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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17:07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wǎng】      纠错

2024年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zhǔ】要包含专【zhuān】业方【fāng】向【xiàng】选择、录【lù】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措施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huá】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guān】法律法规,特制【zhì】定贵州水利【lì】水电【diàn】职【zhí】业技【jì】术学【xué】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考的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tiáo】  学院全称:贵州【zhōu】水利水电职【zhí】业【yè】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7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填报志愿代码:(以专业目录为准)

学【xué】校情况简【jiǎn】介:贵州水利水【shuǐ】电【diàn】职业技术学院是【shì】半封闭式管理的全【quán】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现【xiàn】已【yǐ】建【jiàn】设成为水利水电特【tè】色鲜【xiān】明的省级高【gāo】水平高【gāo】等职【zhí】业院校,为国家级职业教育“双【shuāng】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全省【shěng】首家开【kāi】展“双证书”试点高【gāo】职院校。荣获“全国学校德育【yù】工【gōng】作先进集体”“全国水【shuǐ】利系统先进【jìn】集体【tǐ】”等【děng】百余项荣誉,培养和【hé】造就了数【shù】以万计复【fù】合型技术【shù】技能人才【cái】,被誉为【wéi】“贵州水利人才摇篮”!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省前列。

学院先后开办柬埔【pǔ】寨亚龙【lóng】丝【sī】路学院、哥【gē】斯达黎加丝路学院和巴基斯坦中巴丝路学院,引入德国AHK先【xiān】进【jìn】教【jiāo】学标准,与【yǔ】美国【guó】贝佛大学【xué】开展中外合作办【bàn】学【xué】。设立清镇职教城唯一的HSK国【guó】际【jì】汉语标准化水平考【kǎo】试考点【diǎn】,成功入选“中国-东盟双百职校【xiào】强【qiáng】强【qiáng】合作旗舰计【jì】划”项目【mù】,连续【xù】7年主办或承办中【zhōng】国-东盟教育【yù】交流【liú】周项目。

2023年【nián】,学院在金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国际决赛中获【huò】“建筑【zhù】信息建模”赛【sài】项国际【jì】总决【jué】赛一等奖,在全【quán】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共【gòng】获12项【xiàng】大【dà】奖,成【chéng】为贵州唯一【yī】连续两年获得两个及以上【shàng】国【guó】赛一等【děng】奖的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sì】条 招生机构: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tǒng】一领【lǐng】导【dǎo】下,学院成立【lì】由分【fèn】管院长负责的【de】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xiǎo】组,加【jiā】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xué】院招生【shēng】部门按照【zhào】“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jiān】督”的【de】原则,做到报【bào】名条【tiáo】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kāi】,录取结果【guǒ】公开【kāi】,监督机制公开。

第五条 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zhāo】生录取工【gōng】作【zuò】监督再监督,确【què】保招【zhāo】生录取【qǔ】工作【zuò】廉洁规范、公平、公【gōng】正【zhèng】、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nián】招生计划以贵【guì】州省【shěng】教育厅下达为【wéi】准,详【xiáng】见《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普【pǔ】通【tōng】高【gāo】考报考资格的应【yīng】(往)届【jiè】普通高【gāo】中毕业生。思想政治【zhì】品德和身体【tǐ】健康【kāng】状【zhuàng】况均符合教育部【bù】《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fāng】式:凡符合报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zhōng】毕业生【shēng】考【kǎo】生,须根据省招生考【kǎo】试院【yuàn】公布的《贵【guì】州省2024年高【gāo】考高校【xiào】招生【shēng】专【zhuān】业目录》,登【dēng】陆省招生考试【shì】院网站(http://zsksy.guizhou.gov.cn/)填报志愿,填报学院平行一志愿选择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tiáo】 面向贵【guì】州【zhōu】省招【zhāo】收2024年高考【kǎo】的应【yīng】(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bào】考,录取分【fèn】数标准,执行贵州【zhōu】省招生考试院【yuàn】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tiáo】 体检标准执行【háng】教育部、卫生部、中【zhōng】国残疾【jí】人联【lián】合【hé】会印发的《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关补充【chōng】规定。

第十【shí】二条【tiáo】 优先录取第一【yī】志愿(第一次平【píng】行投【tóu】档)考【kǎo】生,确定【dìng】专业原则:志愿优先原则。

第十【shí】三【sān】条 在录【lù】取不满的情【qíng】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当【dāng】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wèi】满的【de】专业,不【bú】服【fú】从【cóng】调剂的考【kǎo】生将【jiāng】予以退档。

第十【shí】四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shēng】、按教育部【bù】及有关生源省级【jí】招【zhāo】生【shēng】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tiáo】 录取结果将通过【guò】生源省【shěng】、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guī】定的渠道和我院【yuàn】招生【shēng】信息网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七条 放弃录取咨询:考生可以在投【tóu】档【dàng】开【kāi】始【shǐ】12小时内【nèi】拨打咨询电话【huà】:0851-85938823,之后概【gài】不受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条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1.学费:普通专业:每生3500元/年

