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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6:23:45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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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xué】校【xiào】和考【kǎo】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和教育【yù】部【bù】、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guān】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zhì】定本【běn】章程。

第一条【tiáo】 本章程适【shì】用于聊城大学东【dōng】昌学院2024年普【pǔ】通高等教【jiāo】育招【zhāo】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zūn】循“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zōng】合评价、择【zé】优录取”的原则。

第【d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bù】门、新闻媒体【tǐ】、考生及其家【jiā】长【zhǎng】和社会【huì】各【gè】界【jiè】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xiào】全称:聊城【chéng】大学东昌学院,学【xué】校代码【mǎ】:13373

第五条 办学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北外环路266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民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xiào】设立招【zhāo】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zǔ】负【fù】责学校招生及录取【qǔ】相关工作【zuò】,研究招生计划分【fèn】配、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qǔ】重大【dà】事【shì】宜等。

第九条 学【xué】校招生办公室是【shì】组织和实施招【zhāo】生【shēng】的常设机【jī】构,具体负责学【xué】校普通本科【kē】、专科招生的日【rì】常工【gōng】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dì】十一条 学校招生【shēng】计【jì】划经【jīng】主管部门【mén】审批后【hòu】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具【jù】体招【zhāo】生专业及【jí】人数以各省【shěng】级招生主管【guǎn】部门公【gōng】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èr】条 学校录取批次安排【pái】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zhǔn】,学校根【gēn】据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bù】门有关规定【dìng】比【bǐ】例提【tí】档。学校认可【kě】各【gè】省(市、区)教育【yù】行政主【zhǔ】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shí】三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xū】合格。学校对【duì】考【kǎo】生体检的【de】要求按照《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xué】〔2003〕3号)及【jí】其有关补充规定【dìng】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根据各省(市、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制定。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各省(市【shì】、区),执【zhí】行相关各省(市、区【qū】)的投档规【guī】定,按照“分数优先【xiān】、遵循志【zhì】愿”的原则接受投档,第一【yī】次填报志愿的【de】投档考生不【bú】足时【sh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shí】行平【píng】行志【zhì】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cóng】高分【fèn】到低分【fèn】录取”的原则录取【qǔ】,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bú】足【zú】时,再【zài】录取【qǔ】后续【xù】志愿考生【shēng】。

第十五条 普通(文理)类【lèi】专业录取时,按【àn】照“分数优先、遵循志【zhì】愿”的原则,将同【tóng】一投档单位【wèi】的【de】进档【dàng】考生按高考投档【dàng】成绩由高到【dào】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zhuān】业志愿确【què】定【dìng】录【lù】取【qǔ】专【zhuān】业。对于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kǎo】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qí】规定【dìng】;若未【wèi】规定位次确定原则【zé】,文【wén】史类(历史科目【mù】组)按语文、外【wài】语、数学单科成【chéng】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物理科目组)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fǎ】满足所填报【bào】的【de】专业志愿时,如考生【shēng】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如【rú】考生服从专业【yè】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jì】从高到【dào】低调剂到招【zhāo】生【shēng】计划尚未完成【chéng】的专业。

内蒙古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毕业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wèi】),对【duì】专业成绩无要求,在普通【tōng】类常规【guī】批按【àn】照第十五【wǔ】条规定【dìng】进行录取;

第【dì】十【shí】七条 山【shān】东省春【chūn】季高【gāo】考【kǎo】录取时按照专业类别,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chéng】绩相同,按【àn】高考投档位次【cì】录取。

第【dì】十【shí】八条 艺【yì】术类专业【yè】录取【qǔ】时,按【àn】各【gè】省(市【shì】、区)有关文件公布的办法【fǎ】执行。学校根据【jù】考生的文化课及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yōu】录取。录取【qǔ】原则为【wéi】:

(1)山东省各本专【zhuān】科专【zhuān】业:视觉传达设计【jì】、环境设计、数字【zì】媒体【tǐ】艺术、动画(校企合作)和【hé】影视摄影与制作等5个本科【kē】专业【yè】和影视动画专科专业【yè】使【shǐ】用山【shān】东省美术与设计类统【tǒng】考【kǎo】成绩;舞【wǔ】蹈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山【shān】东省舞蹈类统考成【chéng】绩;音【yīn】乐表演专业使【shǐ】用山东省音【yīn】乐类统考【kǎo】成绩【jì】。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投【tóu】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qǔ】。

(2)山【shān】东省【shěng】外各本科专【zhuān】业:各专业均使用对【duì】应类别【bié】统考成绩。对进【jìn】档考【kǎo】生分【fèn】专【zhuān】业【yè】依次比对统考综合【hé】分数(若有)、统【tǒng】考专业成绩、高【gāo】考文化总【zǒng】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对【duì】实行高考选考科目【mù】的省(市、区)考生【shēng】,依据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guǎn】部门相【xiàng】关规定进【jìn】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不限外语【yǔ】应试语【yǔ】种,但【dàn】不对非【fēi】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kāi】设外国语言课程。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dì】二【èr】十二条 录取结【jié】果按照教育部要【yào】求和各省(市【shì】、区)规定的形【xíng】式公布,接受【shòu】纪检监察部【bù】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按【àn】照《山东省发【fā】展和改革委员会【huì】 山东省财政厅【tīng】 山东省教育厅关【guān】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fèi】政策的通知》(鲁【lǔ】发改价【jià】格〔2023〕559号)文件【jiàn】执【zhí】行。

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xiào】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申请【qǐng】助学贷【dài】款【kuǎn】、“绿色通道【dào】”、奖助【zhù】学金、学费减免【miǎn】、勤工助学等【děng】资助【zhù】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tíng】经济情况,按照省财【cái】政厅、省教育厅等【děng】5部门印【yìn】发的《山东省学生【shēng】资助【zh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cái】科教【jiāo】〔2022〕17号)以【yǐ】及学校相关规定执【zhí】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àn】照有关【guān】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zī】格复【fù】查。体检或【huò】复查不符合【hé】录取条【tiáo】件的学【xué】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péi】养方案【àn】规【guī】定的全部课程和【hé】各种教育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取【qǔ】得规定的【de】总【zǒng】学【xué】分,达到学校毕业【yè】要求【qiú】的,颁发相应的【de】学历证。颁发学【xué】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聊城大学【xué】东【dōng】昌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děng】教【jiāo】育【yù】本(专)科学历【lì】证书。

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北外环路266号

邮政编码:252000

招生电【diàn】话:0635-8520223,8520225,8520226,8520227

学校网址:https://www.lcudcc.edu.cn

学【xué】校招生网址【zhǐ】:https://zsb.lcudcc.edu.cn

E-mail地址:zsb@lcudcc.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lcdcjwc

第二十【shí】九条 学校【xiào】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gòu】或个人进【jìn】行招生录取工作。对【duì】以【yǐ】聊城大学东昌【chāng】学院名义进【jìn】行【háng】非法招【zhāo】生宣传等活动的中【zhōng】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yī】法追究【jiū】其责任的权利【lì】。

第【d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yǒu】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yǔ】本章程相冲突,以本【běn】章程为【wéi】准【zhǔn】;本【běn】章程若有【yǒu】与国家【jiā】有关政策不一【yī】致【zhì】之【zhī】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zhǔn】。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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