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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7:10:00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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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北汽【qì】车工业学院招生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办学类【lèi】型【xíng】、办学层次【cì】、招生【shēng】计划、报【bào】考条件、录取规【guī】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xué】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shì】详细内容,希望【wàng】对大家有所【suǒ】帮助【zhù】。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为更好【hǎo】地贯彻教【jiāo】育部“依法【fǎ】治招【zhāo】”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普通本科【kē】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zuò】),保【bǎo】证招【zhāo】生工作的【de】顺利【lì】进行,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y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gǎi】革的实施【shī】意【yì】见》(国发〔2014〕35号)、《教【jiāo】育部【bù】关于做好2024年【nián】普通高校招生工作【zuò】的通知》(教学〔2024〕2号)及招【zhāo】生考试工【gōng】作其他相关文件精【jīng】神,结合学校的办学【xué】宗旨,特制定本章【zhāng】程。

第【dì】二【èr】条 学校校名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hú】北【běi】招生代码:C131。

英文名【míng】称:Hubei University of Automotive Technology。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

第三【sān】条 学校【xiào】是【shì】一所隶属湖北【běi】省【shěng】人民政府【fǔ】的公办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jiàn】设单位【wèi】。

第四【sì】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yōu】选【xuǎn】拔,并接受纪检监察【chá】部门【mén】、考生【shēng】以及【jí】社会【huì】的监督【dū】。

第五条 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对符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xiào】成立【l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miàn】负责贯彻落实教育【yù】部招生工作的【de】有关【guān】政【zhèng】策,执行学校党【dǎng】委【wěi】和行政有【yǒu】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jiū】制【zhì】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zuò】的规定【dìng】,并【bìng】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招生与就业处【chù】是【shì】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gòu】,具【jù】体【tǐ】负责【zé】教育部和【hé】湖北省教育厅【tīng】招生政【zhèng】策的贯彻执行和【hé】学【xué】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shí】施。

联系电话:0719-8238223、0719-8512796

传真:0719-8261974

网址:http://zs.huat.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bā】条 学校遵循国家有关招生【shēng】政【zhèng】策【cè】,按【àn】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jìn】区域均【jun1】衡【héng】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jí】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de】比例、历年【nián】生源质【zhì】量【liàng】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lái】学校在各地的招生【shēng】计划数,编制本年度招生【shēng】来源计划【huá】,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jí】招生【shēng】考试【shì】机构【gòu】审批【pī】。

第九【ji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在规定的比例内设置预留计【jì】划,用于调剂各省【shěng】(市、区【qū】)生源。预留计划严格【gé】按【àn】照教育【yù】部【bù】和各省(市、区)的【de】相【xiàng】关规定及程【chéng】序使用,坚【jiān】持集体议【yì】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 普通高考考生须参加【jiā】当年“全国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统一考试【shì】”,其他类型考【kǎo】生按有【yǒu】关规定参加相【xiàng】应的考【kǎo】试。

第十一条 学【xué】校【xiào】调档比例【lì】和录取原则按考生所在【zài】省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坚持考生利益第一,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对于进档的考生,学校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zé】按照考生【shēng】投【tóu】档成绩从高【gāo】到低进行录取。如【rú】考【kǎo】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zú】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xǔ】调【diào】剂的专业范【fàn】围内调剂录【lù】取,否【fǒu】则作退档处【chù】理。

第【dì】十三条【tiáo】 学校认可当【dāng】地考试招生【shēng】机构规定的面向全国高校招生有效的加【jiā】分【fèn】项目和分【fèn】值。学校【xiào】在录取和安排【pái】专业时以投档成【chéng】绩(含【hán】政策性加分)为准。

第十四条 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kǎo】生。学校公共外语课及【jí】部分【fèn】专【zhuān】业【yè】双语课以【yǐ】英【yīng】语语种为【wéi】主【zhǔ】,同时开设有日语语种的公共【gòng】外语【yǔ】课,其他语种的考【kǎo】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五条 报考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应【yīng】参加所在省美术【shù】类专【zhuān】业统考【kǎo】且达到本科合【hé】格标准,招生录【lù】取时直接认可并使用省统考【kǎo】成绩,投档成【chéng】绩按所【suǒ】在【zài】省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tiáo】 中外【wài】合作【zuò】办学专业只录取【qǔ】有该专业【yè】志愿的考生,且原则上只【zhī】录取高考【kǎo】外【wài】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shí】七【qī】条 学【xué】校招收考【kǎo】生的【de】身体健康状况【kuàng】按《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及有关【guān】补充规定执行。

材【cái】料成【chéng】型及控制工【gōng】程、材料【liào】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增材制造工程、材料物【wù】理、新能源【yuán】材料与器【qì】件、功【gōng】能材料、产品设计【jì】、视觉传达设【shè】计、工业设计等专【zhuān】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kǎo】生;

英语、翻译专业不招收有发音或听力障碍考生。

第十八条 车辆工程专业在河南省、四川省招生批次为第一批本科录取。

第十九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dì】二十【shí】条 新【xīn】生入学后【hòu】,学校按照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chá】。不【bú】符合要【yào】求者,学校将根据复查情【qíng】况予以处理,直【zhí】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逾期【qī】一周未报【bào】到且【qiě】未请假【jiǎ】者,将视为自动放【fàng】弃入学资【zī】格。

第二十一【yī】条 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在【zài】三个【gè】月内由【yóu】于身体等原因学【xué】校劝退者,可退学费和住【zhù】宿费【fèi】。

第二十【shí】二条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对【duì】录取并报到的优秀新【xīn】生进行奖【jiǎng】励【lì】。针对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生,学【xué】校建立“绿色通道【dào】”制度并实施一【yī】系【xì】列【liè】配套措施,形【xíng】成【chéng】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kuǎn】为主,奖助学金【jīn】、勤工助学、困难【nán】补【bǔ】助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六章   附则

第【d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hé】中介机【jī】构或【huò】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guī】定外的任【rèn】何费用。以湖北汽车工业【yè】学【xué】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xuān】传【chuán】等活动【dòng】的中介机构或个人【rén】,学校将依【yī】法追究其责任【rèn】。

第二【èr】十四条 本章程授【shòu】权【quán】湖北汽【qì】车工业学院招生与【yǔ】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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