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6:34:32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wǎng】      纠错

2024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上海科技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

上海科技大学【xué】是由【yóu】上【shàng】海市【shì】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共同举办、共【gòng】同建设,由上海市人民政【zhèng】府负【fù】责日常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děng】学校。自建【jiàn】立【lì】以【yǐ】来,学校【xiào】努力建设和发展成为【wéi】一【yī】所小规模、高水平【píng】、国际化的研【yán】究型【xíng】、创新型大学。9-21入选第二【èr】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一、培养目标

上海科技大学致力于【yú】服务国家经【jīng】济社【shè】会发展战略,培养德才兼【jiān】备【bèi】,从【cóng】事科学发现、高技术创新与新【xīn】兴产【chǎn】业创业的拔尖人才,成为未来的科学引领者、技术发明者和企业创办者。

二、本年度专业目录

校招收攻读硕【shuò】士学【xué】位研究生,包含学术【shù】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lèi】型,招生专业【yè】目录【lù】详【xiáng】见【jiàn】《上海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各专业拟【nǐ】招生【shēng】人数参【cān】考《上海科技大学【xué】2024年硕士【shì】招生专业【yè】目【mù】录》,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bù】正式下达【dá】的招【zhāo】生计划【huá】、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shì】当增减。拟招收【shōu】推免生【shēng】人数以当年公示的【de】拟录取人数为准,未用完的【de】推【tuī】免生招生计划将用于统【tǒng】考招生。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hán】普【pǔ】通高校、成人高校、普【pǔ】通【tōng】高校举办的成人【rén】高等学历教育等【děng】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入学时间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chéng】认的高【gāo】职高【gāo】专毕业学【xué】历后满2年(从毕【bì】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入学之【zhī】日)或2年以上【shàng】的,以【yǐ】及国【guó】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děng】学力身份报【bào】考。

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提供大学教务部【bù】门开具【jù】的相【xiàng】应专业【yè】本科的8门【mén】专业【yè】课程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gé】后,加【jiā】试二门【mén】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jù】体加试科目将在复【fù】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培养单位书面同意书。

四、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zǎi】细核对本人是否【fǒu】符合报【bào】考【kǎo】条件【jiàn】。在复【fù】试阶【jiē】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kǎo】条件的【de】考生【shēng】将【jiāng】不【bú】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rén】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bào】名和网上确认两【liǎng】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bào】名和网上确认,并在网上确认网报【bào】信息【xī】和采集【jí】本【běn】人【rén】图像【xiàng】等【děng】相关电子信息,同时【shí】按规【guī】定缴【jiǎo】纳报【bào】考费。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要求

网【wǎng】上报【bào】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网【wǎng】上预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逾期不【bú】再补办。报【bào】名网址为【wéi】中国研【yán】究【jiū】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对【duì】选择【zé】招生单【dān】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chū】的重【chóng】要公【gōng】告信息,务必【bì】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wù】填【tián】、错填或填报虚假【jiǎ】信息,错【cuò】过网报时间【jiān】、缴费时【shí】间、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shí】间等所造成【chéng】的一切后果,由【yóu】考生【shēng】本【běn】人承担。

考【kǎo】生【shēng】报考上【shàng】海科【kē】技大学各学【xué】院,“招生【shēng】单位所在地区【qū】”选择【zé】“上海”,“招生单位”选择“(14423)上海【hǎi】科技大学”,在“院系所【suǒ】名称”栏中选择要报考的学【xué】院【yuàn】,如【rú】“(001)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yuàn】”或“(002)生命科学【xué】与技术【shù】学院”或“(003)信息科学与技【jì】术学院”或“(009)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然后选择报考专业【yè】及考试科目等报考【kǎo】信息。

网上报【bào】名报考点选择【zé】:应届本科毕业【yè】生原【yuán】则上应【yīng】选择【z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shěng】级教【jiāo】育招生考试【shì】机【jī】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报名期间将对【duì】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shàng】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jí】)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míng】前或报名期间【jiān】自行【háng】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ǎng】”(网【wǎng】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xué】历【lì】(学籍【jí】)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shàng】校验的考【kǎo】生应【yīng】在我校【xiào】规【guī】定时间内完成学【xué】历(学【xué】籍)核验。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此用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二阶段:网上确认

(1)网上确【què】认时间: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guī】定时间内在网上核【hé】对并确认其网上【shàng】报名信息【xī】,逾期不【bú】再【zài】补办【bàn】。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试机【jī】构根据国家招生工【gōng】作安排和本地【dì】区【qū】报【bào】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bù】。

(2)网上【shàng】确认手续:考【kǎo】生网上【shàng】确【què】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diǎn】,根据核验【yàn】工作要求提交有关【guān】补充材料。

