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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16:09    发【fā】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xué】院招生章程【chéng】,主要包含办学【xué】类型【xíng】、办学层【céng】次、招生计划、报考【kǎo】条件、录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yǐ】下是详细【xì】内容【róng】,希【xī】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规范招生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阳光高考”工程,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yù】法》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jīng】神【shén】,结合我校实际情况【kuàng】,制定本【běn】章程【chéng】。

第【dì】一条【tiáo】 本章【zhāng】程适用于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xué】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yù】招生工【gōng】作。

第【dì】二条 山东【dōng】电子【zǐ】职业技术【shù】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公开【kāi】程序、德智体全【quán】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de】原则。

第三【sān】条【tiáo】 山【shān】东【dōng】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zhāo】生工作接受纪检监【jiān】察部门、新闻媒【méi】体、考生及其【qí】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856

第六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专科

第七条 校【xiào】址:山东省济南【nán】市【shì】章丘区大学城文【wén】化路88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成立以党委记、院【yuàn】长【zhǎng】为【wéi】组长【zhǎng】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zé】贯彻执行教育部及【jí】我省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shí】施“阳光工【gōng】程”的各项要求,加强对【duì】招生工作【zuò】的统一领导。凡属招生【shēng】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hé】实施招生及其相【xiàng】关工【gōng】作的常设机构,具体【tǐ】负【fù】责本校招生【shēng】工作。

第十【shí】条 学校纪检部门参与招生【shēng】考试工作,建立【lì】健全有关招生的监督机制,完善【shàn】监督【dū】措施,加大信息公开【kāi】力【lì】度,确【què】保招生【shēng】工作公【gōng】平【píng】、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xué】校分省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huá】根据有关省(自治区【qū】、直辖市【shì】)的【de】生【shēng】源、毕业生就【jiù】业等情况,结合学校【xiào】办学条【tiáo】件【jiàn】科学【xué】编制,并通过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xiá】市)招生主【zhǔ】管部门、招生简章、学校网站【zhàn】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招生层次:专科

第十三条 学制:三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tiáo】 按教育【yù】部要求【qiú】,实行学校【xiào】负责、招办监【jiān】督的【de】体制,按【àn】考【kǎo】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公【gōng】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要【yào】求:语种不限、不【bú】加【jiā】试口语,对听力不【bú】作要【yào】求。

第十六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shí】七【qī】条 思想政治品德【dé】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鲁招考《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考试招生【shēng】报名【míng】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xiàn】(市【shì】、区)招生办【bàn】公【gōng】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yī】院进【jìn】行体检,执行【háng】《普【pǔ】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录【lù】取【qǔ】规则:根据各【gè】省【shěng】教育招生考【kǎo】试院制定的投【tóu】档和录取规则【zé】,对于【yú】进档考生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lù】取。在未【wèi】实【shí】施【shī】高考综合改革【g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gēn】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wén】化总分,首【shǒu】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zhuān】业志【zhì】愿不能满足时,录取第二【èr】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yǒu】专【zhuān】业志愿均不能【néng】满【mǎn】足,考生【shēng】服从【cóng】专【zhuān】业调剂,则【zé】按分数优先原则调【diào】剂到招【zhāo】生计【jì】划【huá】未完成的专业,否则做退档处理;在实施高考综合改【gǎi】革【gé】试点【diǎn】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mù】要求,根据【jù】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zhào】各专业【yè】招【zhāo】生【shēng】计划数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qǔ】结果以教育【yù】部【bù】要求和各省规【guī】定的【de】形式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shān】东省发展和改【gǎi】革委员会 山东省【shěng】财政厅 山【shān】东【dōng】省教育【yù】厅关于【yú】规范完善高校学【xué】费收费【fèi】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gé】〔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fèi】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èr】十一条【tiáo】 学校【xiào】通过奖、贷、助【zhù】、补、免【miǎn】等多【duō】种资助方式【shì】帮助学生完成【chéng】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kě】申请助学贷【dài】款、“绿色通道”、奖助学【xué】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tiáo】件和标准由学【xué】校根【gēn】据学生家【jiā】庭【tíng】经济情【qíng】况,按照省【shěng】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yìn】发的《山东省学【xué】生资助资金【jīn】管理办【bàn】法》(鲁财【cái】科【kē】教〔2022〕17号)以及学【xué】校相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hòu】,学校【xiào】在三个月【yuè】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huà】、健【jiàn】康等方面的【de】入【rù】学资【zī】格复查。对在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shān】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学【xué】籍【jí】管理规定》处理【lǐ】。

第二十三条【tiáo】 学生【shēng】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xiū】完【wán】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bù】内容,取得规【guī】定的总学分【fèn】,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没【méi】有任何形【xíng】式的【de】招生代理行【háng】为,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和私人代为发布招生广【guǎng】告或【huò】招生宣传【chuán】资料。对【duì】以【yǐ】山东电【diàn】子【zǐ】职业技【jì】术学院名【míng】义进行非法招生宣【xuān】传等活动的机构【gòu】或个人,学【xué】校保留依法追究其【qí】责【zé】任的权利。

第二十【shí】五条 专升【shēng】本政策按照【zhào】当【dāng】年度【dù】教育部和山东省教【jiāo】育厅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tiáo】 本章程若有与上【shàng】级有【yǒu】关【guān】政【zhèng】策不【bú】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cè】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通信【xìn】地【dì】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大学城文化路888号【hào】招生与【yǔ】就业指导【dǎo】处

联系电话:0531-83118111、83118771

监督电话:0531-83117667

传         真:0531-83118771

邮政编码:250200

学校网址:https://www.sdcet.edu.cn/

E–mail:dzxy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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