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原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1:36:07    发【fā】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中原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中原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原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péi】养热爱祖国,拥【yōng】护【h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zhì】度,遵纪【jì】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fú】务国家服务人民【mín】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jiān】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chuàng】新精【jīng】神【shén】、创【chuàng】新能力和从事【shì】科学研究、教学、管理【lǐ】等工作能力的高层【céng】次学术型【xíng】专门人才以【yǐ】及【jí】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néng】力、能【néng】够【gòu】承【chéng】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tōng】高校举办的【de】成【chéng】人高【gāo】等学历教育【yù】等应【yīng】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kǎo】试和网络教育届时【shí】可毕业本【běn】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wèi】规定,下同【tóng】)必须取得【dé】国【guó】家承认的本科【kē】毕【bì】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chéng】认的高【gāo】职高专【zhuān】毕业学历后【hòu】满【mǎn】2年(毕【bì】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jí】国家【jiā】承认【rèn】学历【lì】的本科结业生【shēng】,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bào】考【kǎo】。

(4)已【yǐ】获【huò】硕士、博士研究生学【xué】历【lì】或学位的人员【yuán】。在校研【yán】究生报考须在报名【míng】前征【zhēng】得所在培养单【dān】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xu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rén】员,须符合下列条件【jiàn】: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报名【míng】参加【jiā】法律【lǜ】(法学)专业学位【wèi】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de】人员,须符合下列【liè】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èr】学士【shì】学位的【de】人员可报考【kǎo】)。

7、报【bào】名【míng】参【cān】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shuò】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yè】学【xué】位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shēng】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tiáo】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guó】家承认的高职【zhí】高专毕【bì】业【yè】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hé】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dà】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lì】并【bìng】有【yǒu】5年以【yǐ】上工作经验的人【rén】员;或【hu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huò】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jīng】验的人员。工【gōng】商管理【lǐ】硕士【shì】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kǎo】试招生政策【cè】同时【shí】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gōng】商管理硕【shuò】士专业学位研【yán】究生教育的意【yì】见【jiàn】》(教研〔2016〕2号【hào】)有关规定【dìng】执【zhí】行【háng】。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wǎng】上报名和网上确认【rèn】两个阶段。所有【yǒu】考生均须在【zài】规定时间【jiān】内【nèi】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shàng】确【què】认,按规定【dìng】缴【jiǎo】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bǔ】办。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wǎng】上报【bào】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网上【shàng】预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

(2)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2024年全【quán】国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工作管理规定【dìng】》(教学〔2023〕2号)和我校招生简章,在【zài】规定时间登录“中国【guó】研【yán】究生招生信息【xī】网”(网【wǎng】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chēng】“研招网”)浏览报考须【xū】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jí】报考【kǎo】招生单位的网【wǎng】上公告【gào】要【yào】求报【bào】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bào】名信息或【huò】重【chóng】新填报报名信息,但【dàn】每【měi】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xiào】报名【míng】信息。逾期【qī】不得修改报名【míng】信息【xī】。

(3)报名期间【jiān】将对考生学【xué】历(学籍【jí】)信息进行网上校验【yàn】,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guǒ】,未能通【tōng】过学【xué】历【lì】(学籍)网上【shàng】校验的考生应在我【wǒ】校规定【dìng】时间【jiān】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准予考【kǎo】试【shì】。