报名注意事项:

(1)推【tuī】荐免试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与我校各接收学【xué】院完【wán】成教育部【bù】推免【miǎn】服务系统中网上报【bào】名与拟【nǐ】录取【qǔ】手【shǒu】续。教【jiāo】育部推免【miǎn】服务系【xì】统拟录取的推荐免【miǎn】试【shì】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也不得再报名【míng】参加全【quán】国统一考试。

(2)考生在普通招考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

(3)网上报名时,考生应【yīng】务必【bì】认【rèn】真填【tián】写并【bìng】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shì】(全【quán】日制或【huò】非全日制)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jiān】,考生可自行修改网【wǎng】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bào】报名信【xìn】息,但【dàn】每位【wèi】考生只【zhī】能保留一【yī】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xìn】息。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rén】所【suǒ】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zài】参【cān】加普【pǔ】通和成人高等学【xué】校【xiào】招生考试【shì】、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yù】自【zì】学考【kǎo】试等国家【jiā】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bì】所受处罚情【qíng】况【kuàng】。对弄虚作【zuò】假【jiǎ】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违规行为处【chù】理暂行办【bàn】法》严肃【sù】处理。

(5)在网【wǎng】上确【què】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háng】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jí】录取【qǔ】阶【jiē】段【duàn】一【yī】律不作修改,学校也不再受理任何修改考生【shēng】信【xìn】息的【de】申请,因考生填【tián】写【xiě】错误【wù】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qí】自行承【chéng】担。

(6)网上报名和【hé】网上确认【rèn】结【jié】束后,我校各学【xué】院【yuàn】将对考【kǎo】生【shēng】的报名信息进行全【quán】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shēng】的学【xué】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wèn】的,各学院可【kě】要【yào】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gòu】出【chū】具的认证证【zhèng】明【míng】后,再准予考试。

五、考试

1. 初试

(1)网上【shàng】打【dǎ】印准考证:考生应当【dāng】在考前十天左【zuǒ】右,凭网报用【yòng】户名和密【mì】码登录“研招网【wǎng】”自行下载打印《准考【kǎo】证》。《准考【kǎo】证》使用A4幅面【miàn】白【bái】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gǎi】或书写。考生凭下载【zǎi】打【dǎ】印【yìn】的【de】《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zhèng】参加初试和复试【shì】。

(2)初试【shì】日期:9-21至24日【rì】(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我校招生【shēng】各专业的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思想政【zhèng】治理论、外国语、业务【wù】课一和业务课二,每门科【kē】目的【de】考试时【shí】间为3小时。思【sī】想政治理【lǐ】论、外【wài】国【guó】语的【de】满分值【zhí】各为100分,业务课一【yī】和业务【wù】课二的满分值各【gè】为150分。具体【tǐ】考【kǎo】试科目见中国研【yán】究生招生信【xìn】息【xī】网所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yè】目录,或我校研究生招生【shēng】网公布【bù】的《上海科技大学2024年硕【shuò】士招生专业【yè】目录》。

2. 复试

(1)复试一般由报考的各学院组织。

(2)复试实行差额制【zhì】,差额【é】比例一般不低于【yú】120%。具体差额复【fù】试比例和初【chū】试【shì】、复试【shì】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学【xué】院根据本学科、专【zhuān】业特点【diǎn】及生源【yuán】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3)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各学院根据国家复试基本要求按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确定。

(4)报考各【gè】学院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yǒu】效身份证、学历【lì】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shēng】证等【děng】报名【míng】材料原件及考生【shēng】资格【gé】进行严格审查,对不【bú】符合规定者,不予【yǔ】复试。对【duì】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réng】有【yǒu】疑问的,需【xū】要求复试考【kǎo】生在规【guī】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jī】构出具的【de】认【rèn】证证明【míng】。

(5) 以同等学力【lì】参加复【fù】试的考生,在复试中【zhōng】需加试至少两门与【yǔ】报考【kǎo】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bú】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kē】目不【bú】及格(即【jí】低于百分制的60分)者不予录【lù】取。

学校复试工【gōng】作将按照各学院公【gōng】布的年度复【fù】试规程进行。具体要求由【yóu】各学院【yuàn】在复试前通过【guò】上海科技【jì】大学研究生招生【shēng】网或各学院主页等形【xíng】式【shì】向考生公布【bù】。

