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更【gèng】新:2024-9-21 14:16:05    发布: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4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以下是详细信息,供大家参考。

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贵州民【mín】族【zú】大学创建于9-21,隶属【shǔ】贵州省人民【mín】政府,是新中【zhōng】国创建最早的民族【zú】院校之一,是贵州省【shěng】重点【diǎn】建设高校、贵州【zhōu】省人民【mín】政府【fǔ】和国家民【mín】委共建高校【xiào】,中国政府奖学金【jīn】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拟招收【shōu】硕【shuò】士研究【jiū】生【shēng】880名(含专项计划招【zhāo】生数),实【shí】际【jì】招生专业、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yī】)报【bào】名参【cān】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shēng】全国【guó】统一招生考试的人【rén】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贵州民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xiào】、成人高校、普通【tōng】高校【xiào】举办的成人高等学【xué】历教育等应【yīng】届【jiè】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shí】可毕业本科生【shēng】。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dé】国【guó】家承【chéng】认的【de】本科毕【bì】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de】高职高【gāo】专毕业学历【lì】后满2年(毕业【yè】后到录【lù】取当【dāng】年【nián】入学前,下同【tóng】)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chéng】认学历的本科【kē】结业生,符合招【zhāo】生单位根据本单位【wèi】的【de】培养目标对【duì】考【kǎo】生提出的具体学【xué】业要求的,按本【běn】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bào】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fǎ】律(非法学【xué】)专业学【xué】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de】人员,须【xū】符【fú】合【hé】下列条件:

(1)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cān】加法律(法【fǎ】学)专业学位【wèi】硕【shuò】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tiáo】件:

(1)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bào】考【kǎo】前所【suǒ】学专业为【wéi】法学专业(获得法【fǎ】学第二学士【shì】学位的人员可报考【kǎo】)。

3.报名参【cān】加工商管理、公【gōng】共管理、旅游【yóu】管理【lǐ】、教育硕【shuò】士中教育管【guǎn】理专业【yè】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hé】下列【liè】条件:

(1)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de】人员;或获【huò】得【dé】国家【jiā】承【chéng】认的【de】高职高【gāo】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jié】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běn】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shàng】工【gōng】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dé】硕士、博【bó】士研究生学【xué】历【lì】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shàng】工作【zuò】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lǐ】硕士专业学位研【yán】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zhèng】策【cè】同【tóng】时【shí】按【àn】照《教【jiāo】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shuò】士【shì】专业学位研究生【shēng】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kǎo】生均须在【zài】规定【dìng】时【shí】间【jiān】内参加网上报名,并在网上【shàng】确认【rèn】网报信息和采【cǎi】集本人图像等相【xiàng】关电【diàn】子信息,同时按【àn】规定缴纳【nà】报【bào】名费。

应届【jiè】本【běn】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xuǎn】择【z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jí】教【jiāo】育招生考试机构【gòu】指定的【de】报考点办理网上【shàng】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xù】;其他考生应选择【zé】工作【zuò】所在地或【huò】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jī】构指【zhǐ】定的报考点办理网【wǎng】上报名和网上确【què】认手【shǒu】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wǎng】上报名【míng】时间为9-21至【zhì】9-21,每【měi】天9:00—22:00。网上【shàng】预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zài】规定时间登录“中国【guó】研【yán】究【jiū】生招【zhāo】生信息网【wǎng】”(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yǐ】下简称“研【yán】招网【wǎng】”)浏览报考须知【zhī】,并按省级教育招【zhāo】生【shēng】考试机构、报【bào】考点以及我校【xiào】的网【wǎng】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zì】行【háng】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shēng】只【zhī】能【néng】保留一条【tiáo】有效【xiào】报名【míng】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xī】。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kǎo】生应当按要求【qiú】准确填【tián】写个【gè】人网上报【bào】名信息并提供真实【shí】材料。考【kǎo】生【shēng】因网报信息填写【xiě】错【cuò】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kǎo】试【shì】(含初【chū】试和复试)或录取的【de】,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遵循【xún】《无障碍环境【jìng】建设【shè】法》《残【cán】疾【jí】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jiū】生招【zhāo】生考试【shì】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bù】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全国统一考【kǎo】试管理规定〉的【de】通知【zhī】》(教学〔2017〕4号)有关要【yào】求【qiú】,积极为残疾【jí】人参加考【kǎo】试提供【gòng】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lì】。

