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华北电力大学(保定)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gèng】新:2024-9-21 17:49:03    发布: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华北电力大学(保定)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华北电力大学(保定)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代码:10079)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重点【diǎn】建设【shè】大学,是【shì】国家电网公司等12家特【tè】大型电力集团和中【zhōng】国【guó】电力【lì】企业【yè】联合【hé】会【huì】组成的【de】理事【shì】会与教【jiāo】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pī】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24年保【bǎo】定校【xiào】区【qū】计划招收硕士研究【jiū】生【shēng】2041名左右(不含专项计【jì】划),其中全日制1658名,非全日制383名。开展【zhǎn】卓越工程师联合培【péi】养【yǎng】项目,在工【gōng】程类专业学位中招【zhāo】生150人左【zuǒ】右。聚焦国家和产【chǎn】业重大需求,采取【qǔ】校企【qǐ】合【hé】作联合培养模【mó】式,培养爱【ài】党报【bào】国、敬业【yè】奉献、具【jù】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和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de】高层次卓越工【gōng】程【chéng】师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拟接收推免人数【shù】以【yǐ】最终实际录取为准【zhǔn】,但不超全日【rì】制招生总规模的50%。我校设【shè】有各【gè】种奖、助学金【jīn】,用于支持学生完【wán】成学业。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zǔ】国【gu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lǐng】导,拥【yōng】护社会【huì】主义制【zhì】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guó】家、服务人民的【de】社会责任感,掌【zhǎng】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lùn】和系统【tǒng】的专业知识【shí】,具有创【chuàng】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jiū】、教【jiāo】学、管【guǎn】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cì】学术型专【zhuān】门人才以及【jí】具有较【jiào】强【qiáng】解【jiě】决实际问【wèn】题的能力【lì】、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hán】普【pǔ】通高校【xiào】、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bàn】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shì】和网络教育届时【shí】可毕业本【běn】科生,考生录取【qǔ】当年入【rù】学前必须取得国【guó】家承认的【de】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huò】得国家承【chéng】认的高职【zhí】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bì】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tóng】)或【huò】2年以上的人员【yuán】,以及国家【jiā】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liù】门专业主干课【kè】程(需提【tí】供【gòng】补修【xiū】学校教务部门【mén】盖章的成【chéng】绩单【dān】,并经报考【kǎo】院【yuàn】系【xì】审核认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jì】不低【dī】于425分(需提供成绩【jì】单),达到与大【dà】学本科毕业生同【tóng】等学力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xué】力身份报考【kǎo】;报【bào】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不【bú】得跨专【zhuān】业报【bào】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èr】)报名参加【jiā】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shuò】士研【yán】究【jiū】生【shēng】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jiā】法律(非法学【xué】)专【zhuān】业学位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liè】条【tiáo】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yán】究【jiū】生招生考试的【de】人员【yuán】,须符【fú】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yè】为法学专业【yè】(获【huò】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rén】员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gōng】程管理硕【shuò】士中的工程管【guǎn】理[代码【mǎ】为【wéi】125601]专业学【xué】位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的人【rén】员,须【xū】符合下列条件【jiàn】: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de】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rèn】的高职【zhí】高专【zhuān】毕【bì】业学历或【huò】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qiě】补修过报【bào】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zhǔ】干课程(需【xū】提供补【bǔ】修【xiū】学校【xiào】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bìng】经【jīng】报考院系审核认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需【xū】提供成【chéng】绩【jì】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bì】业生同等【děng】学力的人【rén】员【yuán】;获得【dé】硕【shuò】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xué】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名参【cān】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shì】中的【de】工程管【guǎn】理[代码为【wéi】125601]外的其【qí】他专业【yè】学位的研究【jiū】生【shēng】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yī】)中的各【gè】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 取得国【guó】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xù】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fā】表过研究论【lùn】文(技【jì】术报告)或【huò】者已经成为业【yè】务【wù】骨干【gàn】,经考生所在单【dān】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yè】技术职【zhí】称的专家推【tuī】荐,回原单位【wèi】定向【xiàng】就业的在职人【rén】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jiū】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nián】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tóng】意和两【liǎng】名具有【yǒu】高级专业技术【shù】职称的【de】专家推荐【jiàn】,回原【yuán】单位定向就【jiù】业的【de】在职人【rén】员。

