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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光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1:58:13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武汉光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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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谷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实【shí】施招生“阳【yáng】光工程”,落实招【zhāo】生【shēng】工作公【gōng】平、公正、公【gōng】开的原则,保【bǎo】证招生工作的【de】顺利进行,特制【zhì】定本章程。

第【dì】二条 学院【yuàn】中文全称:武【wǔ】汉光谷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国【guó】家标准代码:14591,湖北省招生代码【mǎ】:C611。学院【yuàn】地址:武汉市江夏【xià】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邮政编【biān】码:430200。

第三条【tiáo】 学院办学【xué】层次:三年【nián】制高【gāo】职【zhí】专科。办学类型: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办学【xué】性质:民办。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 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具体负责【zé】学【xué】院【yuàn】招生工作的常设机【jī】构【gòu】,协调处理学院【yuàn】招【zhāo】生日常事务,学【xué】院纪委、监察【chá】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jìn】行监督。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dì】五条 实【shí】行“学【xué】院负责、省【shěng】(市、区)招【zhāo】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按照公平、公正、公【gōng】开的原则,综合【hé】衡【héng】量、择【zé】优录取。

第六条 学院按照【zhào】各省、直辖【xiá】市、自治区招办的【de】录取规则录取考【kǎo】生【shēng】,不设专业级【jí】差和分数级差,招【zhāo】收【shōu】男女生比例不限【xiàn】。

第七条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yuán】则【zé】录取。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dìng】的各【gè】种增【zēng】加分【fèn】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kǎo】生【shēng】,学院在【zài】录取及专业【yè】安排上予以承认。

第【dì】八条 原则上按照考生填报【bào】的【de】院校专【zhuān】业组内【nèi】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同时【shí】对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考生实行专业调剂。

第九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yào】求【qiú】,按照教【jiāo】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制定【dìng】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shí】条 凡填【tián】报我院志【zhì】愿的投档考生【shēng】,按规定录取后,一【yī】律不【bú】换录、不退档。

第十一条 对艺术类考生我院【yuàn】承【chéng】认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xiá】市【shì】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联考成绩)。艺术【shù】类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huà】课【kè】考试成绩【jì】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shì】成绩由高【gāo】到【dào】低依次录【lù】取。

第三章  其它

第【dì】十二条 学院为成绩优异的学【xué】生设【shè】立奖学金。根据教育部和【hé】湖【hú】北省政【zhèng】府有关【guān】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第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xué】生【shēng】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4000元/年),还可【kě】按相【xiàng】关政策规【guī】定申请生【shēng】源地信用【yòng】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tiáo】 学院【yuàn】为家庭【tíng】经济困【kùn】难学生【shēng】设有【yǒu】勤工助学岗位,凡取【qǔ】得【dé】学籍的学生,经本人申请,院系推荐,学工处审核,用工单【dān】位考【kǎo】核合格可获得勤工助【zhù】学岗位。

第十五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规定时【shí】间入学。新生入学后,经【jīng】学校复查,不符合【hé】条【tiáo】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87187766传真:027-87181706

网址:http://www.whggvc.net/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武汉光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