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0:44:28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温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温州大学是浙江省省【shěng】市共【gòng】建重【chóng】点高【gāo】校【xiào】,也是浙南闽北【běi】赣东地区唯【wéi】一一所高水平【píng】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lì】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hé】考生【shēng】的合法权益,根【gēn】据教育【yù】部《2024年全国硕【shuò】士研究【jiū】生招生工【gōng】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quán】日制和非全【quán】日【rì】制【zhì】研究生管【guǎn】理工作的通知【zhī】》(教研厅【tīng】〔2016〕2号)等相关【guān】文件,结合【hé】我校实际【jì】,制【zhì】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quán】称:温州大学,招生代【dài】码:10351。办【bàn】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茶【chá】山高教【jiāo】园【yuán】区【qū】。

第三条颁发证书: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符合【hé】学【xué】校硕士【shì】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由学校颁发温州【zhōu】大学硕士【shì】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sì】条学校成立研究生招【zhāo】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zǔ】,全面负责【zé】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zhāo】生政策和规则,确定【dìng】招生【shēng】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shì】项。

第五条学校研究生院【yuàn】是组织和实施招【zhāo】生【shēng】及相关【guān】工作的常设【shè】机【jī】构,负责学【xué】校研究【jiū】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七条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yán】究生和【hé】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rì】制【zhì】脱产学习专【zhuān】业【yè】只招收【shōu】非定向就业研究生【shēng】。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jǐn】限在职定【dìng】向就业人员报考【kǎo】,报考类别要求为定向【xiàng】。定向就业的【de】研【yán】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lù】取【qǔ】前【qián】与招生单位、用人【rén】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hé】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jiān】不转工资【zī】、户籍【jí】关系【xì】及人事档【dàng】案,可【kě】享有已【yǐ】签协【xié】议的定【dìng】向单位【wèi】规定的工【gōng】资、福【fú】利等【děng】待遇。非定向【xiàng】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diào】入我校。毕业后【hòu】按本人与用【yòng】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八条我校全日制报【bào】考专业详【xiáng】见《温州大学【xué】2024年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xiào】招收“非【fēi】全日制”硕士【shì】研究生的专【zhuān】业(领域【yù】)均【jun1】为专业【yè】学【xué】位【wèi】,分别是:金融、法律【lǜ】(法学)、法律(非法【fǎ】学)、公共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教育管【guǎn】理、资源与环境、机械、电子信【xìn】息【xī】。

第九条【tiáo】我校接【jiē】收推【tuī】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yán】究生(简称推免【miǎn】生),推免【miǎn】生专业目录详见《温【wēn】州大学2024年接收【shōu】推荐免试攻读硕士【shì】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申【shēn】请条件【jiàn】和报名【míng】程序详见【jiàn】《温州【zhōu】大【dà】学2024年接收【shōu】优秀应届本科【kē】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第十条修业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3年。

第十一条各专业预计招生【shēng】计划,见我校2024年【nián】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jù】教育部【bù】文件【jiàn】规定【dìng】以2023年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计划为基础编【biān】制【zhì】),仅供参考。具【jù】体以【yǐ】教育部下达的【de】2024年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计划为【wéi】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èr】条报考我校【xiào】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shēng】考试的人员,须符合【hé】下列条【tiáo】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jiā】承认学【xué】历的【de】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tōng】高校、成人【rén】高【gāo】校【xiào】、普【pǔ】通高【gāo】校【xiào】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wǎng】络教育届时可毕【bì】业本科生。考【kǎo】生【shēng】录取当年入学前【qián】(具体时限【xiàn】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chéng】认的【de】本科毕【bì】业证书或教【jiāo】育【yù】部留学服务中【zhōng】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fǒu】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yè】学历【lì】后满2年【nián】(毕【bì】业后【hòu】到【dào】录【lù】取【qǔ】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yǐ】上的人员,以及国家【jiā】承认【rèn】学历的本科【kē】结业生,符合招【zhāo】生单位根据本单【dān】位的培养目【mù】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xué】业要求的,按【àn】本科毕【bì】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满足招生专业所列特殊要求(专业目录中备注要求)。

第【dì】十【shí】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zhuān】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kǎo】试【shì】的【de】,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fēi】法学)专业【yè】学位硕士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shēng】考【kǎo】试的人员,须符合【hé】下列条件【jiàn】:

1.符合第十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

(二【èr】)报考035102法【fǎ】律(法学)专业学【xué】位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jiàn】:

1.符合第十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kǎo】前所【suǒ】学专【zhuān】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wèi】的人员可报【bào】考)。

