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5:19:28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西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lǐ】,保证硕士研究【jiū】生的入学质【zhì】量和招生工作的【de】顺【shùn】利进【jìn】行,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yù】法》 《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hé】教育部印【yìn】发的《2024年【niá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hào】)的要【yào】求,制【zhì】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xiào】校名【míng】为西南科技【jì】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SWUST),位于四川省绵阳【yáng】市涪城区青【qīng】龙大道中段59号。学【xué】校是具【jù】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shòu】予【yǔ】资格【gé】的公办全【quán】日制普【pǔ】通高校,代码为10619。

第三条学校招收硕士【shì】研究生【shēng】,旨在培养热爱祖国【gu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dǎo】,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pǐn】德【dé】良好,具有服务国家【jiā】服务人民的【de】社会责任【rèn】感,掌握【wò】本学科坚【jiān】实【shí】的基础【chǔ】理论和系统【tǒng】的专【zhuān】业知识,具【jù】有创【chuàng】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guǎn】理等【děng】工作能力的【de】高层【céng】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néng】力、能够承【chéng】担专业技【jì】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四条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zhì】,专【zhuān】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xué】习【xí】方【fāng】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zhì】(详见学【xué】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和非全【quán】日制研究生考【kǎo】试招生【shēng】依据国【guó】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tóng】的【de】政策【cè】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需全脱产在校学习。

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shēng】在学校规定【dìng】的年限内,可【kě】在【zài】从事其他职业或【huò】者社【shè】会实践【jiàn】的同时,采取多种【zhǒng】方式【shì】和【hé】灵【líng】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dì】五条 西南科【kē】技大学研究生【shēng】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fù】责贯彻【chè】落实【shí】教【jiāo】育部、四川【chuān】省关于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shēng】工作的方针【zhēn】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的具体工作办法【fǎ】,统筹和【hé】推【tuī】进研究【jiū】生【shēng】考试招生工【gōng】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jí】体决策、会议决定【dìng】”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

第六条 研究生院是【shì】组织和实施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工作【zuò】的常设【shè】机【jī】构,具体【tǐ】负责【zé】学校硕【shuò】士研究生招【zhāo】生录取【qǔ】的日常工作。

第【dì】七【qī】条 学校纪委【wěi】是学【xué】校【xiào】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录取工【gōng】作的监督机【jī】构,按照《西【xī】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gōng】作实施办法》对【duì】招生录取【qǔ】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报名

第八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gāo】校【xiào】、成人高校、普通高校【xiào】举【jǔ】办的成【chéng】人高等学历教【jiāo】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shì】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běn】科生。考【kǎo】生【shēng】在【zài】9-21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de】本【běn】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guó】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lì】后【hòu】满2年(从毕业后到9-21,下同)或2年以【yǐ】上的人员,以及国家【jiā】承认学【xué】历【lì】的【de】本科【kē】结业【yè】生【shēng】,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biāo】对考【kǎo】生提出的具体【tǐ】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bào】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dì】九条报名【míng】参【cān】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shì】研【yán】究生招生考【kǎo】试的【de】,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bào】名参加法律(非法学【xué】)专业学位【wèi】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考试的人员,须符【fú】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zhuān】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rén】员,须符合【hé】下列【liè】条件【jiàn】: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bào】考前所学专【zhuān】业为法学专【zhuān】业(获【huò】得法学【xué】第二学士学位【wèi】的人员可报【bào】考)。

3.报名参加【jiā】工商管理(以下简称MBA)、公共管理(以下简称【chēng】MPA)专业【yè】学位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的【de】人员【yuán】,须符合【hé】下列条【tiáo】件【jiàn】:

(1)符合第八条中第1、2、3各项的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zhí】高专【zhuān】毕业【yè】学历或大学【xué】本【běn】科【kē】结【jié】业【yè】后,符合学【xué】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děng】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jīng】验的人员【yuán】;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shēng】学历或【huò】学位后【hòu】有2年以上工作【zuò】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tiáo】符合学校相关学科、类别【bié】报考条件且具有推【tuī】荐免试【shì】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jiā】规定【dìng】时间内登【dēng】录“全国推荐【jiàn】免【miǎn】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xìn】息【xī】公开暨管理服务系【xì】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已被学校录【lù】取的推免生,不得【dé】再报名【míng】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qǔ】消【xiāo】其推免【miǎn】录取资格。

