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1:46:47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华女子学院2024年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华女子学院地处首都北京,是【shì】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běn】科女子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学校前【qián】身是1949年【nián】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qīng】等老一辈妇女革命家创【chuàng】建的新中【zhōng】国【guó】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zhōng】华【huá】女【nǚ】子学院【yuàn】;1996年开始【shǐ】招【zhāo】本科生;2012年学【xué】校获批服【fú】务国家【jiā】特殊需求人【rén】才培养试【shì】点单位【wèi】,2013年开始招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yán】究【jiū】生【shēng】;2016年学校【xiào】开始招【zhāo】收发展中国【guó】家中高级女官员来【lái】华攻读【dú】硕士学位;2021年学校【xiào】获批【pī】成为专业【yè】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社会工作、法律、教育三【sān】个专业硕【shuò】士学位授权点。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面向全国拟【nǐ】招生攻读【dú】专【zhuān】业硕士学位研究生160人(含【hán】“退【tuì】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9人),其中:

社会工作(专业代码035200)拟【nǐ】招生88人(含【hán】“退役【yì】大学【xué】生士兵”专项【xiàng】计划3人【rén】)。

法律拟【nǐ】招生36人(含“退【tuì】役大学【xué】生士兵”专项计划3人)。其中法律(法学)(专业【yè】代码【mǎ】035102)15人(含【hán】“退役大学生【shēng】士兵”专项计划2人);法律(非法【fǎ】学)(专【zhuān】业代码035101)21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jì】划【huá】1人)。

教育(专【zhuān】业代码045118)拟招【zhāo】生【shēng】36人(含“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专项计划3人)。

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hán】普通【tōng】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yīng】届本【běn】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shí】可毕业【yè】本科【kē】生。考生录取【qǔ】当年入学前【qián】必须取得国家【jiā】承【chéng】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jiā】承【chéng】认【rèn】的高职高专毕【bì】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yè】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nián】以上【shàng】的人员,以【yǐ】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jié】业【yè】生,按本科毕业【yè】同等学【xué】力身份【fèn】报考。

4. 已获硕【shuò】士、博士研【yán】究生学历或学【xué】位的【de】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zài】报名前征得所【suǒ】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yǒu】所在培养【yǎng】单位同意报【bào】考的正式【shì】函件(函件需有负责人【rén】签字、部门联系电话、部【bù】门公章【zhāng】的【de】原件)。

(五)报名参加【jiā】我校法律【lǜ】专业学位全国硕士【shì】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yuán】,须符【fú】合下列条件:

1.符合前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bào】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shuò】士【shì】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的人【rén】员,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wéi】非法学专业【yè】。

3.报【bào】名参加【jiā】法律(法学)专业学【xué】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de】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法【fǎ】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xué】位【wèi】的【de】人员可以报考)。

(六)男女不限。

四、报名

报名包【bāo】括【kuò】网上报名和网【wǎng】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shēng】均须在规定时【shí】间内参加网上报名【míng】和【hé】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bǔ】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

9-21至9-21,每天9:9-21:00。

2.网上报名时间

9-21至9-21,每天9:9-21:00。

3.报名流程

考【kǎo】生应在规定时间【jiān】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wǎng】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chēng】为“研招网【wǎng】”)浏【liú】览报考须知,并按【àn】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kǎo】点以及中【zhōng】华女【nǚ】子【zǐ】学院研究生信息网(http://www.cwu.edu.cn/yjsc/index.htm)的网上【shàng】公告【gào】要求报名。报【bào】名期间【jiān】,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huò】重新填报报名信【xìn】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xìn】息。逾期不得【dé】修改报名信【xìn】息。

请【qǐng】报考我【wǒ】校社会工作专【zhuān】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shēng】务必在【zài】备注栏里填写【xiě】专业方向名称(只【zhī】能选1个专业【yè】方向)。

4.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yào】如【rú】实填写本人所【suǒ】受奖【jiǎng】惩情【qíng】况,特别在参加【jiā】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高等【děng】教【jiāo】育自学考试【shì】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suǒ】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àn】照《国家教【jiāo】育考试【shì】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违【wéi】规行为处【chù】理【lǐ】暂行办法》严【yán】肃处理【lǐ】。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xué】历【lì】(学籍)信息进行网【wǎng】上【shàng】校验,考生可【kě】上网【wǎng】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jié】果。考生可【kě】在报名【míng】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gāo】等【děng】教育学生信息【xī】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rén】学【xué】历(学籍)信息。

未通【tōng】过【guò】学历(学籍【jí】)网上校【xiào】验的考生【shēng】,应【yīng】在9-21前与我校【xiào】研招办联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材料【liào】给我校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xué】生士兵”专项硕士【shì】研【yán】究生招【zhāo】生计划【huá】的【de】考生,必须完全符合【hé】《2024年【niá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dìng】》报名条件【jiàn】。