(三)报名参加公共管理【lǐ】、教育硕士中的教【jiāo】育管【guǎn】理【l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jiū】生招【zhāo】生考试的人员,须【xū】符合下列条件【jiàn】:

1.符合第十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guó】家承【chéng】认【rèn】的高职高专毕【bì】业学历【lì】或大学本科【kē】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yè】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bì】业同等【děng】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shuò】士、博士研究生【shēng】学【xué】历或学【xué】位后有2年以上【shàng】工作经验的【de】人员。

第十【shí】四【sì】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shàng】确【què】认两个阶段【duàn】。所有考生【shēng】均须【xū】在【zài】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shàng】确【què】认【rèn】,逾期不再补【bǔ】办,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kē】毕业【yè】生原则【zé】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zhāo】生考试【shì】机构【gòu】指定的报考点【diǎn】,其【qí】中成人高【gāo】校应届本科毕业生【shēng】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kǎo】点;单独【dú】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suǒ】在地【dì】省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构指定的报【bào】考点【diǎn】;其他【tā】考【kǎo】生应选【xuǎn】择工作所在地【dì】或户【hù】籍【jí】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bào】考点【diǎn】。

1.网【wǎng】上【shàng】报名时间【jiān】为9-21至【zhì】9-21,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bào】名时间为9-21至9-21,每【měi】天【tiān】9:00—22:00。

2.考生【shēng】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yán】究【jiū】生招生信【xìn】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yǐ】下简称“研招网”)浏览【lǎn】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jī】构、报考点【diǎn】以及报考【kǎo】招生【shēng】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wǎng】上报名【míng】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xìn】息【xī】,但每位【wèi】考【kǎo】生【shēng】只能保留【liú】一【yī】条有【yǒu】效【xiào】报名信息。逾期【qī】不得修改报【bào】名信息。

3.网【wǎng】上报名后请考生牢【láo】记自己【jǐ】的【de】用【yòng】户【hù】名、密【mì】码【mǎ】和报【bào】名号。报名期间将对【duì】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jìn】行网上【shàng】校验,考生可【kě】上网查看学【xué】历(学籍【jí】)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bào】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guó】高等【děng】教育学生信息网【wǎng】”(网址【zhǐ】: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néng】通【tōng】过学历【lì】(学【xué】籍)网上校验【yàn】的考生【shēng】,应在招【zhāo】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wán】成学历(学籍)核验。 我校【xiào】在报名期间【jiān】、报名结束后对考生进行报【bào】考资格审核【hé】,审【shěn】核不通【tōng】过【guò】或不符合报考条【tiáo】件的考生会在官网上进行【háng】公布,最后一轮公布时间会在【zài】网上确认之前,请考生关注我校官【guān】网。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jiàn】及相关政【zhèng】策要求,造成后续不【bú】能网上确认【rèn】、考【kǎo】试(含【hán】初【chū】试【shì】和复【fù】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shēng】应当按【àn】要求【qiú】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tí】供真【zhēn】实材料。考生因网报【bào】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xū】假信息【xī】而【ér】造【zào】成【chéng】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de】,后【hòu】果由【yóu】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gōng】作要求提交【jiāo】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rén】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què】认后【hòu】一【yī】律不作修改,因【yīn】考【kǎo】生填写错误引【yǐn】起的一切【qiē】后果由其自行承担【dān】。考生应当【dāng】按报考点规【guī】定【dìng】配合采集本人【rén】图【tú】像【xiàng】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xìn】息【xī】与【yǔ】报考【kǎo】条【tiáo】件不符的【de】,不得【dé】准予考试。报【bào】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kǎo】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lì】即向【xiàng】公安【ān】机【jī】关【guān】报案。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xiàng】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rù】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shì】研【yán】究【jiū】生报考条件【jiàn】者〔高校学生指全日【rì】制普通本专【zhuān】科【kē】(含高职)、研【yán】究生、第【dì】二【èr】学士学位【wèi】的【de】应(往)届毕业【yè】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yǐ】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běn】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shēng】和入学【xué】新生,下同〕。考生报名【míng】时应当选择填【tián】报【bào】退役【yì】大【dà】学生【shēng】士兵专项计划,并按【àn】要【yào】求【qiú】填报本人入伍前【qián】的入学信【xìn】息【xī】以及入【rù】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xū】向招生单【dān】位提供【gòng】《入伍批准【zhǔn】书》和《退出现役证【zhèng】》进行复核。

6.考生应【yīng】当在考前【qián】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dēng】录“研招【zhāo】网【wǎng】”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dǎ】印,正【zhèng】、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tú】改【gǎi】或书写。考生【shēng】凭【píng】下载打【dǎ】印【yìn】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shēn】份证参加初【chū】试和复试。