免【miǎn】试【shì】攻读研究生接收工【gōng】作的实施办法由【yóu】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gōng】布【bù】。

第十一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míng】和网上【shàng】确【què】认两个阶段(相关【guān】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jiàn】报【bào】考点公告【gào】)。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9-21至9-21(9-21至9-21预报【bào】名),每【měi】天【tiān】9:9-21:00。

2.网上【shàng】报名地址:“中国研究【jiū】生招生【shēng】信息【xī】网”(网【wǎng】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yán】招网”)

3.考生应在规定【dìng】时间按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试【shì】机【jī】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按要【yào】求如实填写学习/工作【zuò】情【qíng】况,并向学【xué】校提供真实材料。报【bào】名期间,考生可【kě】自【zì】行修改【gǎi】网上报【bào】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měi】位考【kǎo】生只能保【bǎo】留【liú】一条有效报名信息【xī】。逾期不得修【xiū】改报名信息。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shòu】奖惩【chéng】情况,特别是【shì】在参加普通和【hé】成人【rén】高等学校招生考【kǎo】试【shì】、全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guó】家教【jiāo】育【yù】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zuò】弊所受处罚情【qíng】况【kuàng】。对弄虚作假【jiǎ】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shì】违规处理【lǐ】办法》、《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fǎ】》严肃【sù】处理。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xué】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guǒ】。考【kǎo】生【shēng】可【kě】在【zài】报名【míng】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zhōng】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rén】学历(学【xué】籍)信息【xī】。未能通过学历【lì】(学籍)网【wǎng】上校验【yàn】的【de】考生应【yīng】在9-21前【qián】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学【xué】校审【shěn】查。

6.符【fú】合【hé】《2024年【nián】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招【zhāo】生【shēng】工【gōng】作管理规定【dìng】》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xiǎng】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tián】报相关信息【xī】,并如实填写【xiě】少数民族身份及【jí】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kǎo】点对【duì】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shì】(含调【diào】剂)前【qián】进【jìn】行【háng】复审。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工作管【guǎn】理规定》第六十二条【tiáo】规定条【tiáo】件并申请【qǐng】享【xiǎng】受初试加分政策【cè】的考生,须在【zài】网上报名时按【àn】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yǒu】关【guān】部门按职责【zé】分工进【jìn】行审核。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shēng】计划【huá】的考【kǎo】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qiě】符【fú】合硕【shuò】士研究生报【bào】考【kǎo】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zhì】普【pǔ】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d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yè】生、在校生和入【rù】学新生,以及【jí】成人【rén】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hán】高职【zhí】)应(往)届毕业【yè】生、在校【xiào】生【shēng】和入学【xué】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zé】填报退【tuì】役大【dà】学生士兵专项计划【huá】,并按要求填报【bào】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xī】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xī】,复试【shì】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zhèng】》进行【háng】复【fù】核【hé】。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bào】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xiàng】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bú】能网上确认、考【kǎo】试(含初【chū】试和【hé】复试)或【huò】录取的,后果由【yóu】考【kǎo】生本【běn】人承【chéng】担。

9.考生【shēng】应当按要求准确填【tián】写【xiě】个人【rén】网上报名信息并提【tí】供【gòng】真【zhēn】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xī】而造成不能考试【shì】(含初试【shì】和复试)或录【lù】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dān】。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guò】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guān】方网【wǎng】站等方【fāng】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ān】排及注意【yì】事项【xiàng】等,积【jī】极配【pèi】合完成相关工作【zuò】。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shàng】确认时间【jiān】由各报考【kǎo】点【diǎn】所在省级【jí】教【jiāo】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dìng】和公布,具体【tǐ】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kǎo】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jī】极配合报考点【diǎn】,根据核验【yàn】工作要求提【tí】交有关补充【chōng】材料【liào】。