我校单独考试初试各科考试【shì】科目【mù】由学【xué】校自主【zhǔ】命题,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chéng】绩要求由学校【xiào】依据教育部有关【guān】政策自【zì】行确定。2024年【nián】计划招【zhāo】收11名,具【jù】体招生专业参见《2024年硕【shuò】士生考试【shì】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校招收经教【jiāo】育部批准【zhǔn】的【de】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děng】院【yuàn】校所推【tuī】荐【jiàn】的优【yōu】秀应届【jiè】本科【kē】毕业生。接收推荐免试【shì】生条件及【jí】办法参见我校《2024年接收【shōu】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wèi】研究生办法》,详【xiáng】情请登陆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xī】查询。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zhāo】收“少数民族高层次【cì】骨干【gàn】人才计划”研究生的【de】高校之一,有关详【xiáng】情请登【dēng】陆https://gs.ncepu.edu.cn/招【zhāo】生信息,查询我校【xiào】《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céng】次【cì】骨干人【rén】才计划【huá】”硕士招生简【jiǎn】章》。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bù】指定的具有招收【shōu】“退役大【dà】学生士兵【bīng】计划”研究生的高【gāo】校【xiào】之一,2024年【nián】计【jì】划招收33名【míng】,我校《2024年【nián】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全日【rì】制)中所列专业均可报考。

“退役大学生【shēng】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jiū】生的报名、考试、录取严格按【àn】照《2024年全国【guó】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其【qí】他要【yào】求【qiú】参照【zhào】本简【jiǎn】章。

学【xué】校依据教育部【bù】有【yǒu】关政策自主确定考生进入【rù】复【fù】试的初试成【chéng】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wèi】该【gāi】计划考生【shēng】调剂的初试成【chéng】绩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yǒu】参加【jiā】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全日制及非全日【rì】制)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què】认网报信息和【hé】采集本人图像【xiàng】等【děng】相关【guān】电子【zǐ】信息,同时按规定【dìng】缴纳报考费【fèi】。

应届本科【kē】毕业生【shēng】原则上应选择就读【dú】学校所在【zài】地省级【j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míng】和【hé】网上确认手续;其【qí】他考生应选【xuǎn】择【zé】工作或【huò】户【hù】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diǎn】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shàng】确认手续【x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保定市教【jiāo】育【yù】考试院作【zuò】为【wéi】报考点【diǎn】。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jiān】:9-21—25日【rì】,每天9:9-21:00。预【yù】报名时【shí】间:9-21至9-21,每天9:9-21:00。

2. 考生登录“中国研【yán】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wǎng】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wǎng】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chēng】研招网)浏【liú】览报考【kǎo】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jiāo】育招生考试管理【lǐ】机构【gòu】、报考点以【yǐ】及报考招生单位【wèi】的网上公告【gào】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wù】填【tián】、错填或【huò】填报虚假【jiǎ】信息【xī】而造成不能网上【shàng】确【què】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běn】人承担【dān】。

报名【míng】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míng】信息【xī】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shēng】只能【néng】保留一条有效报名【míng】信息【xī】。逾期【qī】不再补【bǔ】报【bào】,也不得【dé】修改报名信息【xī】。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guò】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报考点、招生【shēng】单【dān】位官方网站等方式【shì】,主动了解网上【shàng】确认、考试安【ān】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hé】完成【chéng】相关工作【zuò】。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 所有考【kǎo】生(不含推【tuī】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shí】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què】认其网上报名信【xìn】息【xī】,逾【yú】期不再【zài】补办。网上【shàng】确认时间由各省级【jí】教育招【zhāo】生【shēng】考试机构根据国家【jiā】招生工作安排【pái】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hé】公【gōng】布【bù】。

2. 考生网上确【què】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bào】考【kǎo】点,根【gēn】据核验工【gōng】作要【yào】求提【tí】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yǒu】考生均应当对本【běn】人网上【shàng】报名信息进【jìn】行认真核对并确【què】认。报名信息【xī】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yǐn】起的【de】一切后果由【yóu】其【qí】自行承【chéng】担。

4. 考【kǎo】生应当按报考【kǎo】点规定配合采集本【běn】人图像等相关电子【zǐ】信【xìn】息。

有关网上报名【míng】及网上确认注意【yì】事【shì】项及要【yào】求,请登陆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xìn】息,查询【xún】我校《2024年硕【shuò】士研究【jiū】生报名考试【shì】公告》。

