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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9:21:36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jiā】整理【lǐ】的是2024年日【rì】照航海【hǎi】工程【chéng】职业【yè】学院【yuàn】招生章程,主要包【bāo】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jiàn】、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dì】址等信【xìn】息【xī】,以【yǐ】下是【shì】详【xiáng】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háng】,维【wéi】护【hù】学院和【hé】考生合【hé】法权【quán】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jiāo】育法》和【hé】教育部、省教育厅等【děng】部门有【yǒu】关文件精神,结合日照航海工【gōng】程职业学院招生【shēng】工【gōng】作的具体情况,制定【dìng】本【běn】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航海【hǎi】工【gōng】程职业学院【yuàn】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yù】招生【shēng】工作。

第二条 日照【zhào】航海工【gōng】程【chéng】职业学院【yuàn】招生工【gōng】作贯【guàn】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kāi】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hé】评价、择优录【lù】取”的原【yuán】则。

第三条【tiáo】 日照航【háng】海工【gōng】程【chéng】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tǐ】、考生及其【qí】家【jiā】长以及社会各界【jiè】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sì】条 学【xué】院全【quán】称:日照航【háng】海工程职业【yè】学院,学院代码:14605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编:2768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日照航海工程【chéng】职【zhí】业学【xué】院成立【lì】以学【xué】院院长为【wéi】组长【zhǎng】的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领导【dǎo】小组【zǔ】负责【zé】制定招生【shēng】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jiǔ】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zhí】业学【xué】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de】常设机【jī】构,具体负责日【rì】照【zhào】航【háng】海工程【chéng】职业学院普通专科【kē】招生的日【rì】常【cháng】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jiǎn】监【jiān】察部门对招生各环节进行全【quán】程检查和监【jiān】督,保证招生工【gōng】作的【de】公开、公平【píng】、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dì】十一条  根【gēn】据行业需求,结合学院【yuàn】的发展【zhǎn】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huá】,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yù】厅批准。关于各省【shěng】的专【zhuān】业招【zhāo】生计划应以省级招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mén】公布的计划【huá】为准【zhǔn】。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yào】求,实行【háng】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dū】体制,按考生【shēng】德、智、体、美、劳【láo】五方【fāng】面公平、公正【zhèng】、择优录【lù】取。

第十三条【tiáo】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xū】合【hé】格。对考生体检身【shēn】体健康要求【qiú】:参【cān】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wén】件规定,其中航海技【jì】术、轮机工程【chéng】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guǎn】理专业须符合国家海【hǎi】事【shì】局体检标准【zhǔn】。根【gēn】据教育部【bù】等有关【guān】规定,参加【jiā】高考录【lù】取(包含单【dān】招【zhāo】综评)的【de】考生均须参加各地统一组织【zhī】的体检。因不参加【jiā】统一体【tǐ】检导致未【wèi】被录取的【de】,由考生本【běn】人负责。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1.依据【jù】国家教育部最新颁【bān】布的【de】当年《教【jiāo】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zhe】公【gōng】平、公正、公开【kāi】的原则【zé】,综合衡量德、智【zhì】、体、美、劳,择【zé】优录取。

2.录取原则: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gǎi】革试【shì】点【diǎn】的省份录取时【shí】,各专业均不提选【xuǎn】考科目要【yào】求,根据考生的专【zhuān】业志愿、文化总分,按【àn】照【zhào】各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cì】录取,对未完成计划【huá】的专业进【jìn】行征求志【zhì】愿录取。

(2)在【zài】未【wèi】实施高【gāo】考综【zōng】合改革试点的【de】省份录【lù】取时,根据各省的志【zhì】愿设【shè】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de】省【shěng】份(或批次),对进档考生【shēng】,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zǒng】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shù】,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zhì】愿不【bú】能满足【zú】时,安【ān】排第二专业【yè】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yè】志愿均不能【néng】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de】考生中按【àn】与志愿相近的原【yuán】则【zé】从高分【fèn】到低分进行调【diào】剂【jì】。不服从调【diào】剂者予以退档。对执行平行【háng】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或批次),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yuán】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yuàn】进行录取【qǔ】,对【duì】未完成招【zhāo】生【shēng】计划的专业进【jìn】行【háng】征求志愿【yuàn】录【lù】取,直【zhí】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fèn】录【lù】取。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内蒙古自治区【qū】实行普通类专业“招【zhāo】生计划1: 1范【fàn】围内【nèi】按【àn】专业志【zhì】愿排队录取”的【de】录取规则.

