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4:27:35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4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yōng】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zhǔ】义制度,遵【zūn】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fú】务国家服务人民【mín】的社【shè】会责任感【gǎn】,掌握本【běn】学科【kē】坚【jiān】实的基础理【lǐ】论和系统的【de】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shén】、创新能【néng】力和从事科学【xué】研究、教学、管理【lǐ】等工作能力【lì】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mén】人才【cái】以及具有【yǒu】较强解决【jué】实际问题【tí】的能力、能够【gòu】承担专【zhuān】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及政策

(一)我校招收【shōu】全日制和非全日【rì】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yán】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jiū】生招【zhāo】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shì】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tā】入【rù】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huò】者学【xué】校【xiào】规定【dìng】年【nián】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jiū】生【shēng】指符合国【guó】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rù】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fāng】式,被【bèi】学校录取,在【zài】基本【běn】修业年限或者【zhě】学校规定的修业年【nián】限【xiàn】内【nèi】,在从事【shì】其他职业或者【zhě】社会【huì】实践的同时【shí】,采取多【duō】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pái】进行非【fēi】脱产【chǎn】学习的研究生。

(二)全日制和【hé】非全日【rì】制研究【jiū】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xiàng】同的政【zhèng】策和标准。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

三、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各培养单位、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shēng】专【zhuān】业目录【lù】中公【gōng】布的招生计划【huá】为拟招生人数,全校及各专【zhuān】业实际招【zhāo】生人数将【jiāng】根据教育部当年实际下【xià】达的招生计【jì】划和生源情况予以【yǐ】调整。

(三【sān】)招【zhāo】生专业目录公布的【de】招生计划包【bāo】括【kuò】推免生数和专【zhuān】项计划数。全校【xiào】推免生招生【shēng】数不超过招【zhāo】生专业目录中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de】50%(工商管理、公【gōng】共管理、项【xiàng】目管【guǎn】理【lǐ】、竞赛组织招【zhāo】生计划不包括【kuò】在内)。各招【zhāo】生专业全国统一考【kǎo】试招生人数,一【yī】般不【bú】少于招生专【zhuān】业目录公【gōng】布人数【shù】减去推免生接【jiē】收人【rén】数的差额。推免生【shēng】接收人数超【chāo】过招生专业公布人数的【de】专业,其全国【guó】统一考试招生人数,不少于招生专【zhuān】业目录【lù】公布招生计划的【de】30%。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人【rén】数将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pǔ】通【tōng】高校【xiào】、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rén】高等学历教育【yù】等应届本科毕业【yè】生)及自学考试【shì】和网络【luò】教【jiāo】育【yù】届时可【kě】毕业本科生,录取【qǔ】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chéng】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yù】部留学服务中心出【chū】具的【de】《国(境)外学【xué】历学位认证书【shū】》,否则录取资格无【wú】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zhí】高专毕业学历后【hòu】满2年【nián】(毕业后【hòu】到录【lù】取【qǔ】当年入学前,下【xià】同)或2年以【yǐ】上的人【rén】员【yuán】,达到与大学本科【kē】毕业【yè】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mǎn】足以下三个条件:①通过国家大学英语【yǔ】等级四级考【kǎo】试或成绩达到426分(其他【tā】语种参照英语要【yào】求);②在公开【kāi】刊【kān】物【wù】上发表专【zhuān】业相关的论【lùn】文一篇【piān】(不【bú】低于3000字);③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chéng】8门以【yǐ】上【shàng】。

(4)国【guó】家承认【rèn】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àn】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shēn】份报考【kǎo】。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特别提示: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cān】加【jiā】以下专业学位全【quán】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全日【rì】制和非【fēi】全日制执行相同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lǜ】(非法学)专【zhuān】业学位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yuán】,须【xū】符合下列条【tiáo】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lǜ】(法学)专业学位硕【shuò】士【shì】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的人【rén】员,须符合【hé】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bào】考【kǎo】前【qián】所学【xué】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d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bào】名参加【jiā】工商管理、公共【gòng】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de】项目管【guǎn】理[代码为125602]、竞【jìng】赛组织专业【yè】学位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的人【rén】员,须【xū】符合下【xià】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huò】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gāo】专毕业【yè】学【xué】历或大学本【běn】科结业后【hòu】,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dào】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huò】获【huò】得【dé】硕士【shì】、博【bó】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jīng】验【yàn】的人【rén】员【yuán】。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xiù】,已【yǐ】经发表【biǎo】过【guò】研【yán】究论文(技术报告【gào】)或【huò】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jīng】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liǎng】名具【jù】有高级【jí】专业技术职称【chēng】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jiū】生学【xué】历或【huò】学位后【hòu】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zài】单位【wèi】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chēng】的专【zhuān】家推【tuī】荐,回原单位定向【xiàng】就【jiù】业【yè】的在职人员。