(4)申请享受初试【shì】加分政策【cè】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àn】要求填报相【xiàng】关【guān】信息。有关部门【mén】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wèi】按规【guī】定【dìng】申报的,不享【xiǎng】受相应照【zhào】顾【gù】或加分政策【cè】。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yán】究【jiū】生招【zhāo】生计【jì】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chū】现【xiàn】役,且符【fú】合硕士研【yán】究生报考条件者【zhě】〔“高【gāo】校学生”指全【quán】日制普通本专科【kē】(含高职)、研【yán】究生【shēng】、第二【èr】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yǐ】及成人高【gāo】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gāo】职)应(往)届【jiè】毕业【yè】生、在校生【shēng】和入学新生,下【xià】同【tóng】〕。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zé】填报退【tuì】役大学生士【shì】兵专【zhuān】项【xiàng】计划,并按要求填【tián】报本【běn】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yǐ】及【jí】入伍【wǔ】、退役等相关信【xìn】息,复试前须向【xiàng】招生单【dān】位【wèi】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fù】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kǎo】生因【yīn】不符合报【bào】考条【tiáo】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xù】不能网上确认【rèn】、考试(含初【chū】试和复试)或【huò】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xiě】个人网上报名信息【xī】并【bìng】提供真【zhēn】实材料【liào】。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xī】而【ér】造成不能【néng】考试(含【hán】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guǒ】由考生【shēng】本人承【chéng】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qī】查阅【yuè】省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构、报考点【diǎn】、招【zhāo】生单位官方【fāng】网站等【děng】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què】认、考试安排【pái】及【jí】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hé】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rèn】时间由各省级教【jiāo】育招生考【kǎo】试【shì】机构根据国【guó】家招生工【gōng】作安【ān】排和本【běn】地区报【bào】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jù】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zhī】实【shí】施。

(2)考【kǎo】生网上【shàng】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kǎo】点【diǎn】,根据核验工作要【yào】求提【tí】交有关补充材料。按报考【kǎo】点规定配合采【cǎi】集【jí】本人图像等【děng】相关电子信息【xī】。

(3)考生【shēng】应当对本人【rén】网上报名信【xìn】息进行认真核【hé】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shēng】确认后一【yī】律【lǜ】不作【zuò】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qǐ】的一切后果【guǒ】由其【qí】自行【háng】承担。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考生应当在考【kǎo】前【qián】十天【tiān】左右,凭网【wǎng】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wǎng】”自行下载打【dǎ】印《准【zhǔn】考证》。《准考【kǎo】证》使用A4幅面白纸【zhǐ】打印,正【zhèng】、反两【liǎng】面在使【shǐ】用期【qī】间【jiān】不得涂改或【huò】书【shū】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kǎo】证》及有【yǒu】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chū】试和复试。

1、初【chū】试时间9-21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shí】间为准。考试【shì】时间超【chāo】过3小时或有【yǒu】使【shǐ】用画板等特【tè】殊【shū】要求的考试科目在9-21进行。

2、初试科目

9-21上午:思想政治【zhì】理论(满【mǎn】分100)或管理类综合【hé】能力【lì】(满分200)

9-21下午:外国语(满分100)

9-21上午:业务课一(满分150)

9-21下午:业务课二(满分150)

3、考【kǎo】试大纲及命题【tí】我【wǒ】校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kǎo】试的【de】全国【guó】统【tǒng】一命题科【kē】目为思想政【zhèng】治【zhì】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shù】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lì】、法律硕士专【zhuān】业基础(法学【xué】、非法学)、法【fǎ】律硕士综合(法学、非法学【xué】)。

全国统【tǒng】一命题科目的【de】命题工【gōng】作由【yóu】教育部教育【yù】考试院统一组【zǔ】织,全国统【tǒng】一命题【tí】科目考【kǎo】试大【dà】纲由教育【yù】部教育考试院统一【yī】编【biān】制;其他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wǒ】校统一组织。

工商【shāng】管理硕士、会计【jì】硕士、工程管理【lǐ】硕士和审计硕士【shì】初试仅【jǐn】设管理类综合【hé】能力及外【wài】国语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9-21。

五、复试和调剂

1、复试形式、时【shí】间、地点、方式、成绩使用【yòng】办法、组织管理等【děng】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guān】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hé】程序将在我校【xiào】研究生处和【hé】各招生【shēng】学院官网上【shàng】公布。

2、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jī】本要【yào】求基础上【shàng】,结合生源和【hé】招生计【jì】划及各专业培养要求等【děng】情【qíng】况【kuàng】,确定各专业【yè】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zhuān】项计划考【kǎo】生)进入【rù】复【fù】试的初试成绩要求【qiú】并及时公【gōng】布。

3、以同【tóng】等学力参加【jiā】复【fù】试的考生,在复试【shì】中须加试【shì】至【zhì】少两门与报考【kǎo】专业相关的本科【kē】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shì】科目相同【tóng】。加【jiā】试方式为【wéi】笔试。