(4)报考地【dì】处【chù】二区招【zhāo】生【shēng】单位且毕业【yè】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zú】区域自治【zhì】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zú】普【pǔ】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huò】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de】民族区域【yù】自治地方【fāng】,且【qiě】定向【xiàng】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yuán】考生,可按【àn】规定享【xiǎng】受少数民族照顾【gù】政策。符合这一规定条件并【bìng】申请享【xiǎng】受照顾【gù】政策的考生【shēng】,须在网上报名时按【àn】要【yào】求填报相关信息,并【bìng】如【rú】实填写少数民【mín】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shù】民族地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国【guó】务院【yuàn】有【yǒu】关部门【mén】公布的《全【quán】国民族区域自【zì】治地【dì】方简表》为准。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我校。

(6)考生【shēng】要如【rú】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qíng】况,特别是在参加普【pǔ】通【tōng】和成人【rén】高等学校招【zhāo】生考试、全国【guó】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高【gāo】等教育自学考【kǎo】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chéng】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jiā】教育考试违规处【chù】理办法【fǎ】》《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违规行为【wéi】处理暂行办法》严肃【sù】处理。

(7)报名期【qī】间将对考生【shēng】学历(学籍)信息进【jìn】行网【wǎng】上【shàng】校【xiào】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zhǐ】: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jí】)信【xìn】息。未能通过【guò】学【xué】历(学【xué】籍)网上校验的【de】考【kǎo】生【shēng】应在规【guī】定时间【jiān】内【nèi】按要求完成【chéng】学历(学籍)核验。

(8)“少数民族高层【céng】次【cì】骨干人才计划【huá】”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tián】报【bào】确认的信息为【wéi】准。我校2024年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jì】划”14人(具体招收指标以教育部实际【jì】下达【dá】为准),本年度拟招生专业限定为035101法律(非法学【xué】)、035200社会工作、045101教【jiāo】育管理【lǐ】、145100文【wén】物、085500机械、085601材料工程、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035600美术与【yǔ】书法【fǎ】(民【mín】间【jiān】美术方【fāng】向)。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bīng】”专项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计划的考生【shēng】,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rù】伍退出【chū】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jiàn】者〔高校【xiào】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kē】(含高职)、研【yán】究生、第【dì】二【èr】学士【shì】学位的应【yīng】(往)届【jiè】毕业【yè】生、在校生和入【rù】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wǎng】)届毕业生【shēng】、在校生和入【rù】学新生,下同【tóng】〕。考生报【bào】名【míng】时应当【dāng】选择填【tián】报退役大学【xué】生【shēng】士兵专项【xiàng】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běn】人入伍【wǔ】前的入学信【xìn】息以【yǐ】及入伍、退【tuì】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wǒ】校提供【gòng】《入伍【wǔ】批准书》和《退出现【xiàn】役证》进行复核。我校2024年【nián】拟招收“退役大学生【shēng】士兵”专项计划6人(具体【tǐ】招收指【zhǐ】标以【yǐ】教育【yù】部实际下达为【wéi】准),本年度拟招生【shēng】专业限定为030100法学、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fǎ】律(法学【xué】)、045201体育教学、145100文物、135400戏剧与影视。