(5)春季高考投档录取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6)艺术类专业录【lù】取原则,山东省考生依据《山东省2024年【nián】普通高等学校【xiào】艺术类【lèi】专业招生工作【zuò】实施方案》执行。省外考生依据所在【zài】省份艺术【shù】类【lèi】专【zhuān】业招生政【zhèng】策【cè】执行。

(7)录取原则与生源省(市、区)规【guī】定【dìng】的录取原则冲突时【shí】,按生源省(市、区)规定【dìng】的原【yuán】则录【lù】取【qǔ】。

3.对享受加分【fèn】政【zhèng】策的【de】考生,可按【àn】山东【dōng】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进档考生【shēng】高考成绩总分相当【dāng】的情况【kuàng】下,优先录取享受政【zhèng】策照顾加分考生【shēng】。

4.外语语种:不限高考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5.学校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意愿。我校不接受考生因个人原因退档。

6.航海【hǎi】技术专业【yè】、轮机工程技【jì】术专业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shēng】谨慎填【tián】报。

7.按照【zhào】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jú】规定报考航【háng】海技术、轮【lún】机工程技术专业【yè】的考【kǎo】生须年【nián】满16周岁,无色盲色弱,心肝脏正常,其他身体【tǐ】条件要求【qiú】依照国【guó】家海事局体检标准执【zhí】行。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yè】须身【shēn】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疾病【bìng】。航海【hǎi】类专【zhuān】业我校【xiào】不以身高、体重【chóng】等原因作【zuò】为退档理由,请【qǐng】考生放心报【bào】考【kǎo】。

8.为积极响【xiǎng】应国家“军【jun1】民融合培养军【jun1】事人才”的号【hào】召,落实国家人才培【péi】养战略和加强国防后【hòu】备力量建设,我校【xiào】在【zài】航海技【jì】术、轮机工程技术、 建筑消防技术、信息【xī】安【ān】全技术【shù】应用、机电一体化【huà】技术【shù】、计算机网络技术六个专业开设国防教育后备班,实行全程准军事化管理。

9.校【xiào】企合作【zuò】专业高速【sù】铁路客运服务用人单位要求色觉【jiào】、嗅【xiù】觉正常;面部、颈【jǐng】部、手部【bù】、前臂【bì】、小【xiǎo】腿无明显疤【bā】痕,无纹身;口齿清楚、中【zhōng】、英文【wén】发音标准【zhǔn】,听力正【zhèng】常;无犯罪史【shǐ】,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传染疾病、无明显内外八【bā】字。

10.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按【àn】照【zhào】《山东省发展和改【gǎi】革委【wěi】员会 山东【dōng】省财政厅【tīng】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guī】范完善高校学费【fèi】收费【fèi】政策【cè】的通知》(鲁发【fā】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退费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dì】十七【qī】条【tiáo】 学校通过奖、贷【dài】、助、补、免等多【duō】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chéng】学业。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kuǎn】、“绿【lǜ】色通道”、奖助学【xué】金、学费减【jiǎn】免、勤工助【zhù】学【xué】等资助项目。资助条【tiáo】件和【hé】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shēng】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zhèng】厅、省教育厅等5部【bù】门【mén】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lǔ】财科教【jiāo】〔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对考生【shēng】的身体健康要求【qiú】,参【cān】照《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guī】定。入【rù】学【xué】前发现考【kǎo】生提供【gòng】虚假的高考体检信息或隐【yǐn】瞒既往病史,将【jiāng】按照教育部【bù】有关【guān】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须按录取通知规定【dìng】日期到校办理入【rù】学【xué】手续。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yóu】不能按期入学【xué】的,在规定报【bào】到截止日期之【zhī】前向学校来函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qī】的,视为放弃入【rù】学资格【gé】。请假【jiǎ】时间一般不【bú】得超【chāo】过两周。

第【dì】二十条 新【xīn】生入学后【hòu】均需【xū】提供个【gè】人纸质档案,纸质档案【àn】不【bú】得【dé】擅自启封、拆阅。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xū】参加由学校组织【zhī】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hé】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复【fù】查【chá】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等招生工作全过【guò】程,如发现伪【wěi】造材料取得【dé】报考资格者、不符合【hé】高【gāo】考报名【míng】条件者【zhě】、冒【mào】名【míng】顶替者【zhě】或体【tǐ】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 按照有关规【guī】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shí】一条 颁发【fā】学历证书的【de】学【xué】校名称及证书种【zhǒng】类【lèi】:日照航海工程【chéng】职业学院【yuàn】;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dì】二十二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yuàn】不委托任何机构和【hé】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shì】宜。对以学院名【míng】义【yì】进行非法【fǎ】招生【shēng】宣传等【děng】活动【dòng】的机构或个人,学院【yuàn】保留依法追【zhuī】究其【qí】责【zé】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tiáo】 本【běn】章程【chéng】若有与上级有关政【zhèng】策不一致之处,以【yǐ】国家【jiā】和【hé】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yǒu】关规定执行。本章【zhāng】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山【shān】东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zhì】,则按教育部及山东【dōng】省有关【guān】文件规定【dìng】执行【háng】。

第二【èr】十四条 考生【shēng】如对【duì】专业【yè】分配有【yǒu】疑问,由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负【fù】责解【jiě】释。申诉联系电话:0633-8672299。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xì】电话:0633-8672222  8672345

学院网址:www.rzmevc.com

电子邮箱:zhaosheng@rzmevc.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政编码:27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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