六、调剂与录取

各学院按教育部【bù】相关调【diào】剂规则并结合学院实【shí】际情【qíng】况制【zhì】定【dìng】具体调剂政策并执行,根据考生入学考【kǎo】试总成绩(初【chū】试和【hé】复【fù】试【shì】成绩),结合【hé】思想政治表现【xiàn】以及身心【xīn】健康状况等择优确【què】定拟录取名【míng】单。总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任一单项考核【hé】不【bú】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录【lù】取规定【dìng】及各学院【yuàn】实【shí】施【shī】细【xì】则,复试【shì】前在上【shàng】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被【bèi】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hán】推免生),应【yīng】在入【rù】学报【bào】到时出具【jù】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取【qǔ】得本科毕业证书【shū】者,不能提供本【běn】科毕业证书【shū】原件或有【yǒu】效【xiào】的学历学位证【zhèng】明者,取消其入学【xué】资格【gé】。

被录取的【de】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jiān】内至上海科技大学【xué】报到注册。如确有【yǒu】特【tè】殊原因不【bú】能按时报到【dào】者,须提【tí】供有关证【zhèng】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qǐng】假,经批【pī】准【zhǔn】后请【qǐng】假方为【wéi】有效【xiào】。未经请假或不按学校规定【dìng】报【bào】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xué】资格。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于新生入学阶段统【tǒng】一组织进行。体【tǐ】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wèi】生部、中【zhōng】国【guó】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教学【xué】〔2003〕3号【hào】)要求,按【àn】照《教育【yù】部办公厅【tīng】 卫生部办公厅关【guān】于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学生入学【xué】身体检查取消乙【yǐ】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háng】。体【tǐ】检【jiǎn】不合格者,将【jiāng】根据学【xué】校学【xué】籍管理规定【dìng】,予以相应的处理。

八、学习形式、学制及学历学位

1.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2.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3年。

3. 对于符合毕业要求的硕士研究生,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4. 对【duì】于符【fú】合授予学位要【yào】求的硕士研究生【shēng】,颁发相应的硕士【shì】学位【wèi】证书。

九、硕博连读

上海科【kē】技大学2024年【nián】招收【shōu】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如符合硕转博【bó】申请条【tiáo】件,并【bìng】且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后,可转为博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的【de】方式,继【jì】续【xù】攻读【dú】博士学位【wèi】。

十、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guān】文件【jiàn】精神【shén】,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dōu】要【yào】缴纳学费【fèi】。学校有关研究【jiū】生收【shōu】费与【yǔ】奖助学金【jīn】管理办法的具体规【guī】定,详见上海科【kē】技大学信息公开【kāi】网【wǎng】。

十一、住宿情况

学校【xiào】提供研究生住宿,相关住宿管理【lǐ】办法,详见上海科技大学【xué】信息公开网或上海【hǎi】科技大【dà】学学【xué】生事【shì】务处网站。

十二、毕业生就业

由毕【bì】业研究生自行联【lián】系用人单位,按毕业【yè】生与【yǔ】用人单【dān】位“双向选择”的方式【shì】,落实【shí】就【jiù】业去向。

十三、违纪处罚

考生应自觉【jiào】树立遵【zūn】章守纪、诚实考试【shì】的意【yì】识【shí】。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shēng】考【kǎo】试考场规则》及【jí】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shì】期间,考【kǎo】生应自觉【jiào】遵守招生【shēng】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shǔ】的《诚【chéng】信复【fù】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jié】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hu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yǒu】关情况。对【duì】于考生【shēng】弄【nòng】虚作假、考试【shì】作弊【bì】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de】行【háng】为,将按【àn】教【jiāo】育部《国家教育考【kǎo】试违规【guī】处【chù】理办法【fǎ】》(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四、其他

1. 本简【jiǎn】章【zhāng】如【rú】有与国【guó】家新出台的招生政【zhèng】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fú】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zhǔn】。

2.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而与原所在【zài】学校、单位或服务合同单位产生【shēng】的纠纷由考生【shēng】自【zì】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dǎo】致招生单位无法【fǎ】调取【qǔ】考生档案,造成考【kǎo】生不【bú】能复试或无法被【bèi】录取的【de】后【hòu】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五、联系方式

1.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1-20680974

邮箱:admission.spst@shanghaitech.edu.cn

2.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系人:浦老师

电话:021-20685438

邮箱:grad.admission.slst@shanghaitech.edu.cn

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系人:傅老师

电话:021-20684459

邮箱:admission.sist@shanghaitech.edu.cn

4.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联系人:时老师

电话:021-20684596

邮箱:admission.bme@shanghaitech.edu.cn

部门:研究生院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21-20685399

研究【jiū】生招生网【wǎng】址:http://yanzhao.shanghaitech.edu.cn/main.htm

邮箱:g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一号

邮编:201210

十六、申诉渠道

投诉【sù】和监督举报邮箱:skdjw@shanghaitec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