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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01:40    发布: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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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y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fǎ】》等法【fǎ】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guān】规定,结合学院招生【shēng】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江【jiāng】新区【qū】雷锋大道【dào】413号【hào】

第四条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liù】条【tiáo】 院【yuàn】校国标【biāo】码:12401   省编代码:4374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三年)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证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dì】九条 学【xué】院招【zhāo】生工作遵循“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kāi】透明”的原【yuán】则,坚决【jué】执【zhí】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shī】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条 学院简介:湖南商务职业技【jì】术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由湖【hú】南【nán】省人【rén】民政府举办,湖南省【shěng】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xué】校,是【shì】新【xīn】中【zhōng】国最早设立的商科学校之一【yī】。70多年来【lái】,学院秉承“强商【shāng】惠农、强【qiáng】能【néng】泽生【shēng】、强文润【rùn】校”的办学理念【niàn】,坚持“服【fú】务【wù】湖南现代服务【wù】业转型【xíng】升级,拓【tuò】展农村商贸【mào】服务,培养高【gāo】素质技术技能型【xíng】湘商人才”的办学定【dìng】位,已成为一所商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míng】,内部质【zhì】量保证体系【xì】先【xiān】进的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二【èr】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rén】组【zǔ】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zé】研究决定学【xué】院招生【shēng】规模确定、政策【cè】制【zhì】订等重大事项,学院招【zhāo】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tiáo】 招【zhāo】生录【lù】取期间,学院纪检【jiǎn】监察处对招【zhāo】生【shēng】录取工作进【jìn】行全程监【jiān】督检查【chá】,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shěng】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yào】求,学院没【méi】有与【yǔ】任何社会机构及【jí】人员进行合【hé】作,没【méi】有委【wěi】托【tuō】社会【huì】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gòu】和【hé】个人宣传【chuán】与我院【yuàn】有合作、可以通过【guò】“内部【bù】指标”方【fāng】式【shì】确保考【kǎo】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jiān】向教育主管部门反【fǎn】映,遭受【shòu】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guān】反【fǎn】映。

第十五条【tiáo】 我院将【jiāng】严格执【zhí】行【háng】招生【shēng】政策和招生纪律,对【duì】于【yú】在招【zhāo】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guó】家【jiā】教育考试违规【guī】处理【lǐ】办法》(教育部【bù】令33号)和【hé】《普通高等学【xué】校【xiào】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fǎ】》(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chéng】序和规定进行处理【lǐ】。欢迎考【kǎo】生、家长及社会对【duì】我院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十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guī】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xué】科发【fā】展等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xué】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和院长【zhǎng】办公会【huì】审【shěn】定后,呈报湖南省教育【yù】厅批准。学【xué】院将【jiāng】按【àn】照教育【yù】部及各省【shěng】教育招生【shēng】考试部门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zhāo】生【shēng】专【zhuān】业的管理。

第【dì】十七条 学院根【gēn】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jì】划和国家【jiā】有【yǒu】关招【zhāo】生政策,制定【dìng】学院分专业、分省生源计划。2024年【nián】学院面向湖南省和部分外省招生,具【jù】体各省(区)及分专【zhuān】业招【zhāo】生【shēng】计划以各省【shěng】(区)招生考试【shì】部门公布为【wéi】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dì】十八条【tiáo】  学【xué】院2024年【nián】招生专业【yè】27个,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lèi】别,待学院分省【shěng】分专业计划确【què】定后,以【yǐ】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院系专业名称学制(年)学费(元/年)
经济贸易学院市场营销33850
连锁经营与管理33850
现代物流管理33850
商务管理33500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35500
茶学院茶艺与茶文化33500
食用菌生产与加工技术33000
电子商务学院电子商务33850
移动商务33500
国际商务33500
农村电子商务33500
会计学院大数据与会计3385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33850
统计与会计核算33500
会计信息管理33500
财富管理33500
金融服务与管理33500
旅游管理学院旅游管理346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4600
商务英语33200
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34600
空中乘务38000
商务信息技术学院软件技术37800
计算机网络技术35000
大数据技术3460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346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34600