特别提示: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shàng】报名和【hé】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yǒu】参加【jiā】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的考生(推免【miǎn】生除外【wài】)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wǎng】上【shàng】确认网报信息和【hé】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zǐ】信息【xī】,同时【shí】按【àn】规定缴【jiǎo】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

9-21—27日,每天9:9-21:00

9-21—25日,每天9:9-21:00

2.报【bào】名要求:考生应在规【guī】定时间登录“中国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信【xìn】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wǎng】”)浏览报考须知,并按【àn】省级教育招【zhāo】生考试机构【gòu】、报考点以及学校的【de】网上【shàng】公【gōng】告要求报名。

3.学【xué】历【lì】(学籍)信【xìn】息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shēng】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xiào】验,考生可上网查看【kàn】学历(学籍)校验结【jié】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jiān】自行登【dēng】录【lù】“中国高【gāo】等教【jiāo】育学生信【xìn】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xué】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lì】(学【xué】籍)网上校【xiào】验的考生【shēng】,应在【zài】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yào】求完成【chéng】学历(学籍)核验。

4.注意事项:

(1)已【yǐ】被【bèi】接收的推免生,不得【dé】再报名参加全国【guó】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否则取【qǔ】消推免生录取【qǔ】资格。

(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xiàng】硕士研究【jiū】生【shēng】招生计划的考生,应【yīng】为高校学【xué】生应征入伍退出现【xiàn】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zhě】[“高校学【xué】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kē】(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xué】士【shì】学【xué】位的应(往)届【jiè】毕业【yè】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jí】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wǎng】)届毕业生【shēng】、在校【xiào】生和【hé】入学新生,以及成【chéng】人高校招收的【de】普通本专【zhuān】科【kē】(含高职)应(往)届【jiè】毕业【yè】生、在校生【shēng】和入学新【xīn】生,下同]。考生【shēng】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bīng】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wǔ】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xiàng】关信息【xī】,复【fù】试前【qián】须向学【xué】校提供《入伍批准【zhǔn】书》和《退出现【xiàn】役证【zhèng】》进行【háng】复核。

(5)报考【kǎo】地处二【èr】区招【zhāo】生单【dān】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de】民【mín】族【zú】区域自治地方定向【xiàng】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xiào】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gōng】作单位和【hé】户籍在国务【wù】院公布的民【mín】族区域自治地方【fāng】,且定向就业单位【wèi】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guī】定【dìng】享受少【shǎo】数民族【zú】照【zhào】顾政策【cè】。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xū】如实填写少数民【mín】族身【shēn】份【fèn】,且申【shēn】请定向就业少数【shù】民族地区。报考点【diǎn】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háng】初【chū】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

特别提示: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

(6)其他符合【hé】免初【chū】试攻读硕士研【yán】究生资【zī】格【gé】条【tiáo】件(如在部队荣立【lì】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de】全国【guó】统考报名时间内登【dēng】录“全国【guó】推荐免试攻【gōng】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jì】管【guǎn】理服务系统”报名。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kǎo】点。因不符合【hé】报【bào】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yào】求,造成后续不【bú】能网上【shàng】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fù】试)或录取的【de】,后果由考生本人【rén】承担。

(8)考生应按【àn】要求【qiú】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bào】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qiú】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huò】填【tián】报【bào】虚假信【xìn】息而造成【chéng】不能考【kǎo】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qǔ】的,后【hòu】果由【yóu】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chá】阅省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shì】机构、报【bào】考点以及学【xué】校官方网【wǎng】站等方式,主动了【le】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wán】成相【xiàng】关【guān】工作【zuò】。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hán】推免【miǎn】生【shēng】)均须进行缴费、核对确认【rèn】网报信息及配合采集本【běn】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xìn】息等工作【zuò】。确认时间【jiān】预计为2023年10月【yuè】底至11月上旬。具体时间【jiān】、方式【shì】及要求请【qǐng】关注报考点的【de】确认【rèn】公告。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běn】人【rén】网上报【bào】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duì】并确认。报名信【xìn】息【xī】经考生确【què】认【rèn】后一律不作【zuò】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zì】行承【chéng】担【dān】。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duì】考生网上填报【bào】的【de】报名信息进行【háng】全【quán】面审查,并重点核查【chá】考生填报【bào】的学历(学籍)信【xìn】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yàn】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nèi】完成学【xué】历(学籍)核验,再准【zhǔn】予考试【shì】,否【fǒu】则【zé】不得准予考试【shì】。

特【tè】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huò】学历【lì】问题影响【xiǎng】报考,请所有考生在【zài】网上确认【rèn】前自行在中国高【gāo】等【děng】教育学生信【xìn】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进行学【xué】籍(应届生【shēng】)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jié】果【guǒ】打【dǎ】印【yìn】备查。材料要求如下:

应届生【shēng】:《教【jiāo】育部学籍【jí】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zǐ】注【zhù】册备案【àn】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lì】认证【zhèng】报告》;境【jìng】外学历【lì】考【kǎo】生:教育部【bù】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xué】历学位认证书》。

七、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9-21至24日。上午8:9-21:30,下午【wǔ】14:9-21:00

2.初试科目

9-21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9-21下午 外国语

9-21上午 业务课一

9-21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zhèng】件:考生凭下【xià】载打印的《准【zhǔn】考证》及【jí】有效居民【mín】身份证参加【jiā】考试。

准【zhǔn】考证打印时间【jiān】为【wéi】考【kǎo】前十天左右。考生【shēng】凭【píng】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yán】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kǎo】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zài】使用期间不得涂改【gǎi】或书【shū】写。

5.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统一通知。

(二)复试

复试【shì】考查考生的【de】创新能【néng】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shēng】考【kǎo】试的重要【yào】组成部分【fèn】,复试不合格者不【bú】予【yǔ】录取。

在复试前学【xué】校将【jiāng】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kù】数据比【bǐ】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de】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huá】、享【xiǎng】受【shòu】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对【duì】不【bú】符合规定条件【jiàn】者,不予复试【shì】。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fèn】以报【bào】考【kǎo】时查【chá】验的【de】身份【fèn】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bù】门公布的《全国民族【zú】区域自治【zhì】地方简表》为【wéi】准。

考生应【yīng】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shì】承诺书》等【děng】内容【róng】,在学校复试工作【zuò】结束前不得对【duì】外透露或【huò】传播【bō】复【fù】试试题内【nèi】容等有【yǒu】关情况。

1.进【jìn】入复试的初试成绩【jì】要求:学校在【zài】教育部划【huá】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jié】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mù】标【biāo】、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确定各专业、方向和各专项【xiàng】计划的初试成绩【jì】基本要求【qiú】。各培养【yǎng】单位可【kě】在学校【xiào】初试成绩基本要求【qiú】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wèi】进入复试的【de】成【chéng】绩要求【qiú】,初试成绩符合【hé】学校【xiào】和培【péi】养单位【wèi】要求【qiú】的考【kǎo】生可参加复试【shì】。

2.复试时间:预计为2024年3月底4月初。

3.复试内容:复试一般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语【yǔ】听力及口语【yǔ】测【cè】试【shì】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商管【guǎn】理、公共管【guǎn】理、项目管理、会计、审计等专业学位硕【shuò】士还将在复试中【zhōng】进行思想政治【zhì】理论考试【shì】。

4.复试形式:复【fù】试采【cǎi】取差额形【xíng】式。上线生源【yuán】较【jiào】多的专业,学校将在教【jiāo】育部规定基础【chǔ】上适当扩大复试差【chà】额【é】。合格生源【yuán】比【bǐ】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fù】试。

5.加试:对以同等学【xué】力身份【fèn】(以报名时填报的【de】信【xìn】息为【wéi】准)报考的考生,复【fù】试时应加试至【zhì】少两【liǎng】门【mén】与报考专【zhuān】业相关的本科主【zhǔ】干课程【chéng】。加试方式【shì】为笔试【shì】。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gōng】共管理【lǐ】、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类专业的可以不加试【shì】。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zhī】一扶【f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xiào】教师特设【shè】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mǎn】、考【kǎo】核【hé】合格【gé】的考【kǎo】生,3年内【nèi】参【cān】加全国硕士研究【jiū】生【shēng】招生考试的,初【chū】试总分加10分,同【tóng】等条【tiáo】件下优先【xiān】录【lù】取。

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达到报考条【tiáo】件【jiàn】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kǎo】试,初【chū】试总分加【jiā】10分,同等条【tiáo】件下优先录取。报【bào】考(含调剂)“退役大学【xué】生士兵”专【zhuān】项计划的【de】,不享受退【tuì】役大学生士【shì】兵初【chū】试加分政策。在部队【duì】荣立二等功以【yǐ】上【shàng】的【de】退役人员,符合全【quán】国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shì】报考条【tiáo】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dú】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zhí】”项目服务期满【mǎn】、考【kǎo】核【hé】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shì】研究生招【zhāo】生考【kǎo】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tóng】等条件【jiàn】下【xià】优先录取,其中【zhōng】报考【kǎo】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shēng】的【de】,初【chū】试总【zǒng】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mǎn】足两项以【yǐ】上加分条件的考【kǎo】生按最高项加【jiā】分。符合上【shàng】述加分条件的考生【shēng】需【xū】在进入【rù】复【fù】试【shì】的初试成绩要【yào】求公布后一周内与学【xué】校研究【jiū】生院招生【shēng】办公室联系,并按照要求【qiú】提供相【xiàng】应材料进行审查。