4、会计【jì】硕士、工商【shāng】管理硕士、工程【chéng】管理【lǐ】硕士和审【shěn】计硕士【shì】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fù】试中进行,成【chéng】绩计入复试总成【chéng】绩。

5、外国语听【tīng】力【lì】以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shì】中进行,成绩计入【rù】复试总【zǒng】成绩。

6、必要时,我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7、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hé】程序按教【jiāo】育部有关政【zhèng】策执【zhí】行。届时,考生可通过教【jiāo】育部“全国硕【shuò】士生【shēng】招生复试【shì】调剂服务系【xì】统”填【tián】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gōng】作由【yóu】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hòu】组织进行【háng】。具体工作根【gēn】据《残疾人【rén】教【jiāo】育条例》和【hé】《教育部【bù】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qǔ】消乙【yǐ】肝项【xiàng】目检测有【yǒu】关问题【tí】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hào】)等文件规定,参照《教【jiāo】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关于印发〈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xué】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的通知》(教【jiāo】学〔2003〕3号)要求【qiú】组织实施。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shēng】计划,依照公布的【de】复试录取办【bàn】法以及考生初试【shì】成绩和【hé】复试【shì】成绩、思想政【zhèng】治表现、身【shēn】心健康【kāng】状况等择优确定拟【nǐ】录取【qǔ】名单。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fēi】定向就【jiù】业两【liǎng】种。定向就业的硕【shuò】士研【yán】究生均须在【zài】被录【lù】取前与学校、用【yòng】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shēng】因【yīn】报【bào】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de】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yīn】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wèi】不承担责【zé】任【rèn】。

3、经考生确认的【de】报考【kǎo】信息在录【lù】取阶段一律【lǜ】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dìng】者【zhě】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yù】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kǎo】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qǔ】得【dé】国家承认的【de】本【běn】科【kē】毕【bì】业证书者,录【lù】取资格无效。

5、考试【shì】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xiǎng】品德考核的【de】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duì】于思想【xiǎng】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yǔ】录【lù】取。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héng】量,择优录【lù】取原则。严禁【jìn】一切弄虚【xū】作假【jiǎ】行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bì】及其它违反【fǎn】考【kǎo】试纪【jì】律【lǜ】行为,一经查证将按有关【guān】规【guī】定严肃处理【lǐ】。

八、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shuò】士【shì】研究生的【de】学制为3年,全日制【zhì】专业【yè】学位硕士【shì】研究生的学制为9-21年。

九、学费及奖助

1、学费按照河南省批【pī】准的收费标准执【zhí】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0.8万【wàn】元/学【xué】年;专【zhuān】业【yè】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标准详【xiáng】见【jiàn】下表。

9-2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一览表

类别

学制(年)

学年学费(万元)

金融

2.5

0.8

应用统计

2.5

0.8

审计

2.5

0.8

法律硕士(法学)

3

0.8

法律硕士(非法学)

3

0.8

社会工作

2

0.8

翻译

2

0.8

新闻与传播

3

0.8

电子信息

3

0.8

机械

3

0.8

材料与化工

3

0.8

能源动力

3

0.8

土木水利

3

0.8

交通运输

3

0.8

工商管理

2

1.5

会计

2.5

0.8

工程管理

2

1.2

设计

3

0.8

2、奖助9-2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序号

标准

奖励比例

1

2万元/生/年

按照当年国家下达的名额执行

9-2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序号

奖项

获奖等级

奖励比例

奖励标准

备注

1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

10%

12000元/生/年

获奖者须参加研究生助课工作

二等奖

20%

8000元/生/年

三等奖

10%

4000元/生/年

2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60%

4000元/生/年

河南【nán】省研【yán】究生学业奖学金【jīn】名额【é】按照当年【nián】河南省下达的实际【jì】名额和相关要求执行。

9-21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奖

序号

比赛层次

获奖等级

奖励标准

1

国家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12000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9000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6000元

省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6000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4000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团队2000元

9-21硕士研究生英语演讲比赛奖

序号

比赛层次

获奖等级

奖励标准

1

省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6000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4000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2000元