(6)残疾考生如需组【zǔ】考单位在【zài】考【kǎo】试期间提供合理【lǐ】考试便利服务,应于【yú】报名【míng】阶【jiē】段与报考【kǎo】点所在地省级招【zhāo】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biàn】提前做【zuò】好安排【pái】。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bìng】选【xuǎn】择报考点。因不符合【hé】报考条件及相关【guān】政策要求,造【zào】成后续【xù】不能网上确认、考试【shì】(含初试和【hé】复试)或录取【qǔ】的,后果由考生本【běn】人【rén】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tián】写【xiě】个人网上报名信【xìn】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tián】写错误、填报虚【xū】假信息而造成不能【néng】考试(含初试【shì】和复【fù】试)或录取的,后【hòu】果【guǒ】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shēng】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nuò】书》并遵守相【xiàng】关约定及要求。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qī】查【chá】阅省级【jí】教育考试机构【gòu】、报考【kǎo】点、招生【shēng】单位官方【fāng】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què】认、考试安【ān】排及注意事项等【děng】,积极配【pèi】合完成相关【guān】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2)国家按照一【yī】区、二区确【què】定【dìng】考生参加复试【shì】基本【běn】分数【shù】要求,我校属于一区高校。

(二)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

(1)网上确认时间【jiān】由各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jiā】招生工作【zuò】安排和本地【dì】区报【bào】考组织情况自行确【què】定和公布【bù】,请考生【shēng】及时关注中华女子学院研究【jiū】生信【xìn】息网的相关【guān】公告,网址:http://www.cwu.edu.cn/yjsc/index.htm。

2. 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guī】定【dìng】时【shí】间内在网上【shàng】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míng】信息。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jù】核验工作要【yào】求提交【jiāo】有关【guān】补充材【cái】料。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háng】认真核对并确【què】认【rèn】。报名信【xìn】息经考生【shēng】确认后一【yī】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qǐ】的一【yī】切【qiē】后果由其自行承【chéng】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bì】业生原则上【shàng】应选【xuǎn】择就读学校所【suǒ】在地省级【jí】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lǐ】网【wǎng】上报名【míng】和网上【shàng】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yīng】选【xuǎn】择工【gōng】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构指定的报考【kǎo】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jiāo】育招生【shēng】考试【shì】机构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shàng】确认手续。报考【kǎo】我校且在【zài】北京参【cān】加全国统【tǒng】一考试的考生,须选【xuǎn】择中华【huá】女子【zǐ】学【xué】院(考点代码:1156)作【zuò】为报考点。请考生务【wù】必【bì】阅读中华女【nǚ】子学院研究生信息【xī】网(http://www.cwu.edu.cn/yjsc/index.htm)关于【yú】报考点的网【wǎng】上公告,按照报考【kǎo】点规【guī】定【dìng】报考。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1)社会工作硕士

思想【xiǎng】政治理【lǐ】论【lùn】(101)、英语二(204)、社会工作原理(331)、社会工作实务(437)。

(2)法律硕士

法【fǎ】律(非法学):思【sī】想政治理论【lùn】(101)、英语一(201)、法律硕【shuò】士专业【yè】基【jī】础(非法学)(3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fǎ】学)(498)

法律(法学):思【sī】想【xiǎng】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法律硕士专业【yè】基础(法学)(397)、法律硕士综【zōng】合(法学【xué】)(497)

(3)教育硕士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教育综合【hé】(333)、学前【qián】教育【yù】学(801)

2.初试时间

9-21至9-21(每天上午8:9-21:30,下午14:9-21:00)。每科考【kǎo】试时间为【wéi】3小【xiǎo】时【shí】。

考试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在【zài】考前【qián】十天左右【yòu】,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lù】“研招网”自行【háng】下载打印【yìn】《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bái】纸打【dǎ】印,正【zhèng】、反两面【miàn】在【zài】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我校实行【háng】差额复试。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shì】成【chéng】绩【jì】基本要求【qiú】基础上,结【jié】合生【shēng】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进入我【wǒ】校复【fù】试的初【chū】试【shì】成绩要求【qiú】及其他学术要求。

以同【tóng】等学力参【cān】加复试的【de】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liǎng】门与报考专业相关【guān】的本科主干课【kè】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shì】科目相同。加试科目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shì】(非【fēi】法学【xué】)的【de】同等学力【lì】考生不【bú】加试。

复试要求的具体安排,届时详见中国研【yán】究【jiū】生【shēng】招生信息【xī】网【wǎng】和【hé】中华女【nǚ】子学院研究生信【xìn】息【xī】网关于2024年硕【shuò】士研究生【shēng】复试录取办法的相关公告。

六、调剂

调剂【jì】复试的具【jù】体要求和程序,由【yóu】我【wǒ】校【xiào】根据教育部【bù】《2024年全国【gu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guǎn】理规定》的有【yǒu】关规定确定并公布2024年复【fù】试【shì】录取办法。届【jiè】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diào】剂【jì】服【fú】务系统填写【xiě】报考调剂【jì】志愿

