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2024年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57:34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整理的是【shì】2024年昆【kūn】明卫生【shēng】职业学【xué】院招【zhāo】生【shēng】章程,主要包含【hán】办学类【lèi】型、办学【xué】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xué】校【xiào】地址【zhǐ】等信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希望对大家【jiā】有所帮助。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yī】条【tiáo】  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gāo】等【děng】教【jiāo】育法》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de】相【xiàng】关规定,为【wéi】维【wéi】护学院和考【kǎo】生的合【hé】法权益【yì】,规范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工作【zuò】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gōng】开的原则【zé】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国标):14372

第四条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东凤路2005号。

第五条【tiáo】  办学【xué】类型与层次:昆明卫【wèi】生【shēng】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rén】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jù】有招【zhāo】收普通专科层次学历教育【yù】资【zī】格的【de】全日制民办【bàn】普【pǔ】通专科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历证书:学生达到毕业资格审核条件后准予毕业【yè】,颁发教【jiāo】育部电子注册【cè】、国家承【chéng】认学历【lì】的“普通【tōng】全日制【zhì】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全面负【fù】责招生工【gōng】作,贯彻落实教育【yù】部招【zhāo】生工作的有【yǒu】关政策,执【zhí】行【háng】云南【nán】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dìng】,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de】措施【shī】,并组织【zhī】招生工作的具体【tǐ】实施【shī】。

第八条【tiáo】  学【xué】院成立招生纪【jì】检【jiǎn】监察小组,负责学【xué】院【yuàn】招生工作实施过【guò】程中的纪律监督和监察工【gōng】作,保证【zhèng】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hù】广【guǎng】大考【kǎo】生和学【xué】院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学院招生处是招生录取工作【zuò】的常设机构,负【fù】责学院【yuàn】招生录取的日常工【gōng】作,组【zǔ】织和落实【shí】招生【shēng】录取【qǔ】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根据医药卫生行【háng】业的需求【qiú】,结【jié】合学院人才培【péi】养【yǎng】、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qū】、市)生【shēng】源情【qíng】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yù】协调发展及国家重【chóng】点支持政策【cè】、历年计【jì】划等因【yīn】素【sù】,综合确定分省分【fèn】专业招生计划。

第【dì】十一条  分省分专业【yè】招生计划以有关省【shěng】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shí】二条  学院严【yán】格执行国【guó】家教【jiāo】育部及各省(区、市)的招生【shēng】政策,实施招生“阳光【guāng】工程”,遵【zūn】循公平【píng】竞争【zhēng】、公正【zhèng】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kǎo】生填【tián】报的志愿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sān】条  学院录【lù】取按“成绩优【yōu】先,遵循志【zhì】愿”的原则进行,根【gēn】据考【kǎo】生投档成绩【jì】及专业【yè】志愿【yuàn】顺序录取专业。即按高【gāo】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àn】照考生【shēng】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qǔ】。如考生【shēng】分数未【wèi】达到第一专【zhuān】业【yè】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dì】二专业志【zhì】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tuī】,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

第十四【sì】条【tiáo】  当考生所【suǒ】填报的专业【yè】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fú】从【cóng】专业调剂者【zhě】,作【zuò】退档【dàng】处理。

第【dì】十五【wǔ】条  学院在实【shí】行高【gāo】考【kǎo】综合改革省份(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区、市【shì】)公布的改【gǎi】革方案及有【yǒu】关【guān】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àn】程序报【bào】经主管部【bù】门同意后执行。

第十七条【tiáo】  对考生【shēng】身体【tǐ】健康要求,学院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颁发【fā】的《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及有关补【bǔ】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要求考生【shēng】在符合【hé】国家【jiā】《普【pǔ】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健康状况不适者【zhě】请谨慎报【bào】考,否【fǒu】则今后会影响在该专业【yè】领域内升学和就业。新生入【rù】学后学院将进【jìn】行身体复查【chá】,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qíng】况予【yǔ】以【yǐ】处理,直至取消入【rù】学资【zī】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tiáo】  严【yán】格按照国【guó】家有关规【guī】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各专业收费【fèi】严格【gé】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动按【àn】最新标【biāo】准执行【háng】。学费:口腔医学专【zhuān】业学【xué】费15000(元/生/学年),临床医学专业学费【fèi】14000(元/生/学年),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tuī】拿专业学【xué】费13000(元/生/学年),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shù】、医【yī】学影像【xiàng】技【jì】术、药学、中药学【xué】、预【yù】防医学、康复【fù】治【zhì】疗技术、婴幼儿托育【yù】服务与【yǔ】管理、公共卫生【shēng】管【guǎn】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口腔医【yī】学技术、中医康复【fù】技【jì】术、药品【pǐn】质量与安全、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yè】12000(元/生/学【xué】年)。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8人间),1200元/生【shēng】/学年(6人间),1800元【yuán】/生/学年(4人间),3600元/生/学年【nián】(2人【rén】间)。

第二十条  党和政【zhèng】府【fǔ】在高【gāo】等教育本(专)科阶段【duàn】建【jiàn】立了奖【jiǎng】、助、贷、减、免、补、勤等多种形式【shì】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通过实施国家【jiā】奖学【xué】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省政【zhèng】府奖【jiǎng】学金【jīn】、省政府励【lì】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guó】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gāo】等学【xué】校【xiào】学生国家【jiā】教育资助、基【jī】层就业学【xué】费补偿贷款【kuǎn】代【dài】偿、“绿色【sè】通道”、勤工助学及校级奖助学金等项目,激励、帮助学生顺利【lì】完成学业并成长成才。

第六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tiáo】  招生咨询【xún】电【diàn】话:0871-67882123;68301823;67883123(工作【zuò】日接听电话时间8:30—11:30,14:00—17:20)

第二十二条  邮政编码:650600

第二十三【sān】条  学院网【wǎng】站:www.kmhvc.cn

第二十四条  通【tōng】讯地址:云【yún】南省昆【kūn】明市晋【jìn】宁区昆阳街道东凤【fèng】路【lù】2005号【hào】昆【kūn】明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yú】2024年普【pǔ】通专科【kē】的招生【shēng】工作【zuò】,自公布起执【zhí】行。

第二【èr】十六条  本【běn】章【zhāng】程若与【yǔ】国【guó】家法律法【fǎ】规或上级部门【mén】政策相【xiàng】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hé】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