7.考生报名时须【xū】签署《考生【shēng】诚【chéng】信考试【shì】承诺【nuò】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qiú】。

第十五条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5.考生要如【rú】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zài】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考试、高【gāo】等教育自学考【kǎo】试等国家【jiā】教育【yù】考试过程中因违纪【jì】、作弊所受处罚情况【kuàng】。对弄虚作假【jiǎ】者【zhě】,将按照《国家【jiā】教育考试违规处【chù】理办法》《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shēng】违规行为处理【lǐ】暂行【háng】办法【fǎ】》严肃【sù】处理。

6.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huà】主要用【yòng】于【yú】通【tōng】知复试【shì】、寄【jì】发录取通知【zhī】书等事宜,考【kǎo】生【shēng】务必认【rèn】真填【tián】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xìn】箱号、邮编【biān】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须确保在2024年8月【yuè】底前【qián】有【yǒu】效。

第六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六条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第十七条初试:

1.时【shí】间:9-21至24日(每天上【shàng】午8:30—11:30,下午【wǔ】14:00—17:00)每科考【kǎo】试时间均为3小【xiǎo】时,初试【shì】方式均为笔【bǐ】试。

2.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科目【m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的【de】全国统一命题科目【mù】为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hé】能力【lì】、201英【yīng】语(一)、204英语(二)、301数【shù】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jiāo】育学【xué】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396经济类综【zōng】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zhuān】业基础(法学)、398法律【lǜ】硕士【shì】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律硕【shuò】士【shì】综合(法【fǎ】学)、498法律硕士综【zōng】合(非法学【xué】)、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jī】础;其他业务课由我校命题。统考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lǐ】论【lùn】、外【wài】语(201英语【yǔ】(一)、204英语(二))满分均【jun1】为100分;311教育【yù】学专业基【jī】础【chǔ】、313历史学专业基础满分【fèn】为300分;301数学【xué】(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33教【jiāo】育综合【hé】、396经【jīng】济类综合能力【lì】、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lǜ】硕士专业【yè】基础(非法学【xué】)、497法律硕士综【zōng】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fǎ】学)、408计算机学【xué】科专业【yè】基础【chǔ】满分为150分【fèn】;199管理类综合能力【lì】为200分。自命题【tí】的业务课中除614体育学专【zhuān】业基础综【zōng】合、617民俗【sú】学(含民间文【wén】学【xué】)、346体育综合、347心理学专【zhuān】业综合、349药学【xué】综合满分为300分【fèn】,211翻译硕士英语为【wéi】100分,其【qí】余自命题的业务课满【mǎn】分【fèn】均为【wéi】150分。详见《温【wēn】州大学【xué】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专业目录【lù】》(附后)。

4.参考资料:初试业【yè】务【wù】课、复试科目【mù】、同等【děng】学【xué】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shū】目,初试【shì】业【yè】务课考试大纲详见《温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cān】考【kǎo】资料【liào】》,仅供参考。

第十八条复试:

1.复试时间:2024年9-21月份(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复试地点:具体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shì】时需加试【shì】2门大学【xué】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zhāo】生专业目录加【jiā】试部【bù】分。

4.学【xué】校在复试前对考【kǎo】生的居民【mín】身【shēn】份证、学历学位证书【shū】、学【xué】历【lì】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háng】严【yán】格审查,对不符【fú】合规定【dìng】者【zhě】,不予复试。

第十九条录取【qǔ】:考生【shēng】的初试【shì】成绩【jì】、复试【shì】成绩【jì】按一定比例折【shé】合成总成【chéng】绩,再结合【hé】考生思想政【zhèng】治素质和品【pǐn】德考核以及体检情况,择【zé】优录取。详见《温【wēn】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qǔ】办法》。

第七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二十条学费:全日制:8000元/生/年,学费【fèi】在每学年初缴纳【nà】;非全日制(除公【gōng】共管【guǎn】理硕士外):3万/生,公【gōng】共【gòng】管理硕士(非全日制):5.6万/生。学费在【zài】新生入学时一次【cì】性收【shōu】取。

第二十一条我校【xiào】建【jiàn】立多元奖【jiǎng】助体【tǐ】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xué】金和其它【tā】各类奖学金,实行国【guó】家助学金、国【guó】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tiē】、困难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chí】研究【jiū】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详见【jiàn】《温【wēn】州大学【xué】2024年硕【shuò】士研究生奖助政策》(附【fù】后【hòu】)。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dì】二十【shí】三条本章程【chéng】由温州大【dà】学研究生院负责【zé】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bù】规定执行。

点击链接查看详情:https://yjsb.wzu.edu.cn/info/1158/72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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