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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阳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9:26:03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安阳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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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切实【shí】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shēng】的【de】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yù】法》和教育部【bù】《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xiào】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guī】定,制【zhì】定本章【zhāng】程。

第二条 我【wǒ】校招生工【gōng】作全面贯彻【ch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gōng】平、公【gōng】正、公开的原【yuán】则,全面【miàn】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lù】取,并接【jiē】受社会各【gè】界【jiè】的监【jiān】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安阳学院,国标代码:13504。

第四条 办学地址:我校有安阳、原阳两个校区。

安阳校区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599号。

原阳校区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人民路西段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 联【lián】系方【fāng】式:0372-2176666  2178888  2171999

第【dì】八条 学校网址【zhǐ】:http://www.ayxy.edu.cn/

第九条 电子邮箱:ayxyzsb@163.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按照【zhào】教【jiāo】育部和【hé】河【hé】南省【shěng】教【jiāo】育厅关【guān】于做好普通高【gāo】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安【ān】阳学院成立2024年招生【shēng】委员会。招生委员会是【shì】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决策机【jī】构,负责贯彻国家招【zhāo】生考试政策【cè】,推进学校招生【shēng】工作规【guī】范化和科学化【huà】,监督【dū】学【xué】校招生活【huó】动,维护招【zhāo】生工作公平公正。招【zhāo】生【shēng】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委员【yuán】会做出的决议,做【zuò】好招【zhāo】生委员会日常运【yùn】行的各项工【gōng】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dì】十一条【tiáo】 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zhào】上级【jí】部门【mén】核【hé】定的规【guī】模,依据【jù】学校自【zì】身发展实际,结合近【jìn】年分省分专业计【jì】划编【biān】制与执【zhí】行情况,统筹考虑分省生源情况、生源结构、生源质量【liàng】及毕业生就业情【qíng】况等因素,科【kē】学、合理编【biān】制我校2024年分省【shěng】、分专业计【jì】划。我校分省分专业【yè】招生计【jì】划、各招生层次所【suǒ】属的录取【qǔ】批【pī】次及有关要求以各【gè】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gōng】布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bù】相关招生工作规定,我【wǒ】校预留计划【huá】的数量不超过【guò】当年本科【kē】招生规【guī】模的【de】1%。预留【liú】计划【huá】的使用经我校【xiào】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主要用于调【diào】节各地统考上线【xiàn】生源的【de】不【bú】平衡【héng】。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省【shěng】级主管部门统一组【zǔ】织下进行,按【àn】照【zhào】“学校负责、招办监【jiān】督”的原则实施【shī】录取工【gōng】作。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英【yīng】语和商务英语本科【kē】专业【yè】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除此之【zhī】外其他【tā】专业外语【yǔ】语种不限【xiàn】,新生入学实施外语教学统一用英语。

2.考【kǎo】生身体健【jiàn】康状况【kuàng】必须符合《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zhǐ】导意见》要【yào】求。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fán】体检结果与【yǔ】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根据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zài】投【tóu】档到【dào】我校的考生中,优先【xiān】满足高分考生的【de】专业志愿;考生所【suǒ】有专业志愿都无法【fǎ】满足时,若同【tóng】意专业调剂,可调【diào】剂到【dào】其他专业,若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dàng】处理。投档【dàng】成绩【jì】相同时,按【àn】照语【yǔ】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名录取。投档【dàng】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bù】和各省级招【zhāo】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mén】的规定进行征集【jí】志愿。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法类、舞蹈【dǎo】类专业均实行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kè】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chéng】绩排【pái】序,即按【àn】照【zhào】“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yè】省统考成绩×1.25”的公【gōng】式【shì】计算从高分到【dào】低分择【zé】优录取,录【lù】取的最后【hòu】一【yī】名【míng】成绩【jì】相同时,按照艺术类专业省统考【kǎo】成【chéng】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成【chéng】绩【jì】、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排名录【lù】取【qǔ】。

2.我校广播电视编【biān】导专业按照考生【shēng】高考文【wén】化课【kè】成绩择优【yōu】录取,并执【zhí】行当批次【cì】录取规则。

3.考【kǎo】生文化成【chéng】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均应达【dá】到各省相应批次【cì】的最【zuì】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

4.录取所在省份有明确规定的,执行该省政策。

第【dì】十七条 新生入学【xué】后,按照【zhào】国家招生规【guī】定对其进【jìn】行入【rù】学【xué】资格复查。复查合【hé】格者【zhě】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bú】合格者,将依据情况,予【yǔ】以处理,直至取消【xiāo】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xùn】私舞弊【bì】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xiāo】其学【xué】籍。情节严重的【de】,将移交【jiāo】有关部【bù】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b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guī】定,学生入学时应当【dāng】按照学校【xiào】规定的缴费方【fāng】式和时间缴【jiǎo】纳【nà】学费和【hé】住宿费。我校2024年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本【běn】科文科【kē】15000元【yuán】/生/学年【nián】,普通本科理【lǐ】科160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18000元/生【shēng】/学年,普通专科14500元【yuán】/生/学年,艺术类专科15500元/生/学年。住【zhù】宿费六人间1500元【yuán】/生/学年,八【bā】人间1400元/生【shēng】/学年。

第七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dì】十【shí】九条 具有安阳学院学籍的普【pǔ】通高等【děng】教育学【xué】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chéng】,成绩合格,达到专业毕业要求,按照【zhào】国家有关规定核【hé】发安阳学【xué】院本【běn】、专科【kē】毕【bì】业证书【shū】;本科毕业【yè】生符合【hé】学士学位授【shòu】予条件者,授【shòu】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奖励与资助

第二十条 学校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kùn】难而【ér】失学”为目标,实行新生入学“绿色【sè】通道”、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国家【jiā】奖助【zhù】学金、学校优秀学【xué】生奖学【xué】金、勤工助学、社会【huì】资助、特殊困【kùn】难补助、服兵役【yì】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jiāo】育资助等资助【zhù】措施【shī】。其中国家助学贷【dài】款每【měi】生【shēng】每年最高可以申【shēn】请16000元。国家【jiā】助学【xué】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300元/生【shēng】/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nián】三档。品学兼优【yōu】的学生【shēng】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jīn】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5000元/生/年。服兵【bīng】役教育资助每生每【měi】年最高【gāo】可以【yǐ】申请16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dì】二十【shí】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yǒu】关政策不【bú】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shàng】级【jí】有关政策为准【zhǔn】,未尽事宜【yí】按照上【shàng】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安阳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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