3.所【suǒ】有考生均应当对【duì】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zhēn】核对并【bìng】确认。报【bào】名信【xìn】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lǜ】不作修【xiū】改【gǎi】,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dān】。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学校和报考点将【jiāng】根据相关规定【dìng】,对【duì】考生报考信息【xī】和网上确【què】认材【cái】料进行全面审【shěn】查,确定考生的考试【shì】资格。

第四章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三条初试时间为9-21至9-21。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jí】有效居【jū】民身份证参加初【chū】试。考生应当【dāng】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wǎng】报用【yòng】户名【míng】和密码登录【lù】“研招网”自行下【xià】载打印《准【zhǔn】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zhǐ】打【dǎ】印,正【zhèng】、反两面在使用【yòng】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初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四条复试环【huán】节包【bāo】括资【zī】格审查、体检、专业考核和外【wài】语【yǔ】测试【shì】等。复试时【shí】间及具体事宜,由学校【xiào】根据教育部【bù】有关【guān】规定另行公【gōng】布。

第十【shí】五条调【diào】剂工作在复【fù】试阶段开展,具体要【yào】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qǔ】政策确定后【hòu】由【yóu】学【xué】校另行公布。届【jiè】时,考生可通【tōng】过研招网【wǎng】的调【diào】剂【jì】服务系统【tǒng】填写调剂志愿。

第五章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坚持按需招【zhāo】生、全面衡【héng】量、择优录【lù】取和【hé】宁缺【quē】毋滥【làn】的原则。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kǎo】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jié】合【hé】其平时学【xué】习成绩【jì】和思想政治表现、业【yè】务素质以及身心健【jiàn】康状况【kuàng】等择优【yōu】确定拟录【lù】取【qǔ】名单【dān】。

第十七条【tiáo】定向就业【yè】的【de】考生应当【dāng】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yòng】人单【dān】位分别签订定【dìng】向就业合同。

报【bào】考非【fēi】定向就业的考【kǎo】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shěn】核【hé】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yán】掌【zhǎng】握。

第十八【bā】条【tiáo】录取工作的【de】具体安排【pái】,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guī】定另【lìng】行公布。

第六章学制和培养标准

第十九条学校硕士【shì】研究生【shēng】的学制为3年(MBA与MPA学制为【wéi】2.5年),全日制【zhì】硕士【shì】研究生【shēng】学习年限原【yuán】则上不超【chāo】过5年,非全日制硕士【shì】研究生学习【xí】年限原则上不超过【guò】6年【nián】。

第二十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yán】究【jiū】生的培养方案【àn】、学位标准【zhǔn】,坚持同一标准【zhǔn】,保证【zhèng】同等质量【liàng】。硕士研究【jiū】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按【àn】照有【yǒu】关【guān】规定发给相应【yīng】的、注明【míng】学习方式的毕业证【zhèng】书;其学业【yè】水【shuǐ】平达到【dào】学校规定【dìng】的学位标准,可以【yǐ】申请授予相应的【de】学【xué】位【wèi】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shēng】学历学【xué】位证书具有同【tóng】等法【fǎ】律地位和相【xiàng】同效力。

第七章学费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校【xiào】按照四川【chuān】省【shěng】相关文【wén】件的规定收取研究【jiū】生学【xué】费及住宿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

哲、教、文、法、经、管、史学科

7200元/生·年

其余学科

8000元/生·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金融

7200元/生·年

法律

13000元/生·年

国际中文教育

12000元/生·年

翻译

10000元/生·年

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能源动力

8000元/生·年

农业

8000元/生·年

音乐

20000元/生·年

设计

20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MBA)

78000元/生

公共管理(MPA)

46000元/生

研究生住宿费

1200元/生·年

上述学【xué】费及住宿费若有调整,以四川省发【fā】展和改革【gé】委员会相【xiàng】关批【pī】复为准。

对超过规定【dìng】学制年【nián】限未毕业的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将按学校财务相关文【wén】件规定收取【qǔ】学费【fèi】及【jí】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助学金:

类型

金额

备注

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覆盖面、发放标准和申请条件根据国家、学校文件要求执行。

学校助学金

600元/生·月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

学业奖学金

一等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

二等8000元/生

三等6000元/生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提名奖

5000元/生

研究生助管

不超过800元/生·月

具体发放金额由设岗单位根据每月考核情况确定

研究生助教

不超过2000元/生·学期

具体发放金额根据助教课时量和设岗单位考核情况确定

研究生助研

最高50000元/生·项

具【jù】体发放金【jīn】额和【hé】时间根据学【xué】校研究生创新基金【jīn】管理办法等相关文【wén】件执行

为鼓【gǔ】励【lì】研究生【shēng】进行科学【xué】研究,学校设【shè】立有在读研究【jiū】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优【yōu】秀硕士学位论【lùn】文奖【jiǎng】励以及学院【yuàn】设立的社【shè】会奖学金。

学【xué】校【xiào】为【wéi】家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设有“绿【lǜ】色通【tōng】道”。家庭困【kùn】难的全日制硕士【shì】研究生可申请【qǐng】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学校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学金:

类型

金额

备注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提名奖

5000元/生

第二十四条上述奖助政【zhèng】策【cè】的详细评选办法、覆【fù】盖范围、比例【lì】和发放细【xì】则请参看【kàn】学校、学【xué】院相关管理【lǐ】文件和当【dāng】年评选通知。

第八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shí】五【wǔ】条考生【shēng】应自觉树立遵章【zhāng】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jiào】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考【kǎo】试考场规则》及各考【kǎo】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jiào】遵守招【zhāo】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shū】》等内容【róng】,在招【zhāo】生单位复【fù】试工【gōng】作结束前不得【dé】对【duì】外透露【lù】或传播【bō】复试【shì】试题内容等【děng】有【yǒu】关情况。对在研究【jiū】生招生考【kǎo】试【shì】中有违【wéi】反考试管理【lǐ】规定和【hé】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gōng】平、公正行为的考【kǎo】生、学校工作人员及其【qí】他相关人【rén】员,一【yī】律按《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jiāo】育法【fǎ】》及《国【guó】家教育【yù】考【kǎo】试违规处【chù】理办法》(教育部【bù】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fèn】,直至开除【chú】学籍;对【duì】在职【zhí】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gěi】予党纪【jì】或政纪处分;对【duì】学【xué】校工作人【rén】员,由【yóu】学【xué】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fǎ】的【de】,由【yóu】司法机关依法【fǎ】追究【jiū】法律责任【rèn】,其中构成【chéng】犯罪的,依法追究【jiū】刑事【shì】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弄虚作【zuò】假者(含推荐【jiàn】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àn】《国家教【jiāo】育【yù】考试违【wéi】规处理【lǐ】办法》和【hé】《普【pǔ】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违【wéi】规行为处理暂行【háng】办法【fǎ】》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tiáo】考生在【zài】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中的【de】违【wéi】规【guī】或作弊事实将【jiāng】被记入《国家教【jiāo】育考【kǎo】试诚信档案》及考【kǎo】生人事档案,作为其【qí】今后升【shēng】学和就业的重要参【cān】考依据。

第九章特别说明

第二十八条全日【rì】制硕士【shì】研究生入【rù】校后,统一入住【zhù】学生公寓,收费【fèi】按本章程第【dì】二【èr】十一条列明的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yán】究【jiū】生入校后【hòu】,宿舍安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后勤集团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èr】十九条考生因【yīn】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wèi】产生的问题由考生【shēng】自行处【chù】理。若【ruò】因【yīn】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wú】法【fǎ】录取,学校【xiào】不承担责任。

第【dì】三十条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yǔ】语【yǔ】种【zhǒng】,但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进校后原则上均以英语为第【dì】一外【wài】语【yǔ】安排教学。

第三十一条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zhì】的【de】硕士研究生【shēng】,入学【xué】时【shí】应【yīng】将本人人事档案以【yǐ】学生身份转入【rù】学校。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

第【dì】三【sān】十三条本章程自【zì】发布之日起施【shī】行,由西南科技大学研究【jiū】生【shēng】院负责解释。

附件:西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点击链接查看详情及附件:http://gs.swust.edu.cn/2023/0921/c8808a184335/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