八、调剂

学校【xiào】将根据招【zhāo】生计划及生【shēng】源的实际情况,按【àn】教育部录【lù】取政策确【què】定并【bìng】公布调剂工作【zuò】的具体【tǐ】要求和程序【xù】。届【jiè】时【shí】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xiào】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九、体检

考生体检【jiǎn】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zǔ】织进行。学校的【de】体【tǐ】检参【cān】照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guān】于印发《普【pǔ】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zhǐ】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yù】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学生【shēng】入学身体检【jiǎn】查取【qǔ】消乙肝【gān】项【xiàng】目检【jiǎn】测【cè】有关问题的通知》(教【jiāo】学厅【tīng】〔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háng】。

十、录取

(一)学【xué】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shēng】计【jì】划,根据【jù】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jì】(含初试【shì】和复【fù】试【shì】)、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等择优确定【dìng】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zhèng】治素【sù】质【zhì】和【hé】品德考核是保证【zhèng】入学新生质量【liàng】的【de】重要工【gōng】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gé】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shì】研究生就业【yè】方式分为定【dìng】向【xiàng】就【jiù】业和非【fēi】定向就【jiù】业【yè】。考生【shēng】因【yīn】报考硕士研究生与【yǔ】所在单位产【chǎn】生的问题由【yóu】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zé】任。

(四)经考【kǎo】生【shēng】确认的【de】报考【kǎo】信息【xī】在录取【qǔ】阶段一律不作修【xiū】改,对报【bào】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lù】取。未通过【guò】或未完成学历(学籍【jí】)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可【kě】以申【shēn】请保【bǎo】留入学资格。经【jīng】学校审查【chá】同意后可【kě】以保留【liú】入学资格【gé】一年,保留入学资格【gé】期间不具有学籍。

(六)新生应按时报【bào】到。因故【gù】不能按期报【bào】到入学者,应当按规定事先书面向学【xué】生所在培养单【dān】位【wèi】请假。应届本【běn】科【kē】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wǎng】络教育【yù】届时可毕业【yè】本科生考【kǎo】生,录【lù】取当年入学【xué】前须取得国家承【chéng】认的本科【kē】毕业证书或教育【yù】部留【liú】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wài】学【xué】历【lì】学位认【rèn】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wú】效。

十一、学习形式、学制、校区

(一)学习形式

各专业学习形式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二)学制

我【wǒ】校学术学位专业学制为3年;专【zhuān】业学位法【fǎ】律硕士(法【fǎ】学)和法律硕士(非【fēi】法学【xué】)学制为3年,其【qí】余专业【yè】学位专业学制为2年。

(三)学习校区

我校现有柳林校区【qū】和光华校区,两个校区【qū】均承【chéng】担【dān】研究生培养任【rèn】务。就读校区具体安【ān】排以新生报到须知通知【zhī】为准。非【fēi】全【quán】日制【zhì】研【yán】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二、学费、奖助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财务处《西南财经大学收费公示表》相关标准执行。

(二)奖助办法

根据【jù】国家深化研究【jiū】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完【wán】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规【guī】定,学校根据《西【xī】南财经大学研【yán】究生【shēng】学业奖学【xué】金管【guǎn】理实施细则》的规【guī】定,建立相应的资助体系【xì】进行资助。

(三)毕业就业

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三、其他  

(一)考生应自【zì】觉树立遵章守纪【jì】、诚【chéng】实考试的【de】意识。初试期间,考生【shēng】应【yīng】自觉遵守【shǒu】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kǎo】生【shēng】应自觉【jiào】遵【zūn】守考场规则【zé】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róng】,在【zài】学校复试工【gōng】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lù】或传【chuán】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yǒu】关情况。根据【jù】教【jiāo】育部规定,对在研【yán】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fǎn】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yǐng】响考试公平、公正【zhèng】的【de】考生,一【yī】律按《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bàn】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qí】所【suǒ】在学校按【àn】有关规定给予【yǔ】处【chù】分,直至【zhì】开除学籍;对在职考【kǎo】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wèi】,由考【kǎo】生所【suǒ】在单位视情【qíng】节给予党【dǎng】纪或【huò】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zhuī】究刑事责任。

考【kǎo】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jì】入《国家教【jiāo】育考【kǎo】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bào】其所【suǒ】在【zài】学校或【huò】单【dān】位,记【jì】入考生人事【shì】档案,作为【wéi】其【qí】今后【hòu】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生【shēng】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dān】位产生【shēng】的问题由【yóu】考生自行处理。若因【yīn】此【cǐ】造成考生不能复试【shì】或无法【fǎ】被【bèi】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rèn】。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四)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本【běn】章【zhāng】程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bù】文件【jiàn】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jiāo】育部的文件为准【zhǔ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