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春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4年宜春学院艺术类【lèi】招生简章已【yǐ】经公布【bù】,主【zhǔ】要包含院校概【gài】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kǎo】条件、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宜春学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4年宜春学院面向全国部【bù】分省【shěng】(区【qū】、市)招收艺术类专业本科 生,根据【jù】《教育部办【bàn】公厅【tīng】关【guān】于【yú】做好2024年普【pǔ】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lèi】型 招生工作的【de】通知》 (教【jiāo】学厅(2023)10号)文【wén】件精神【shén】和各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宜春学院
学校代码:10417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简介:详见学校官网介绍
(http://www.jxycu.edu.cn/970/list.htm )
学校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邮政编码:336000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拟招生计划数 | 就读校区 | 报考说明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年 | 30 | 校本部 | 认可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学费8800元/学年,若有调整,以 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
音乐学(师范类) | 四年 | 120 | ||
舞蹈学(师范类) | 四年 | 70 | ||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师范类) | 四年 | 60 | 校本部 | 认可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学费18000元/学年,若有调整, 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
美术学(师范类) | 四年 | 75 | 自2022级 | 认可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
环境设计 | 四年 | 80 | 起,大一在校 本部,大二、 北校区。 | (学费8800元/学年,若有调整,以 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105 | ||
书法学(师范类) | 四年 | 64 | 校本部 | |
舞蹈表演 (国际标准舞方向) | 四年 | 60 | 校本部 | |
合计 | 664 |
备注:最终招生省份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考须知
1. 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shì】和考生所【suǒ】在省(区、市)艺术类招【zhāo】生考试的【de】报名【míng】条件,具【jù】有一定的艺术专【zhuān】业基础。
2. 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suǒ】在地)省级招生考【kǎo】试机构统一组织【zhī】的专业【yè】统考(或联考),且成绩达【dá】到【dào】省统考本【běn】科合格分数线。
3. 身体【tǐ】健康状【zhuàng】况符合《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yì】见》(教学[2003]3号【hào】)相【xiàng】关规定,色盲色弱考生不宜报考【kǎo】我校【xiào】艺【yì】术类专业。
4. 播【bō】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shēng】五官端正,发音【yīn】器官【guān】无【wú】缺陷【xiàn】,无色盲、夜盲;
5.学校【xiào】工作人员在【zài】招生咨询过程中的【de】意【yì】见、建议【yì】仅作为考生填报【bào】 志愿的【de】参考【kǎo】,不属学【xué】校录取承诺。学校【xiào】招【zhāo】生录取有关信【xìn】息通过宜春【chūn】学 院官网、招生信息【xī】网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省教【jiāo】育考试【shì】院等招生主管部门信息【xī】平【píng】台统一发布。
四、录取原则
1. 学校招【zhāo】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zhāo】办监督”的录 取原【yuán】则【zé】,全面贯彻【chè】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chéng】”,本着【zhe】公平【píng】、公正、公开的原则,择【zé】优录取。
2. 报考【kǎo】我校的所有【yǒu】考生【shēng】均须参加身体【tǐ】健康状况【kuàng】检查,如实填写本 人的既往病史。体【tǐ】检标【biāo】准严【yán】格按照教育部、原【yuán】卫【wèi】生部、中国【guó】残疾人【rén】联 合【hé】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和【hé】人力资源保【bǎo】障 部、教【jiāo】育部、原卫【wèi】生【shēng】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rù】学和【hé】就业体【tǐ】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miàn】抗原携【xié】带者【zhě】入学【xué】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3.艺【yì】术类专业统考【kǎo】(联考)或校考成绩合格且达【dá】到当地【dì】省【shěng】(区【qū】、 市【shì】)规定【dìng】的相应层次文【wén】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进档后按以【yǐ】下原【yuán】则录【lù】取(具体投档原则按照相应省份【fèn】文件精神执行):
(1)播音与主持艺【yì】术、音乐学、舞蹈学【xué】、音【yīn】乐学(中【zhōng】外合作办学)、 舞蹈【dǎo】表演(国际标准【zhǔn】舞方向)专业【yè】均【jun1】按专业成绩从高到【dào】低录取【qǔ】,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xià】,文化【huà】优【yōu】先。
(2)美【měi】术【shù】学【xué】、视觉传达【dá】设计、环境设【shè】计3个【gè】专业为一个专【zhuān】业组,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yè】成绩/专业总【zǒng】分)×100+(文化成绩/文【wén】化总【zǒng】分)×40%;综合成绩相【xiàng】同情况下,专业优【yōu】先。
(3)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chéng】绩【jì】从高到低录【lù】取;文化成绩【jì】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4. 新生入【rù】学后,我校按照【zhào】教育【yù】部有关文【wén】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xué】资格审查和身【shēn】体健康状况复查,不【bú】合格者【zhě】,由学校根【gēn】据有关规定予以【yǐ】处【chù】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5-3201926、3201962(兼传真)
监督电话:0795-3201923(校纪委)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邮 编:336000
网址: http://zsw.jxycu.edu.cn/zsw
http://www.jxycu.edu.cn
微信平台:宜春学院招生服务平台【ycxyzs】
电子【zǐ】邮箱: ycxyzsbgs@jxycu.edu.cn
本简章未涉及的事项,按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