校级

一等奖

奖励学生600元

二等奖

奖励学生400元

三等奖

奖励学生200元

9-21研究生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托福成绩≥110或雅思成绩≥7.5

报销全额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其他语种【zhǒng】参照以【yǐ】上标【biāo】准和国家【jiā】留学基金【jīn】委公派留学项目的非英语外【wài】语水平要【yào】求执行

2

托福成绩≥100或雅思成绩≥7.0

报销80%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4000元

3

托福≥95或

雅思≥6.5

报销60%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3000元

4

托福≥80或

雅思≥6

报销40%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2000元

5

大学英语六级

成绩≥600分

奖励人民币1000元

9-21荣誉称号奖

序号

奖项

奖励比例

奖励标准

1

三好学生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5%

600元/人

2

优秀学生干部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的25%

600元/人

3

优秀毕业生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

600元/人

4

先进班集体

原则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20%

1000元/班

9-21研究生国际化教育专项奖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奖学金

奖励标准和办法,按照项目协议、学校当年政策和招生简章执行。


2

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奖学金

3

短期对外交流项目奖学金

学费的30%-50%

详见《中原【yuán】工学院短期【qī】对外【wài】交流学生选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jiā】留学基金【jīn】委【wěi】留学项目优【yōu】先资助

4

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

考试报名费用减免1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奖励

参加六级、雅思【sī】、托福等国【guó】际语言【yán】水平考试并【bìng】达到一定成绩,详见《中原工学院硕【shuò】士【shì】研究【jiū】生国际语言水平奖【jiǎng】学【xué】金实施细则》

9-21研究生助学金

序号

奖项

奖励标准

备注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按相关规定发放

9-21中原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序号

类别

岗位津贴标准

1

助教

聘用学院确定并支付

2

助研

聘用教师确定,从教师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3

助管

600元/月/人,每年发放10个月

4

兼职辅导员

1200元/月/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每年发放月数

9-2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序号

等级

奖励标准

比例

1

省级

奖励论文作者6000元

——

校级

奖励论文作者2000元

不超过当年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数量的10%

9-21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序号

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

备注

1

1000元及以下

本人患重大【dà】疾病或遭【zāo】受意【yì】外伤害【hài】,家庭遭遇【yù】自然灾害或家【jiā】庭成员突发意外的【de】研究生。

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2

1000元以上

报学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9-21研究生助学贷款

序号

标准

备注

1

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符合申请条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均可申请

以【yǐ】上奖助面向非【fēi】定向全日制【zhì】研究【ji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河南省【shěng】和学【xué】校奖助【zhù】办法若发生【shēng】变化,按最新【xīn】规定执行【háng】。

十、其他

1、本简章如与教育【yù】部【bù】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bú】同【tóng】之处,按教育部【bù】文件要求【qiú】执行。

2、考生可通过【guò】我【wǒ】校研究生处【chù】网站(http://yjsc.zut.edu.cn/)查阅【yuè】我校【xiào】招生简章、招【zhāo】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

3、2024年国家【jiā】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究生招生信【xìn】息网和【hé】我校公布的【de】研究生招生【shēng】专业目录【lù】中的拟【nǐ】招生人数为我校根【gēn】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shēng】的实际【jì】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各【gè】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gēn】据【jù】2024年国家招【zhāo】生计划【huá】及【jí】各专【zhuān】业报考情【qíng】况【kuàng】进行【háng】增减动态调整。

4、我校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信息均在中国【guó】研究生【shēng】招生【shēng】信息网和【hé】研究生处网站上公【gōng】布,未委托任何【hé】考研辅导机【jī】构公布,我校【xiào】不举办任何形【xíng】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jun1】不【bú】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shì】题,不【bú】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5、考生【shēng】应诚信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自觉遵守【shǒu】考试【shì】管理【lǐ】各项【xiàng】规定。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65

邮编:451191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

联系电话:0371-62506093 67698801

传真:0371-62506093

电子邮箱: yjsc@zut.edu.cn

网址:https://yjsc.zut.edu.cn/

附件:

中【zhōng】原工学院【yuàn】2024年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mù】录.pdf

中原【yuán】工学院2024年硕士【shì】研究生招【zhāo】生考【kǎo】试•考试【shì】范【fàn】围(参考书目).pdf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https://mp.weixin.qq.com/s/a5LMARZJa9Kfay03iCqP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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