng】专【zhuān】业。
2.对加【jiā】分或降分的【de】考生,按考生所在省【shěng】(市、自治区)规【guī】定的加【jiā】分(或降分)政策执【zhí】行【háng】。
3.根据生【shēng】源结构,经省级招生主管部【bù】门同意,学院可【kě】对生源计【jì】划、招生【shēng】专业作【zuò】相应【yīng】调整。
4.凡未经当地省级招生部【bù】门【mén】办理录取手续的考【kǎo】生,不能在本学【xué】院取【qǔ】得普通高【gāo】等学校学【xué】籍。
5.学院所开设的各招生专业,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文、理兼收。
6.考生进校后,在规【guī】定的范围内,经【jīng】省级【jí】教育主管部【bù】门【mén】同【tóng】意,可【kě】适当满足专业调整的【de】需求。
7.我校所有专业无加试要求。
8.各专业的招生,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9.没有思想品德鉴定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10.考生身体条件依【yī】据教育【yù】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印发的《普通【tōng】高【gāo】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yì】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bǎo】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yī】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mù】维【wéi】护乙【yǐ】肝表面抗原【yuán】携带者【zhě】入【rù】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文件规定【dìng】执行。
第七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年;书费:500元/年(预收);住宿费: 800元/年。
第八条 助学措施
1.根据国家资【zī】助政策,经【jīng】班级、院【yuàn】系、学【xué】院评【píng】审【shěn】,可【kě】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二、三年级):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二、三年级):5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xué】金(一、二、三年【nián】级):一【yī】档【dàng】4400元/生/年【nián】,二档3300元【yuán】/生/年,三档2200元/生【shēng】/年。
2.根据国家和江【jiāng】西省教育扶贫工作有关【guān】要求,凡建档【dàng】立【lì】卡贫困户(精准扶贫,含脱贫户【hù】)子女,在校【xiào】期【qī】间【jiān】享受国家学生【shēng】资助政策要全覆盖。其中【zhōng】,国家助【zhù】学金要【yào】全部受助,原则上,按【àn】照每人【rén】每年4400元或3300元的标准【zhǔn】发放【fàng】。
3.服【fú】兵役国家教育【yù】资助【zhù】。应征入伍服兵役(含直招士官)的学生,国家【jiā】对其在【zài】校期【qī】间【jiān】缴纳【nà】的学费实行一次性【xìng】补偿或获得的【de】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在读学【xué】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jí】或入学资格,退【tuì】役后自愿复【fù】学(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标准为【wéi】每人每年5000元(学院学费标准),并同时【shí】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píng】均【jun1】3300元。根【gēn】据《学生资助【zhù】资【zī】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hào】)文件要求,退役【yì】士【shì】兵国家【jiā】助学金不与国家助学金(精准扶贫【pín】,含【hán】脱贫户)重【chóng】复享受。
4.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xué】贷款【kuǎn】。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凭本人录取通知书【shū】、贫困证【zhèng】明【míng】、本人及借款【kuǎn】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zài】县(区)教育局学生【shēng】资助【zhù】管理中心办理助学贷款,每人【rén】每年【nián】不超过12000元。
5.可享受学院的“奖、助、补、减”政策。
(1)奖:成绩优异者可获学院奖学金。
(2)助:学院为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办理【lǐ】助学贷【dài】款,并【bìng】设立一定的勤工助学【xué】岗位助其完成【chéng】学业。
(3)补:学生家庭如遭【zāo】遇【yù】突发性【xìng】事【shì】故造成经济困难【nán】而不能正【zhèng】常【cháng】完成学业者【zhě】,可申请一定的困难补助【zhù】。
(4)减:对个别家【jiā】庭极其【qí】困难而学习十分优秀的学生,若缴【jiǎo】纳学【xué】费【fèi】确有困难,可申请【qǐng】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修【xiū】完学院规定【dìng】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可颁发由教【jiāo】育部统一【yī】印制【zhì】、网上电子注册【cè】的【de】江西冶金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校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区仙女湖大道2228号
邮编:338015
电话:0790-6855226
传真:0790-6855226
网址:http://www.jxyjxy.com/
http://zs.jxyj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