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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传媒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3:57:40    发【fā】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山西传媒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山西传媒学院艺术类招【zhāo】生章程【chéng】,主要包含【hán】院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西传媒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工作的顺利进行【háng】,规【guī】范【fàn】招生行【háng】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yì】,根据《中华【huá】人【rén】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和教【jiāo】育部、山西省教育厅有【yǒu】关规定【dìng】,结合【hé】学校招【zhāo】生工作【zuò】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传媒学院

学校代码:14434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25号

第三条 学校成立【lì】招生工作领【lǐng】导【dǎo】小组,全【quán】面领导学校招生【shēng】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cè】,讨论【lùn】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yí】。招生工作在学【xué】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dū】下进行【háng】。学校教务部负责【zé】招【zhāo】生日【rì】常工作。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发展规划、人才需求、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统筹考虑各【gè】地【dì】生源【yuán】数量、质量和历年【nián】计划安排等因素【sù】,科【kē】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主【zhǔ】管部【bù】门下达,各省【shěng】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五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bù】《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及有【yǒu】关补【bǔ】充规定执【zhí】行【háng】。

第六条 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七条 根据各生源省份【fèn】的【de】投档【dàng】模式和原【yuán】则【zé】接收考生电子档案【àn】。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执行【háng】教育部和当地相【xiàng】关规【guī】定。

第八条 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de】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即先将考【kǎo】生【shēng】按投档成【chéng】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的专业【yè】志【zhì】愿顺【shùn】序和计划数确定专业【yè】。

第九条 普通类专业【yè】按投档成【chéng】绩【jì】由高【gāo】到【dào】低录取,考生【shēng】投档成绩相同时【shí】按照【zhào】各【gè】省(区、市)的同分排序【xù】规则由高到低录取。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条 艺术学门类下影视摄影与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电影学、戏【xì】剧影视文学、广播【bō】电【diàn】视编导、影【yǐng】视摄影与制作【zuò】(电影摄影方【fāng】向)等专业按高考文【wén】化课【kè】成绩录取,安排在【zài】普通类专【zhuān】业相应批次录【lù】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zé】。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动【dòng】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jì】、戏剧【jù】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美术方向)、摄影、环境设计、视觉传【chuán】达【dá】设计和漫画等专业使用当地美【měi】术与设计类统考成【chéng】绩,按投【tóu】档成【chéng】绩【jì】由高【gāo】到低【dī】录【lù】取。

2、戏【xì】剧影【yǐng】视导演【yǎn】专业使用当地表(导)演类戏剧【jù】影【yǐng】视导演方向统考成绩【jì】,按【àn】投档成绩由高到低【dī】录取。

3、播音与主【zhǔ】持艺【yì】术专业【yè】使【shǐ】用当地播音与主持【chí】类统考成绩,按投档成【chéng】绩由高到【dào】低录取。

4、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当【dāng】地【dì】舞【wǔ】蹈类统考【kǎo】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山西省按【àn】男女【nǚ】分列计【jì】划。

5、录音艺【yì】术【shù】专【zhuān】业【yè】和录音艺术【shù】(电影录音方向)使用当【dāng】地音乐【lè】类音乐教育【yù】方向统考成绩,按投档【dàng】成【chéng】绩由高到低录取。

6、音乐表演专业【yè】使用【yòng】当地音乐类【lèi】音乐表演方向统考成绩,按投档成【chéng】绩由【yóu】高【gāo】到低录取。

7、表演【yǎn】专业使用当地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统考成绩,按【àn】投档成绩由高到低【dī】录【lù】取。

8、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区、市)确【què】定的同分排序【xù】规则执行。

第十二条 高考改革【gé】省份招【zhāo】生【shēng】的广播电视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虚拟【nǐ】现实技术【shù】和新【xīn】媒体技术等四个【gè】专业须【xū】选【xuǎn】考【kǎo】物理和化学,其他专业无选考科目要【yào】求。

第十三条 山西省内【nèi】“专升本”和【hé】“高本贯通【tōng】”录取【qǔ】执行【háng】山【shān】西省录取规【guī】则和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新生录取通知签发人为校长李伟。

第十五条 学费收【shōu】取严格执【zhí】行《山西省发展和改【gǎi】革【gé】委员会山西【xī】省财【cái】政【zhèng】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zhěng】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zhǔn】的【de】通知【zhī】》(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jiàn】标【biāo】准,学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shàng】级主管部门调【diào】整后的标准执行【háng】。学费、公寓管理费按学年收取。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jiǎng】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建有较【jiào】为完【wán】善【shàn】的学生【shēng】资助体系,新【xīn】生【shēng】报【bào】到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nán】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七条 新【xīn】生入学后,学校【xiào】按国家规【guī】定组织入学资格复【fù】查。凡【fán】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xué】籍者,一【yī】经【jīng】查实,取消【xiāo】学籍。情节严【yán】重的,移交【jiāo】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山西传媒学院本科或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山西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51)2772155、2772156

招生网址:http://zsw.cusx.edu.cn

电子邮箱:zsb@cusx.edu.cn

第二十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由山【shān】西传【chuán】媒【méi】学【xué】院教务部【bù】负责解释。与国家有关政策不【bú】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部【bù】门的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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