注:各专业最【zuì】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hú】南【nán】省物价主管部门【mén】审【shěn】核【hé】为准。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二十条 学院各专业招【zhāo】生不限【xiàn】男女【nǚ】比例【lì】。其中应行【háng】业【yè】及用人单位招聘要【yào】求,下列专业【yè】招生条件有以下要求【qiú】,建【jiàn】议【yì】不符合要求的【de】考生慎重报考:

空中乘务专业招生条件:女生身高1.9-21.75米,男【nán】生身高1.9-21.85米,五官端正,无【wú】纹【wén】身,无明显疤【bā】痕,体态匀称,体重适中,四肢【zhī】运【yùn】动平【píng】衡性【xìng】好。

酒店管理与数字【zì】化运营专业招生【shēng】条件: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nǚ】生身高1.58米【mǐ】以【yǐ】上,五官端正,严【yán】重传染病【bìng】患者不【bú】得报考【kǎo】。

旅游管理专业、智【zhì】慧【huì】景区开【kāi】发与管理专【zhuān】业【yè】招生条件:男生1.65米以上,女生1.55米【mǐ】以上,五官【guān】端正。

色盲考生不得报考农村电子商务专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份【fèn】招【zhāo】生政策,严格遵守【shǒu】普通【tōng】高校招生录取规则【zé】,遵循公开、公【gōng】正、公平【píng】的【de】原【yuán】则,择优录【lù】取考生。

第【dì】二十二条 对抛档比例【lì】大于110%的专【zhuān】业,学院将划分【fèn】专业【yè】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三条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shùn】序【xù】择【zé】优录取,即优【yōu】先满足【zú】考【kǎo】生的【de】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yè】志【zhì】愿【yuàn】不能满足【zú】,则分别按【àn】照其第二、第【dì】三【sān】专业志愿顺【shùn】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有【yǒu】专业志愿都无【wú】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tóu】档成绩从高到低【dī】并兼顾单【dān】科成【chéng】绩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èr】十【shí】四条 执行【háng】各省(区)教育行政【zhèng】部门、招生考试部【bù】门有关【guān】高考加分政策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dì】二十五【wǔ】条 学院建立【lì】了【le】奖、助、贷、勤【qín】、补【bǔ】资助体系,鼓励学生通过【guò】获得各级各类奖、助【zhù】学金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xué】生,可申【shēn】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根据有关政策、规【guī】定和程【chéng】序,采取勤工助【zhù】学、困难补助【zhù】予【yǔ】以资助【zhù】。

第二十【shí】六条 考生一经【jīng】录取,不得随意【yì】转专业。如因特【tè】殊情【qíng】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湖南商务职业【yè】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lǐ】办法》相【xiàng】关规定【dìng】执行。

第二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de】体检标准按照教育【yù】部【bù】、原卫生部、中【zhōng】国【guó】残疾人联【lián】合会颁布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有关补充【chōng】规定【dìng】执【zhí】行。

第二【èr】十八条 录取考【kǎo】生的思想政治品【pǐn】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cǎi】用考生报考普【pǔ】通高【gāo】校招生考试或对【duì】口招【zhāo】生考试时所采【cǎi】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de】信息真实【shí】性负责【zé】。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rù】学后3个月内【nèi】,学【xué】院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zī】格、身【shēn】心状况、录取手续及【jí】程序【xù】、录【lù】取资【zī】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háng】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yī】经查实【shí】,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yú】弄【nòng】虚作【zuò】假情节【jiē】严【yán】重或涉嫌冒【mào】名顶【dǐng】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gāo】考”平台【tái】和学院官【guān】网向社会【huì】发布,对于各种媒【méi】体节选公【gōng】布的【de】章程【chéng】内容,如理解【jiě】有误【wù】,以学院公布【bù】的完整招生章【zhāng】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zhāng】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pǔ】通高校招生,由【yóu】学【xué】院招生工【gōng】作【zuò】委员会负责解释。如【rú】遇上级招生政策【cè】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zhèng】策为【wéi】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雷锋大道413号

邮政编码:410205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115666/88115777

招【zhāo】生信息发【fā】布网址:https://www.hnvcc.edu.cn/zhaosheng/

学院微信公众号: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投诉电话:0731-8813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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