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24年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06:52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章【zhāng】程,主要【yào】包含【hán】办学类【lèi】型【xíng】、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tiáo】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yǐ】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duì】大家有【yǒu】所帮助。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地做好学校招生工作,依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mín】共和【hé】国高等教【jiāo】育法》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有【yǒu】关【guān】规定,结合学【xué】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实际,特制定【dìng】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第三条 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dì】四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qū】怡心街道锦江【jiāng】路【lù】四【sì】段399号。

第五条 学生在规定时间修满规定学分且考试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的学校名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dì】六【liù】条 学校设立【lì】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在学校党委、行【háng】政领导下,全【quán】面【miàn】负责学校招生工【gōng】作,讨论和【hé】决【jué】定招生工作中的【de】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zhī】和【hé】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xué】校招生的【de】日【rì】常工作【zuò】。

第八条 学【xué】校招生【shēng】工作实施【shī】“阳【yáng】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chá】部门对招生工作【zuò】实【shí】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九条【tiáo】 学校以经济和社会发【fā】展需求、自【zì】身发展【zhǎn】规划、办学【xué】条件为主要依【yī】据制定各专【zhuān】业分省招生计划,由院长办公会审定,并报省教育【yù】厅【tīng】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学【xué】校2024年【nián】各专业分【fèn】省招生计划【hu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guǎn】部门公布为【wéi】准。

第十一条 学【xué】校各专【zhuān】业按【àn】照【zhào】各省(市、自治区【qū】)招生主管部门【mén】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shí】二条 学校招【zhāo】生录取【qǔ】严格执行【háng】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和纪【jì】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bá】、公开透明”的【de】原【yuán】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qǔ】。

第【dì】十三条 学校招【zhāo】生录取工【gōng】作在四【sì】川省教【jiāo】育考试院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shí】四条 学【xué】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调档【dàng】比例原则上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bù】的【de】相【xiàng】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wǔ】条 学校所【suǒ】有【yǒu】招生专业不限【xiàn】制考生外语语种【zhǒng】,但考生进校【xiào】后均【jun1】以英语【yǔ】为教学语种。

第十六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学校严【yán】格执行国家和有【yǒu】关【guān】省(市、自【zì】治区)的【de】相关加、降分投【tóu】档【dàng】政策,并以投档成【chéng】绩作为录取依据。

第【dì】十八条【tiáo】 学【xué】校严格【gé】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dìng】。新生入校后身体健康状况复查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tiáo】 学【xué】校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录【lù】取时,不设专业级差。普通类、艺体【tǐ】类、对口高职类考生按照“分【fèn】数【shù】优先”的录取原则【zé】,依据投档成绩从【cóng】高分到低分【fèn】依【yī】次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tóng】时,按【àn】照各【gè】省(市、自治区)的同分排【pái】序规则执行;无规【guī】则的,按四川省同【tóng】分排序规则执【zhí】行。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时,根据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系统设置【zhì】的【de】调剂【jì】规则进行调剂。若考生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学校【xiào】将【jiāng】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已实施高考【kǎo】改革的省份【fèn】,学校按照【zhào】生【shēng】源所在省级招生【shēng】主【zhǔ】管部门公布的选【xuǎn】考【kǎo】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xiǔ】费标准严格按照【zhào】省发展改革委、教育【yù】厅【tīng】、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guān】政策执【zhí】行。服务性【xìng】收费【fèi】和代收费按【àn】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bú】得营利的原【yuán】则收取【qǔ】。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xué】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等奖助项目,用于资【zī】助品【pǐn】学兼优、家庭经【jīng】济困难的在校生,奖助比【bǐ】例【lì】占在校【xiào】生规【guī】模的【de】30%。符合条件的困难学【xué】生【shēng】,可按教育部规定申请助学贷【dài】款。此外,学校对【duì】贫困学生设立了勤【qín】工【gōng】助学岗【gǎng】位【wèi】。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入【rù】学后有转专【zhuān】业需要的【de】,可按【àn】照学校关于学生【shēng】转专业【yè】相关管理【lǐ】规【guī】定【dìng】进行申请(不收取任何费【fèi】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tiáo】 本章程【chéng】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与国【guó】家【jiā】和省【shěng】级【jí】有关【guān】政策、规定相抵【dǐ】触,以国家及省级的政策、规定为准【zhǔn】。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咨询【xún】电话【huà】:028-85766716  64551517

咨询QQ群:563064678(一群)  758726867(二群【qún】)

传    真:028-85769752

监督电话:028-85767736

学校网站:www.svcci.cn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