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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22:42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2024年四川工【gōng】程职业技【jì】术大【dà】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办学【xué】类型、办学层【céng】次【cì】、招【zhāo】生【shēng】计划、报考条【tiáo】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学校【xiào】地址【zhǐ】等信息,以下【xià】是【shì】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根【gēn】据《中华【huá】人【rén】民共和【hé】国【guó】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结合我校【xiào】招生【shēng】的实际情况,特【t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zì】我约【yuē】束、社会监督【dū】机制【zhì】,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gé】实施招【zhāo】生“阳光工【gōng】程”。为国家和【hé】学校选拔【bá】优秀人才。

第三条【tiáo】 学校名称 四川工程职业技【jì】术大【dà】学  英文名(Sichu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学校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gé】的全【quán】日制公办普通【tōng】本科【kē】职业学【xué】校,国家首【shǒu】批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jiàn】设【shè】单位,隶属【shǔ】四川省经【jīng】济和信息【xī】化厅【tīng】。

第五条  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hé】格,由四川工程职【zhí】业技术大学颁发【fā】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zhù】册的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本科、专【zhuān】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dì】六【liù】条  成【chéng】立由学校主要【yào】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zǔ】成的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zuò】政策【cè】,审批招生【shēng】计划、决定学校招生【shēng】工作的【de】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xué】校分管领【lǐng】导、相关部门主要【yào】负责人【rén】、教师【shī】代【dài】表、学【xué】生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zé】是【shì】拟定学校招生计划、招【zhāo】生政策和录取规【guī】则,处理【lǐ】招生中的【de】日常工作【zuò】等【děng】。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dū】。

第三章 招生类别及录取规则

第【dì】七条  我【wǒ】校【xiào】招生批次主要包括普【pǔ】通本科批、普通专科【kē】批、艺术专科批、体育专科批、对口高职专科批、少数民族预科批、内地新疆高中班或内地西藏高中班批次。

第八条  在四川省艺术【shù】专科【kē】批专【zhuān】业只限于美术与设计【jì】类考【kǎo】生,在考生高考文【wén】化成绩(含【hán】政策性加分)和省【shěng】级统考【kǎo】成绩均【jun1】达【dá】到我省艺术类专科同类别录取【qǔ】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投档成绩,按照“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tóu】档,按艺术类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lù】满为止。总分相同优先录取【qǔ】顺序为艺【yì】术类专【zhuān】业成绩、文化成绩高分【fèn】者。艺术类专业【yè】投【tóu】档成绩按四川省教育【yù】考【kǎo】试院【yuàn】相关要【yào】求执行【háng】。

第九【jiǔ】条  在四川省体育专科批专业只限于体育【yù】类【lèi】专【zhuān】业考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zé】,在文化【huà】成绩(含政策【cè】性加分)与【yǔ】专业成【chéng】绩【jì】均【jun1】达到省控线的【de】基础【chǔ】上,按专【zhuān】业总分排序投档成【chéng】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的原则录满【mǎn】为止。总分【fèn】相同【tóng】优先【xiān】录取【qǔ】顺序为文化成绩高【gāo】分者。

第十条  录取时,我校在调档范围【wéi】内遵循“分数【shù】优先”(即各【gè】级志愿【yuàn】间的关系和各专业间的关系都是【shì】“分数优【yōu】先【xiān】”)的原则,按高考【kǎo】成绩【jì】从【cóng】高到低进行录取【qǔ】。所有专业志【zhì】愿都无法【fǎ】录取的【de】,如服从专业调【diào】剂,将由学【xué】校【xiào】根据考生分数和各专业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zhuān】业【yè】。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yuàn】,且【qiě】不服从调剂【jì】的,则按退档处理。

第【dì】十一条  在川【chuān】已投档考生中,总【zǒng】分相【xiàng】同优先录【lù】取顺【shùn】序理科为【wéi】数学、理科综合、外【wài】语高分者;文科【kē】为语文、文科【kē】综合、外语高分者。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àn】各生【shēng】源【yuán】省投档原则【zé】接收考生投档,在第一志愿未满额【é】的前提下,不【bú】拒绝非【fēi】第【dì】一志【zhì】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tiáo】  学校执行【háng】各生源省(直【zhí】辖市﹑自【zì】治区【qū】)考试院(招办)有关加分或【huò】降分【fèn】投档政策。

第十四条  报考【kǎo】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hé】《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dǎo】意【yì】见》及【jí】有关补充规定【dìng】。

第十五条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shí】六【liù】条  无外语【yǔ】语种限制,但非英语语【yǔ】种的考生【shēng】报考时请慎重,我校各专业外语课程仅提【tí】供英【yīng】语【yǔ】教学【xué】。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七【qī】条  学校执行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招【zhāo】办【bàn】)公【gōng】布的招【zhāo】生计划。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biāo】准严格按【àn】照【zhào】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tīng】、省市场监管局有【yǒu】关【guān】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dài】收费【fèi】按照规定【dìng】的项【xiàng】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dé】营利的原【yuán】则收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校对新生设【shè】有“绿色通道”,贫困学【xué】生可申【shēn】请国家助学贷【dài】款;学校设有“国【guó】家奖学金”“国家助【zhù】学金”“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学习奖【jiǎng】学金”等【děng】,同时,学校还设有十【shí】余项企业(校友)奖助【zhù】学金;此外,对【duì】贫困生通过【guò】学校设立的“勤【qín】工【gōng】助学中心”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以【yǐ】帮【bāng】助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完成学【xué】业。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电   话:0838-2651116;0838-2655218;0838-2655277

传   真:0838-2654118

邮   编:618000

网   址:https://www.scpu.edu.cn(学校【xiào】主【zhǔ】站); https://www.scpu.edu.cn/zsjy(招生网)

邮   箱:zhaoban@ scpu.edu.cn

第二【èr】十一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jìn】行招生录取【qǔ】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dìng】外的任何【hé】费用。以我校【xiào】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zhōng】介机构或【huò】个人【rén】,我【wǒ】校保留【liú】依法追究【jiū】其责【zé】任的【de】权【quán】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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