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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夏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更【gèng】新【xīn】:2024-9-21 15:37:0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宁夏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宁夏医科大学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xiào】和考生合法【fǎ】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rén】民共和【hé】国高等【děng】教育法》等【děng】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和宁夏【xià】回族自【zì】治区【qū】关于【yú】做好【hǎo】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èr】条【tiáo】 学【xué】校全称为宁夏医【yī】科大学(学校标识【shí】码4164010752),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pǔ】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国家【jiā】卫生【shēng】健康委员会【huì】、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fǔ】共建高校。培养【yǎng】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在内的各层次人才。

第【dì】三【sān】条 办学地【dì】址:宁【níng】夏医【yī】科大学雁湖【hú】校区(宁夏回族自【zì】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jiē】1160号)

第四条 学【xué】校招生【shēng】工作严格【gé】遵【zūn】循“公【gōng】平竞【jìng】争、公正选拔、公开程【chéng】序、全面考核、综合【hé】评价【jià】、择【z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学【xué】校纪【jì】检监察【chá】部门、新闻【wén】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学校名称为【wéi】宁夏医科大学。符合【hé】学位授【shòu】予条件【jiàn】的,颁【bān】发相应学位证【zhèng】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běn】专科招生【shēng】工作委员【yuán】会,统筹领【lǐng】导学【xué】校普通本科、高职【zhí】(专科)招生工作【zuò】。

第七【qī】条 学校学生处具体负责【zé】组织实施我校普【pǔ】通本【běn】科、高【gāo】职(专【zhuān】科)招【zhāo】生工作。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dì】八条 学校【xiào】根据【jù】国家政策要【yào】求,结合学【xué】校人才培养目标、办【bàn】学【xué】条件【jiàn】、学科发【fā】展等实际情况【kuàng】,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yuán】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kuàng】及来源计划落实【shí】等【děng】因素,确定【dìng】当年【nián】分省分【fèn】专业招生计划,并由【yóu】各省(自【zì】治区、直辖【xiá】市)招生主管【guǎn】部门向【xiàng】考【kǎo】生公布。考生也可【kě】通过宁夏【xià】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和宁夏医科大学招【zhāo】生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

第【dì】九条 学校【xiào】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dìng】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bàn】监督【dū】”原则,实【shí】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第三方”。

第十条 学校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fèn】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gé】试点【diǎn】省份,按其【qí】高考改革方案相关【guān】规定进行录取,考生须【xū】符合【hé】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认可经教育【yù】部同意的各省(自【zì】治区、直【zhí】辖市)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jiā】分后的【de】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dī】分择【zé】优录取。对于施【shī】行【háng】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调档比例;对于施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优先【xiān】录【lù】取【qǔ】第【dì】一志愿的考生【shēng】,在【zài】录取第一志【zhì】愿考生后没有完成全部招生【shēng】计划时,录【lù】取下一级志愿考生【shēng】。

第十二条 专业录【lù】取【qǔ】按照分数优先的【de】原则满足【zú】考生专业志愿【yuàn】,不设【shè】专业【yè】级差;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主管部门【mén】政策【cè】规定的成绩排序【xù】规则进行【háng】单科分数比较,成绩高【gāo】者录【lù】取。

第【dì】十三【sān】条【tiáo】 对成绩无【wú】法满足【zú】所填报专业【yè】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jì】的考生,根【gēn】据考生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dī】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shàng】未完成的专业,直【zhí】至录取额满;对于按【àn】照以【yǐ】上原则无【wú】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作退档【dàng】处理。

第十四条 体检要【yào】求:学【xué】校【xiào】在执【zhí】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yì】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chá】取消乙【yǐ】肝项目检【jiǎn】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jiāo】学厅【tīng】〔2010〕2号)的前提【tí】下,从医学人才培【péi】养【yǎng】和就业【yè】的特殊要求考虑,我校除公共事业管理与医学信息工程2个专业外,其它【tā】所有专业均不【bú】录取色【sè】盲、色【sè】弱或不能准确【què】识别红、黄、绿、兰、紫【zǐ】等各【gè】种颜色【sè】中【zhōng】任【rèn】何一种颜色的【de】考【kǎo】生【shēng】。

特别提示【shì】:患有【yǒu】下列疾病的考生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1.任何一眼矫【jiǎo】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yú】800度;2.一眼失明另一眼【yǎn】矫正到【dào】4.8镜片度数【shù】大于400度;3.斜视、嗅觉【jiào】迟钝、口吃【chī】。

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学【xué】生的录取【qǔ】,学校按照国【guó】家、宁夏回族自【zì】治区有关文【wén】件执行。我校少数民【mín】族预科班【bān】均为一本批次,转段专业全部为所【suǒ】属省份一本批次各【gè】专业,因此【cǐ】少数【shù】民族预科【kē】班【bān】只【zhī】招录符合医药学各专业身体条件的考生。

第十六条 我校各专业外语教学均【jun1】为【wéi】英语教学,请【qǐng】非英【yīng】语【yǔ】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学费:本科层次,5800元/年/生【shēng】(含【hán】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yǐng】像学、口腔医学【xué】、护理学、儿【ér】科【kē】学、眼视光医学7个专业【yè】)、5300元/年/生【shēng】(含基础医学【xué】、预【yù】防【fáng】医学、中【zhōng】医学、针灸推拿【ná】学、中西医【yī】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康【kāng】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卫【wèi】生检验与检疫【yì】、中医康复学12个专业)、4400元【yuán】/年/生(含医【yī】学信息工【gōng】程、公【gōng】共事业管理2个专业【yè】);高职(专科)层【céng】次,各【gè】专【zhuān】业学费均为4600元/年/生。

住宿费:雁湖校区800-1300元【yuán】/年,双怡校区500-1300元/年【nián】。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xué】校按照【zhào】教【jiāo】育部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yǒu】关文件规定【dìng】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hé】体检【jiǎn】复查。经复查不符合【hé】招生规定或【huò】有舞弊【bì】行【háng】为的学【xué】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tiáo】 学【xué】校通过【guò】学生申请各类助学金、勤【qín】工助学岗位等【děng】方式,为家庭【tíng】经济困难的【de】学生【shēng】提供帮助。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yī】条 本【běn】章程【chéng】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zhèng】策调整,学【xué】校将【jiāng】根据当地相关政策【cè】制【zhì】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shí】二条【tiáo】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kē】、高职(专科)招生工【gōng】作,由宁【níng】夏【xià】医科大学学生处负【fù】责【zé】解释。

咨询电话:0951-6980061 6980678

监督电话:0951-6980034

传    真:0951-6980061

宁夏医科大【dà】学招生信【xìn】息网【wǎng】:https://www.nxmu.edu.cn/zsxxw/

微信公众号:宁夏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nyzs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