(10)现役军人报考【kǎo】硕士研【yán】究【jiū】生及军队系【xì】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de】办法【fǎ】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zhào】《2024年全国硕【shuò】士研究【jiū】生招生工【gōng】作管理规定》另【lìng】行制定。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fú】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cè】要求【qiú】,造成【chéng】后续不能网上【shàng】确【què】认【rèn】、初试【shì】、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kǎo】生均须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rén】图像等【děng】相关电【diàn】子【zǐ】信【xìn】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míng】费。

1. 报考【kǎo】我校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dìng】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què】认【rèn】其网上报名信【xìn】息,逾【yú】期不再补【bǔ】办。

2.考生【shēng】报【bào】名【míng】确认【rèn】时【shí】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tí】交【jiāo】有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zuò】人【rén】员进行核验。

3. 所有考生均【jun1】应当对本人网【wǎng】上报【bào】名【míng】信息进行认真【zhēn】核对并确【què】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què】认后一【yī】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wù】引起的一【yī】切后果由其自行【háng】承担。

五、初试

(一)准考证

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予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hù】名和密【mì】码【mǎ】登录“研招网”自【zì】行【háng】下载【zǎi】打印《准考证》。《准考【kǎo】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shǐ】用期间不【bú】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píng】下载打印的《准考【kǎo】证》及有效【xiào】居民身【shēn】份证【zhèng】参加初【chū】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jiān】为【wéi】9-21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9-21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9-21下午 外国语

9-21上午 业务课一

9-21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wéi】3小时,考试【shì】地【dì】点【diǎn】由报考【kǎo】点安【ān】排。

六、复试

(一)在教育部公【gōng】布的【de】考生进入复试的初【chū】试成绩二区基本【běn】要求基础上,我校【xiào】将结合生【shēng】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全国统考招生【shēng】计划考【kǎo】生【shēng】进入复试的【de】初试成绩要【yào】求及【jí】其他学术【shù】要【yào】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zhǔ】确定【dìng】并【bìng】公布“退役大【dà】学生士兵”专项【xiàng】计划考生进入【rù】复试的初试成【chéng】绩【jì】要求。

我【wǒ】校将在教【jiāo】育部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初【chū】试【shì】成【chéng】绩基本【běn】要求基础【chǔ】上【shàng】,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què】定“少数【shù】民族高【gāo】层次骨干【gàn】人才”专项计划分数线及其他要求。

报【bào】考“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需提【tí】交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kāi】具的同意【yì】报考【kǎo】并【bìng】脱产学习的证明(复试前提供),在复【fù】试时【shí】向学院提【tí】交与【yǔ】定【dìng】向单位签订的《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jiù】业协议【yì】书》(一【yī】式三份)。

(二【èr】)在复试前我【wǒ】校将对【duì】考【kǎo】生的【de】居民【mín】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lì】学籍核验结【jié】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jiàn】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shěn】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shì】资格【gé】。并对“退役【yì】大学生士【shì】兵”专项招生【shēng】计划考生、享受少数民【mín】族照顾政策【cè】考生及享【xiǎng】受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材料【liào】及资格进【jìn】行【háng】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hé】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guān】规定取消【xiāo】报考资格、录取【qǔ】资格【gé】、入学资格或学籍。在审查考【kǎo】生资格时,发现伪造【zào】证件情况的,扣留【liú】伪造证件【jiàn】;考生学【xué】历(学籍)信息核【hé】验【yàn】有问题【tí】的,要求考生【shēng】在规定时间内完【wán】成学历(学籍)核【hé】验。

(三【sān】)复试录【lù】取办法将另【lìng】行通知,复试主【zhǔ】要【yào】对考生思想【xiǎng】政治【zhì】素质【zhì】、体检、专业基础、科【kē】研能力、外国语水平等方【fāng】面【miàn】进行考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差额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shēng】、美术【shù】专业跨专业考【kǎo】生在【zài】复试【shì】时须加试两门本【běn】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lǜ】硕士(非法学)、工商【shāng】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shì】或旅【lǚ】游【yóu】管理硕士的【de】同等学力【lì】考生不加试。