四、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guī】定,对【duì】考生【shēng】报考【kǎo】信息和【hé】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chá】,确定考生的考【kǎo】试【shì】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予准考。

未能通过【guò】学历(学籍)网上校【xiào】验的考生,应在【zài】我校规定【dìng】时【shí】间内完成【chéng】学【xué】历【lì】(学籍)核验,否则将不予准考【kǎo】。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lùn】何时,一【yī】经【jīng】查实,即【jí】按有【yǒu】关规定【dìng】取消报考资格、录【lù】取资格或学【xué】籍。

有关资格审查注【zhù】意事项【xiàng】及要求,请登陆【lù】https://gs.ncepu.edu.cn/招【zhāo】生信息,查询我校《2024年【nián】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公【gōng】告》。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 考生应【yīng】当在考前十【shí】天左右,凭【píng】网报用户【hù】名和密码登录【lù】“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kǎo】证》使用【yòng】A4幅面【miàn】白【bái】纸打【dǎ】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tú】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mín】身份证参【cān】加初试和复【fù】试。

2. 初试时间为9-21至2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9-21:30,下午14:9-21:00。

3. 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tǒng】一【yī】命题科目的【de】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zhī】,考试【shì】大纲由【yóu】教育部教育考试院【yuàn】统一编制【zhì】或【huò】教育部【bù】指定【dìng】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科目【mù】考试大纲由我【wǒ】校【xiào】编【biān】制并组织命题。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jì】使用办【bàn】法、组织管理【lǐ】等由学校按教育【yù】部有【yǒu】关规定自主确【què】定【dìng】。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3月下【xià】旬公布。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会计【jì】硕士、公共管理【lǐ】硕士【shì】和【hé】工程管理硕士【shì】的思想政治理论考【kǎo】试在复试中进行【háng】,成绩计入复试【shì】总成绩。

对【duì】以同等【děng】学【xué】力资格【gé】(以报名【míng】时为准)报【bào】考我校的考生(不含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gòng】管【guǎn】理硕【shuò】士及工程管理硕士【shì】考生),在【zài】复试时需加【jiā】试两门报考专【zhuān】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shì】笔试【shì】科目相同,加试方【fāng】式为【wéi】笔试。

2. 我校在【zài】复试前对考生【shēng】的居民身份证【zhèng】、学历学位证书、学【xué】历学籍核验结果【guǒ】、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zī】格【gé】进行【háng】严格审【shěn】查,对【duì】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调剂

调剂【jì】工作的具体要求和【hé】程序【xù】由【yóu】我【wǒ】校按【àn】教育部调剂【jì】录取政策确【què】定并公布。届【jiè】时,考生可登陆【lù】https://gs.ncepu.edu.cn/招【zhāo】生信息,查询我校具体【tǐ】调剂办法,并【bìng】通过中【zhōng】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kǎo】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háng】。体检标【biāo】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cán】联印【yìn】发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gōng】作【zuò】指导意【yì】见》(教学〔2003〕3号【hào】)要【yào】求,按照【zhào】《教育【yù】部办【bàn】公厅 卫生部办【bàn】公厅关于【yú】普通高等学【xué】校【xiào】招【zhāo】生学生入学身体【tǐ】检【jiǎn】查取消乙【yǐ】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dì】点、要求在发布拟录取【qǔ】名单后公布,详见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xìn】息。

八、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xiǎo】组的【de】统一领导下【xià】,按【àn】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shěng】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de】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jì】划【hu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kǎo】生【shēng】初【chū】试【shì】和复试成【chéng】绩、思想【xiǎng】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yōu】确定拟【nǐ】录取【qǔ】名单。

考试诚【chéng】信【xìn】状况将【jiāng】作【zuò】为考生思想【xiǎng】品德考【kǎo】核的重要内容和录【lù】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lù】取。

硕【shuò】士【shì】研究生【shēng】就业方式分为定向【xiàng】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xíng】。定向就【jiù】业的硕【shuò】士研究生【shēng】按定向【xiàng】合同就【jiù】业;非定向就业【yè】的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按本人与用人单【dān】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参加单【dān】独考试的考生,只能【néng】被录取【qǔ】为【wéi】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全部录取为定向就业。