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xué】):每【měi】生18000元【yuán】/年(作为中外【wài】合作办学项目,本项目不享受【shòu】国【guó】家有关免【miǎn】学费【fèi】政策)

2.住宿费(公寓):六人间:每生1100元/年

四人间:每生1200元/年

3.费:每生600元/年左右(据实结算)。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奖【jiǎng】励全日【rì】制在校生中二【èr】年级以上(含二年级【jí】)特【tè】别优秀的学生【shēng】,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全日制在校生【shēng】中二【èr】年级以【yǐ】上(含二【èr】年级)品学兼【jiān】优的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标准为每生【shēng】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含退役【yì】士兵学生),资助标【biāo】准为平【píng】均每生每年【nián】3300元【yuán】。全日制在校退役士【shì】兵学生全【quán】部享受国【guó】家助学【xué】金,资【zī】助标【biāo】准为每生每年【nián】3300元。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国家开【kāi】发银【yín】行贵州省分【fèn】行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家庭经济【jì】困【kùn】难学生发放,在学【xué】生入学前户籍所【suǒ】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zhù】中心办理。标准为每【měi】人每年【nián】最高不超【chāo】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lì】息由【yóu】国家【jiā】承担【dān】。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wǔ】服【fú】义【yì】务兵役、招收为【wéi】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xué】生【shēng】实行学费【fèi】补偿【cháng】、国家助学贷款代偿【cháng】、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huò】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shí】际缴纳的学【xué】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dài】款 (包括本【běn】金及其全部偿还【hái】之【zhī】前产生的利息【xī】)两者金额较【jiào】高者【zhě】执行;复【fù】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6.贵州省巩【gǒng】固拓【tuò】展脱贫【pín】攻【gōng】坚成【chéng】果专项学【xué】生资助(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zī】助)

向全日制【zhì】贵州省户【hù】籍脱【tuō】贫家庭【tíng】在校【xiào】学生(原【yuán】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tí】供专项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免学费【fèi】,标准【zhǔn】为每【měi】生每年【nián】3500元。

7.大学生应征入伍一次性奖励

向全日制参军入【rù】伍的学【xué】生给予一次性【xìng】奖励,标准为毕业生【shēng】每人【rén】不低于【yú】6000元,在校【xiào】生每人不低于【yú】5000元,新生每人【rén】不低于4000元。

8.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或服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到我省基【jī】层单位就【jiù】业或服务,服务【wù】期满【mǎn】3年以上(含【hán】3年)的【de】毕业生实行学费【fèi】补【bǔ】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为每生【shēng】每年不超过6000元。

9.绿色通道

家庭【tíng】经济特别困难【nán】的新【xīn】生如【rú】暂时筹集【jí】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xué】报【bào】到【dào】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lǐ】入学手【shǒu】续【x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kuàng】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cuò】施给予资助【zhù】。

10.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quán】日制在校生可参加学校【xiào】组【zǔ】织【zhī】的勤【qín】工助学【xué】活动,通过劳【láo】动取【qǔ】得合法报【bào】酬,改【gǎi】善学习和生活条件【jiàn】,提高综合能【néng】力,报酬标准为每生每月【yuè】650元。

11.临时困难补助

家【jiā】庭或个人遭遇突发性、临时【shí】性、特殊【shū】性经济困难的【de】全日制在校生可【kě】申【shēn】请临【lín】时困难补助,补助标准为3000元-15000元。

12.学生奖学金

奖【jiǎng】励全日制【zhì】品学兼优【yōu】的在校生,标准为一等【děng】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yuán】,三等奖学金300元【yuán】。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学【xué】生【shēng】在【zài】规定的年限内,修完【wán】教学【xué】计划规定的内容【róng】,达到毕业要【yào】求,发给【gěi】国家承认学【xué】历的、经教育部学【xué】籍、学历电子注册的【de】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bì】业证书【shū】,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shí】一【yī】条 学【xué】院统一推荐就【jiù】业,也可以根【gēn】据自己情况自主择业。

第二十二条 搭【dā】建【jiàn】升学立【lì】交【jiāo】桥,应届【jiè】毕业生可通过“专【zhuān】升本【běn】”统一考试,升入我省普【pǔ】通本科【kē】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dé】本科毕业【yè】证书,符合条件【jiàn】的将【jiāng】授予【yǔ】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851—85938823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邮    编:551416

2024年高考统招水院QQ群:155611675

学院网址:http://www.gzsdzy.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èr】十五条 本章程由贵【guì】州水利水电职业【yè】技术学院负责【zé】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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