(四)调剂办法将另行通知。

(五)考【kǎo】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bù】、中国残疾【jí】人联【lián】合【hé】会关于印【yìn】发〈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de】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hé】《教【jiāo】育部办公厅【tīng】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yú】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学【xué】生入【rù】学【xué】身体检【jiǎn】查取消乙肝项目检【jiǎn】测有关问题【tí】的【de】通知【zhī】》(教学厅〔2010〕2号)等文【wén】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我校将考生【shēng】初试和复【fù】试成绩按一定【dìng】权重进行【háng】计算,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zhì】表现、业务素质以及【jí】身体【tǐ】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dān】。思【sī】想【xiǎng】品德考【kǎo】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录取类别【bié】分为 “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bié】为定【dìng】向【xiàng】就业的考【kǎo】生,应当在被录【lù】取前与【yǔ】招生单【dān】位、用【yòng】人单位分别签订定【dìng】向就业协议【yì】(合【hé】同)。考生【shēng】因报考硕士研【yán】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de】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zào】成考生不能复【fù】试或【huò】无法录取,我校不【bú】承【chéng】担【dān】责任【rèn】。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qǔ】阶【jiē】段【duàn】一律不作修改,对【duì】报考【kǎo】资格不符【fú】合【hé】规定者不予录取【qǔ】。

(四)应届本科【kē】毕业生【shēng】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kē】生【shēng】考生,于我校2024年【nián】入学时未取【qǔ】得国家承【chéng】认【rèn】的本【běn】科毕业证书【shū】者,录取资格无效【xiào】。

(五)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违规处理

(一)对【duì】在研究生【shēng】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chǎng】纪律【lǜ】,影响考试公【gōng】平【píng】、公正的考生,一律按【àn】《国家【jiā】教育考试违规【guī】处理办【bàn】法》严肃处理【lǐ】。

(二【èr】)我校将对考【kǎo】生【shēng】在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shì】中【zhōng】的【de】违规或作弊事实记【jì】入《国家教育考【kǎo】试考生诚【chéng】信档案》,并将【jiāng】考【kǎo】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对弄虚作假【jiǎ】者【zhě】,一【yī】经查【chá】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zī】格或学【xué】籍。

九、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ji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dìng】向【xiàng】就业、非【fēi】定向就业【yè】两种。定【dìng】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yì】(合同)就业【yè】;非定向【xiàng】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yòng】人单位双向选【xuǎn】择的【de】办法就【jiù】业【yè】。毕【bì】业生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yè】政策执行。享受【shòu】少数民族照顾政策【cè】的【de】考【kǎo】生毕业后【hòu】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dì】区(单位【wèi】)就业。

十、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2024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3年。

十一、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十二、奖助体系

所有符合条件【jiàn】的【de】硕【shuò】士研究生,按国家【jiā】有【yǒu】关规定可享受研究生国家【jiā】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shōu】入的除外)、研究【jiū】生国【guó】家奖学金、学业奖学【xué】金,支持和鼓励【lì】研究生成长成才。此外,我校还【hái】为【wéi】研究生设【shè】立助【zhù】教、助【zhù】研、助管等勤工助学【xué】岗位。

十三、其它

(一)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章程,并接受本招生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dǎo】班。有关专【zhuān】业、研究方【fāng】向等具【jù】体内【nèi】容,请考生致电相【xiàng】关学【xué】院咨询【xún】,联系电话详见《贵州民族大【dà】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四)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shēng】工【gōng】作管理规定【dìng】》执行。本章程若与教【jiāo】育部本年度【dù】招生【shēng】文【wén】件【jiàn】政策不【bú】符的,以国家招生【shēng】文件【jiàn】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851-83610705

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gzmu_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zú】大学研【yán】究生院【yuàn】网站:http://yjsy.gzmu.edu.cn/

附件【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http://yjsy.gzmu.edu.cn/info/1016/54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