七、体检

考生须按教育部要求【qiú】进【jìn】行体检。具体【tǐ】要求详【xiáng】见2024年我【wǒ】校公布【bù】的复试录取办法。

八、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shēng】工作领【lǐng】导小组的统【tǒng】一领导【dǎo】下,按照教育【yù】部有关招生录【lù】取【qǔ】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xué】校招生委员会【huì】的补充规定,根据国【guó】家下达给我【wǒ】校的【de】招生计划、复试录取【qǔ】办【bàn】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jì】、思【sī】想政【zhèng】治表现【xiàn】、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nǐ】录取名单。

(二)应【yīng】届本科毕业生及【jí】自【zì】学【xué】考试和网络【luò】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rù】学时未【wèi】取【qǔ】得国家【jiā】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lù】取资格无【wú】效。

(三【sān】)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qiú】是的【de】原则认真做【zuò】好考核工【gōng】作,对于思【sī】想品【pǐn】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应根据我校研招【zhāo】工作相【xiàng】关要求,提【tí】交相应材料,拒【jù】绝提【tí】交材料【liào】者,不【bú】予录取。

(五)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lù】取前【qián】与我校、用人【rén】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tóng】。考生【shēng】因报考硕士研【yán】究【jiū】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tí】由考【kǎo】生自【zì】行【háng】处理。若【ruò】因此【cǐ】造成考生【shēng】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qǔ】,我校不承担责【zé】任。

(六【liù】)其他录取【qǔ】条件【jiàn】执【zhí】行《2024年【nián】全国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工【gōng】作管理规定》和我校相【xiàng】关录取政策。

九、关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我【wǒ】校【xiào】根据《2024年【nián】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shēng】工作管理规定》的要【yào】求来开展【zhǎn】“退役大学【xué】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十、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收费标准【zhǔn】为12500元/年/人(实际执行以上级备【bèi】案批复【fù】为准执【zhí】行)。

(二)住宿费

安排【pái】校本部住宿,按【àn】照【zhào】北京【jīng】市相【xiàng】应标准收取住宿费用。床【chuáng】位安排需服从学校学生公寓中心统一调配。住【zhù】宿期限以培养【yǎng】方【fāng】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xiàn】为【wéi】准。

(三)奖助学金

1.研究生【shēng】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nián】20000元(名额指标由国家下达)。

2.研究生国家助学【xué】金【jīn】: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hé】条件的全日制【zhì】硕士生【shēng】均【jun1】可享受)。

3.研究生学业奖学【xué】金:分四等奖励金额(特等奖为12000元;一【yī】等奖为8000元;二等奖为【wéi】6000元;三等【děng】奖【jiǎng】为2000元)。

4.研究生【shēng】“助教”、“助研”和“助管【guǎn】”岗位:酬金标准按照《中华女【nǚ】子【zǐ】学院研究【jiū】生兼任【rèn】“助教【jiāo】”、“助研”、“助【zhù】管”管理暂【zàn】行【háng】办法》执行。

5.研究【jiū】生助学金体系由国家【jiā】助学金、“三【sān】助一辅”津贴、临时【shí】困难【nán】补助三个部分组成。除国家及学校的奖【jiǎng】助政策外,学【xué】校【xiào】还积极寻求社会资源【yuán】,设立社【shè】会奖助学【xué】金。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中华女子学院代码:11149

(二)研究生培养在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三)全日制非定向【xiàng】生,在【zài】学期间人事档案【àn】必须【xū】转入学【xué】校,户口是【shì】否迁入学校【xiào】可自愿选【xuǎn】择。学生【shēng】毕业【yè】(毕业、结业【yè】)后,按照【zhào】有关部门规定【dìng】办理就业手续【xù】;全【quán】日制定向生,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rén】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fú】利等待【dài】遇由定【dìng】向就业单位负责。

(四)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及培【péi】训,也不【bú】委托【tuō】任【rèn】何个人和机构发放考研相【xiàng】关资【zī】料【liào】。考生如遇到【dào】非法冒名【míng】网站、微信、邮件、电话等【děng】诈骗信息,可向我校举报【bào】或直接报警。

(五【wǔ】)本简章【zhāng】如有【yǒu】内容【róng】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出入或【huò】与上【shàng】级单位【wèi】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以教【jiāo】育部最新【xīn】文件为准并按照【zhào】上级【jí】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一)邮政编码:100101

(二【èr】)邮寄【jì】地址:北京【jīng】市【shì】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wù】部(研究生处)

(三)咨【zī】询电话:010-84659609;010-84659610

(四)传真号码:010-84659233

(五)招生邮箱:yanzhao@cwu.edu.cn

(六)招生网【wǎng】址【zhǐ】:http://www.cwu.edu.cn/yjsc/index.htm

(七)监督电话: 010—84659012

(八)举报电子邮箱:cwuzsjc2024@163.com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及附件:http://www.cwu.edu.cn/yjsc/zs/zsjz/5590c9b44ea74fac950d6a4f9bb7fbab.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