定【dìng】向就业的【de】硕士研究生均须在【zài】被录取前【qián】与我校、定向单位分别【bié】签【qiān】订定向就业合同。

经考【kǎo】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jiē】段一律【lǜ】不作【zuò】修改【gǎi】,对报考【kǎo】资格不符合规【guī】定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shēn】请【qǐng】和学校同意后可以【yǐ】保留【liú】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具体申请办法参见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应届【jiè】本科毕业【yè】生及自学【xué】考试和网络教育届【jiè】时可毕业本科【kē】生考【kǎo】生,入学时【shí】未取【qǔ】得国家【jiā】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zhě】,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习方式和学制

我校【xiào】招收的硕【shuò】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xué】习年【nián】限,按其学习方式【shì】分为【wéi】全【quán】日【rì】制硕士研【yán】究【ji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shì】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shì】研究生学制3年(其中英语笔译、社会工【gōng】作专【zhuān】业学位学【xué】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中社会【huì】工作专业学位【wèi】学制为2年)。

被录【lù】取的“少数【shù】民族【zú】骨干【gàn】计划”及“退役大学【xué】生士兵”专项【xiàng】计划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zhì】。

被录取的单独考试生,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十、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zhǔn】:根据经有关部门【mén】审批的【de】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shēng】学费备案【àn】批准【zhǔn】文【wén】件执行。

奖助学【xué】金:我校已形【xíng】成【chéng】完善的奖助体系,奖助政策【cè】根【gēn】据《华北电【diàn】力大学研究【jiū】生国【guó】家奖学金评定办【bàn】法》、《华北电【diàn】力大学校长【zhǎng】奖学【xué】金评定办法》、《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shēng】学【xué】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xué】研究生【shēng】国家助【zhù】学金实施办【bàn】法【fǎ】》等相关文件执行【háng】。

十一、住宿安排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学生按相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二、有关考研资料

根据教育部【bù】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de】考【kǎo】研辅【fǔ】导班,亦不提供【gòng】任【rèn】何考【kǎo】研辅导资料。有关入学考试学校【xiào】自命【mìng】题科【kē】目的【de】考试大【dà】纲,考生可登录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xī】查询【xún】。

十三、其它

(一)我校各专业的最【zuì】终招生人【rén】数以当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de】招生【shēng】计【jì】划文件为准【zhǔn】、拟招【zhāo】收推免生人数以最【zuì】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shù】为【wéi】准。

(二)考【kǎo】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kǎo】的证明材料(单考【kǎo】生【shēng】、在读研究【jiū】生及现【xiàn】役军人除【chú】外【wài】)。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shēng】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shàng】述问题【tí】使招生【shēng】单位无法调取【qǔ】考生【shēng】档案、签【qiān】订定向协【xié】议等,造【zào】成考生【shēng】不能【néng】复试、录取或入【rù】学,我校不承担责任。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三)考生要【yào】诚信【xìn】考【kǎo】试。对在全国【guó】硕【shuò】士【shì】研究【jiū】生招生【shēng】考试中违规或作弊【bì】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kǎo】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de】,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jiāo】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tóng】时,对在校【xiào】生,由其所在学【xué】校按有【yǒu】关规定【dìng】给予【yǔ】处分,直至开除学【xué】籍;对在职【zhí】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kǎo】生【shēng】所在单【dān】位,由考【kǎo】生【shēng】所在【zài】单位【wèi】视情【qíng】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gòu】成【chéng】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zhuī】究刑事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gōng】室地址【zhǐ】:华北电力大学【xué】(保定)一【yī】校区教四楼223室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 邮政编码:071003

联系电话:0312-7522636,0312-7522405(传【chuán】真【zhēn】)

微信公众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研【yán】究生院网址:https://gs.ncepu.edu.cn/,有关2024年【nián】硕士研究生招生信【xìn】息,我校将及时在该网站【zhàn】招生信【xìn】息【xī】栏目公【gōng】布,请考生随时关注【zhù】!

十【shí】五、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及河北省有【yǒu】关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jiāng】按最新政【zhèng】策【cè】执行。

附件: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https://gs.ncepu.edu.cn/zsxx/zsjz/0bce81ee8f0c4cf69894424d0403287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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